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自行来赣就业人员交通补助
补助标准
按500元/人标准,给予首次自行来赣就业人员交通补助。
申请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首次自行来赣就业人员与我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申请时限
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申请材料
(1)劳动者自行申请的,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赣榆区首次自行来赣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表。
(2)企业代为申请的,需提供企业与首次自行来赣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首次自行来赣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赣榆区首次自行来赣就业人员交通补助花名册。
受理审核
赣榆区人社局受理申请、审核、公示,市人社部门复核,市人社部门复核后报市财政部门批准并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8710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