消费券额度及发放核销时间:
共计发放政府春节消费券366万元!
发放及核销时间:2023年1月16日-2023年3月31日
消费券类型及使用规则:
单张购物小票满50元,可领取1张10元政府消费券,下次消费时满50元可抵现金使用。
单张购物小票满100元,可领取1张20元政府消费券;下次消费时满100元可抵现金使用。
单张购物小票满200元,可领取1张50元政府消费券;下次消费时满200元可抵现金使用。
单张购物小票满300元,可领取1张80元政府消费券;下次消费时满300元可抵现金使用。
单张购物小票满1000元,可领取1张300元政府消费券;下次消费时满1000元可抵现金使用(此券仅限餐饮、服装、鞋帽、珠宝、酒水、手机、电脑、家电使用)。
本次活动发放的消费券均为实体纸质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发完为止;消费者领取的政府春节消费券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消费者核销消费券时,不再二次领取政府消费券。
*消费券样式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实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