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待遇方面,《管理办法》提出,“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名单纳入市高层次人才库,市每年组织部分“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以及市情省情国情考察、咨询等活动。

在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提出,对“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内不再从事社会工作或者调往市外的,可继续保留“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称号,不再享受相关待遇;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群众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作为“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的,经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核实,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称号并停止其相应待遇。管理期满后,评价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加选拔。

社会工作者福利待遇

法律主观:

传统上的福利待遇,一般指现在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本系统中列出的福利,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系统中列出的金额是从公司成本角度考虑的,折合成金额后进行展示的。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一、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二、住房津贴传统的中国国营企业,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的最大一项福利。随着国家推行货币化分房制度的开展,企业改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住房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建立 住房公积金 ,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三、交通费主要指企业为员工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企业提供交通工具接送员工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工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费。四、工作午餐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午餐。有的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工作午餐,但提供一定数额的工作午餐补助费。五、有偿假期有偿假期是指员工不来上班工作仍可取得收入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产假、病(工伤)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等国家法定员工依法取得缺勤收入的福利待遇。 2.公休:是指员工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经上级领导同意,一年中可以享有若干天的有薪假期。企业一般根据种种条件,规定员工每年有五天至十四天的公休假期。 3.法定节假日:国务院规定中国公民依法享有的包含春节、国庆等的十天节日假。有些企业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了一些节假日,如:中秋节、端午节、厂(司)庆日等等。六、培训随着企业对优秀人才和合格员工的渴求,不少企业已明确提出“培训是员工最大福利”,不断加强对员工培训的设入。目前跨国公司的培训投入费用一般占到年销售收入的0.5%-2%,并且这个比例仍有上升的趋势。相信国内的企业在未来若干年的发展历程中,必将越来越重视培训的投入和产出。五险一金 1、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5、医疗保险:单位:12%、个人2% 6、公积金:单位:7%、个人7%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时设有上限和下限,其分别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若在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际缴,若超过按上限,不足按下限。你只需将个人承担的百分比乘以缴费基数,得出的总和就是要扣除的部分。

法律客观: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济南人才引进政策

1.顶尖人才集聚计划:对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给予 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新当选和全职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

2.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入选的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入选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3.产业金融人才集聚计划: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生活补贴。对特别优秀的领军型、紧缺型金融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享受更高待遇。

4.“泉城学者”建设工程:对柔性引进的人才(团队),经评审认定,命名为“泉城学者”,并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对实施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

5.“四海菁英”集聚计划:遴选一批海内外留学人员初创企业,给予30-50万元资金扶持,全球TOP200海外高校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济南就业创业的, 按照留学年限,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留学费用补贴。“新动能工程师引进计划”:对企业从市外引进我市新动能发展所需要的工程师、工业设计师等一线技术人才,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企业适当引才补贴,力争5年内引进1000名左右。

6.“博士后英才”集聚计划:鼓励驻济单位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50万、50万、30万元支持。对新入站的全职博士后,按在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博士后出站后在我市企业和科研类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或在我市创业的,给予最高25万元留济补贴。

7.“梧桐树”青年英才集聚计划:实施“未来之星”成长计划,鼓励济南区域内企业每年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遴选一批学生,与其签订人才信用合同,约定毕业后到企业工作,企业给予学生学费和生活补助,财政给予企业50%补贴。实施“泉城奖学金”计划,每年遴选高校优秀学生进行奖励;鼓励驻济企业出资设立以企业命名的奖学金,市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实施“大学生追梦济南行动”,每年遴选500名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到驻济企事业单位及区县开展1个月的实训实践,市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8.“创客之都”人才集聚计划:支持区县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知名公司 等,建设创新楼宇、创业街区、众创空间,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创业工位。实施“创客精英”工程,遴选一批优秀创客项目,给予最 高50万元的跟投资助。

9.精准就业指导:对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1年内来济参加面试的毕业生,可依据面试通知书、交通票据、住宿发票,申请领取不超过1000元的补贴。

10.人才落户: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及 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学历型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技能等级的技 术技能型人员;驻济普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非驻济普通高等 院校在校学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技术技能资格证明即可落户。

11.人才安居: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驻济科 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属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人才公寓 或最长3年租赁住房补贴,其中,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分别为每月700元、1000元、1500元。符合购房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家庭在济购买首套住房,可分别享受15万、10万的一次性购房安居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办理期限三年的免费公交地铁卡,市财政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