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工匠怎么选拔?

每年选拔工作开始前,由市人社局制定印发选拔相关文件,明确选拔具体事项,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选拔活动经费由市人社局保障。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自愿申请参加选拔活动,按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向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含驻市有关单位)申报。

(二)推荐。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含驻市有关单位)对申报人的技术技能水平、业绩和贡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推荐对象,向市人社局报送推荐函及相关申报材料。

(三)评审。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对推荐的参评个人进行复审,按照规定的选拔名额提出拟入选“赣州工匠”人员名单。

(四)公示。将拟入选“赣州工匠”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将“赣州工匠”拟入选人员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准后,确定为“赣州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