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南康区过客家年”南康区300万春节消费券领取攻略

领券对象:定位在南康区本地的居民或游客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8日10时-1月19日24时

摇号时间:2023年1月20日1时

使用时间:2023年1月20日8时-2月5日24时

【领券入口】

消费券设置

餐饮消费券:100元(满200减100)、200元(满400减200)

商超消费券:50元(满100减50)、100元(满200减100)

注:餐饮消费券和商超券由系统随机各派发1张

注意事项:

1.消费券自领取成功后有效期内使用,过期无法使用。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

2.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一个订单仅限使用一张。

3.消费券商家使用范围:仅限本次活动指定的商家处使用

4.如对具体商家或门店能否使用消费券有疑问,可详询商家或虔城购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