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东湖区春节烟花秀(迎春烟花晚会)观看地点
1、中山西路与沿江快速路辅路交界处以北至滕王阁景区南门、以东至滕王阁南扩景区楼宇建筑群
2、滕王阁景区(需凭票入园)
3、八一大桥引桥下方周边区域
4、沿江北大道(八一大桥至赣江大桥段)
以上区域均可有序观看烟花表演
温馨提示
一、1号区域
此区域共设4个出入口,全区域交通管制
出/入口1:民德西路与民德桥交汇处
出/入口2:人杰路与新洲路交汇处出/入口3:中山桥与抚河北路交汇处
出/入口4:民德桥与抚河北路交汇处
*(详情请见1号区域图)
二、2号区域
此区域共设3个出入口
入口: 滕王阁景区东门(榕门路)凭票入园
出口1:滕王阁景区北门(抚河北路)
出口2:滕王阁景区南门(新洲路)
*(详情请见2号区域图)
三、3号区域
烟花观看期间八一大桥全路段暂时封闭,人车禁止上桥
四、4号区域
沿江北大道(二七北路至八一大桥) 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区域内市民需遵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观看烟花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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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江两岸2020元旦春节跨年灯光秀具体时间
今年晚上在秋水广场的小伙伴有福了,因为这秋水广场可见到南昌一江两岸的灯光秀表演。不仅仅是元旦,已经确定时间,在春节同样会有活动展开,最具气氛的秋水广场,一起来看这精彩灯光秀。
2020南昌一江两岸元旦跨年灯光秀
时间:
12月31日23:58分至2020年1月1日凌晨0:06分
本次元旦跨年灯光秀总时长8分钟,由《元旦跨年》和《烟花盛宴》两部分内容组成。
一、《元旦跨年》灯光秀
时长为3分钟,共分为五个章节:
《科技引领时尚》绚丽开场,可欣赏到融合了科技感的绚丽、火热,光影波动下的色彩明暗变幻开场暖场灯光秀;
《浪漫花海》,为响应年轻情侣及求婚人士需求专门制作的内容,届时,现场观看的年轻人也可在此时向心中喜爱之人表达内心情感;
《时空交替》,蕴含了新生、萌芽、数据交替、空间穿梭的砥砺再前行、阔步新征程;还有《倒计时》与《庆祝新年》。
二、《烟花盛宴》灯光秀
专为南昌节庆制作独属于南昌欢度春节温暖喜乐氛围的电子鞭炮、烟花等极具节日庆祝仪式感。内含了一百种烟花绽放效果,给南昌市民、游客营造了安全、绿色环保的特别节庆体验。
《烟花盛宴》具体播放时间:
2020年1月1日凌晨0:01~0:06分
1月24日23:50分至1月25日凌晨0:10分
2月8日19:30~19:50分
《金鼠迎春》具体播放时间:
2020月1月17日至2月19日
每天20:03~20:11分
21:23~21:31分
《大美绳金塔》播放时长为16分钟,故事依据于绳金塔“搓绳献金”典故,再经过思路扩展而衍生出新的关于绳金塔的故事,即萌萌、彤彤和新增加的角色小龙人泷泷,携手降蛟及欢乐畅游绳金塔的新故事。
《大美绳金塔》具体播放时间为:
2020年1月17日至1月31日
每天20:42~20:58分
21:42~21:58分;
2020年2月1日开始
每天20:42~20:58分播放
厦门春节烟花观看地点
厦门春节烟花观看地点:思明区环岛南路黄厝沙滩。
自1987年1月29日起,厦门与金门首次同放焰火共庆新春这一惯例一直延续至今。2023年1月22日晚上海峡两岸春节焰火晚会在厦门、金门同时启动,可以海上夜游赏焰火,也可以到环岛路黄厝沙滩观赏璀璨焰火在浩瀚夜空中绽放。
1月22日20时至20时30分,厦门燃放地点是环岛路黄厝沙滩,金门燃放地点是小金门上林村将军庙附近。缤纷绚丽烟花照亮2023,迎春纳福,瑞兔呈祥,在盛大的烟花雨下许下新年的美好心愿。方特东方神话园区里还举办有灯会,方特团圆年、元宇宙两大系列灯组,体验传统文化与科技结合的光影盛宴。
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
1、应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
2、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燃放时,平放地面固牢,燃放中不能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线人立即要离开。
3、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横放。购买烟花爆竹应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零售店。
南昌禁放烟花爆竹范围
东湖区、西湖区、新建区、南昌县、湾里管理局
也
发布了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东湖区
东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湖公安分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东湖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优化人居环境,保障全区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东湖区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范围:1、东以北京西路与洪都大道的交会点、洪都北大道、青山湖西岸线、青山北路、青山湖闸与富大有堤交会点为界;南以北京西路、八一广场南端、八一大道、中山路、中山桥、中山西路为界;西、北均以赣江南航道中心线为界;2、八一大桥主桥面及南面的引桥、洪都大桥南段桥面(以两个拉索最低点连接杆为界)3、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区域。
二、请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给予处罚;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10。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东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西湖区
西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西湖区公安分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西湖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优化人居环境,保障全县区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下列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全区范围内禁燃禁放。
二、请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给予处罚;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88336110。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
2023年1月5日
新建区
新建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建公安分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新建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优化人居环境,保障全县(区)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下列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长_街道、欣悦湖街道、望城镇、石埠镇、西山镇、石岗镇、溪霞镇、新建经开区、新丰管理处、红林林场、岭背林场。
二、除以上规定的区域外,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保存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公园;
2.车站、公交站等交通枢纽;
3.加油站、液化汽站、煤气站及粮、棉、油、麻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场所;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通讯线路附近;
5.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6.工厂、矿山内严禁烟火的场所,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7.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三、请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给予处罚;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10。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新建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南昌县
南昌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昌县公安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南昌县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优化人居环境,保障全县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下列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南昌大道以南(与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接壤地界);赣江以东;昌东大道、银三角大道以西;南外环高速路、铁路西环线、双龙大道以北合围区域。
(二)蒋巷镇、南新乡靠近南昌市城区部分区域(以南昌绕城高速为界限)。
(三)南昌县殡仪馆区域。
二、除以上规定的区域外,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保存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公园;
2.车站、公交站等交通枢纽;
3.加油站、液化汽站、煤气站及粮、棉、油、麻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场所;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通讯线路附近;
5.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6.工厂、矿山内严禁烟火的场所,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7.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三、请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给予处罚;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10、85712281。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南昌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湾里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