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济宁汽车消费券发放金额
(一)对在济宁市内新购燃油汽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汽车销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含税价为准,下同)10万元以下的发放2000元汽车消费券;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发放3000元汽车消费券;20万元(含)以上的发放5000元汽车消费券。
(二)对在济宁市内新购新能源汽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10万元以下的发放3000元汽车消费券;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发放4000元汽车消费券;20万元(含)以上的发放6000元汽车消费券。
(三)报废本人名下机动车购置新车的,对上述第(一)(二)条的个人消费者发放的汽车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
多地相继出台促汽车消费政策
多地相继出台促汽车消费政策
2023年,实施了13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出历史舞台,消费者购买大部分新能源车型时将不得不多掏腰包。在这种情况下,各地方政府从1月开始陆续推出促新能源消费政策,有的拿出真金白银延长购车补贴,有的发放大笔汽车消费券,大有接力国家补贴之势。
据经济观察网记者不完全统计,在2023年开年一个月的时间内,已经有十余个地方省市发布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政策,包括上海、浙江、河南、山西、云南、吉林、沈阳、海南等,这显示出各地方希望持续提振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迫切态度。具体来看,各地促汽车销费方式各不相同。
花式刺激政策出炉
河南省直接延长了购车补贴的时间。在河南在1月初对外公布的《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中,促进汽车消费占据第一条位置,提出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3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按购车价格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这意味着消费者仍可多享受3个月的补贴。
不过,这三个月内的补贴上限(10000元/台)稍低于此前2022年的国家补贴上限。据此前政策,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的标准是:纯电续航里程300-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9100元;纯电续航里程大于或等于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12600元;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补贴4800元。
上海也延续了最高10000元的财政补贴政策,但只有在置换条件下才可使用。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表示将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万元的财政补贴。
有的省市延长购车补贴的时间,有的则发放消费券,包括无锡、沈阳、黑龙江、海南三亚、河北石家庄等。其中,据“无锡发布”1月23日发布的消息,无锡发放1200万元新能源汽车消费券,申领标准为:纯电动新能源汽车3000元/辆,其他动力新能源汽车1500元/辆(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黑龙江在1月20日发布《关于推动全省经济全面恢复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全省发放政府消费券6亿元,强调鼓励省内汽车生产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引导销售的乘用车实行不高于裸车价格10%的优惠;沈阳则在1月9日发布消息,于2023年1月10日至2月28日面向在沈个人消费者,发放1亿元新春消费券,其中汽车消费券4000万元,占比最高。
与此同时,多省市提出针对新能源车发展进行多方位支持,主要方式除了鼓励出台新能源消费补贴、发放消费券外,还包括鼓励开展新能源下乡活动、给予新能源车在限行、牌照指标、停车费限免等支持政策。如1月29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指导各地依法优化新能源车辆禁限行政策,在上路权限、牌照指标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实施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1小时内(含充电时间)免费。
山西省商务厅等17部门于1月2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通知》,其中提到,要全面落实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停车费减免、通行便利、路权保障等支持政策。
云南省人民政府则于1月17日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提出加大充电桩、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出台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政策,鼓励出租车(含网约车、巡游车)、旅游客车、景区用车、城市物流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国补”退出未减地方增长预期
在积极刺激汽车消费市场的背后,是各地方对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快速增长的寄望。这一方面是因为在地方财政中,汽车产业产值占据较高的份额,能够带动整体产业链的增长。另一方面,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目标,在2022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首次被提及,凸显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性。数据显示,2022年,国内新能源乘用车零售567.4万辆,同比增长90%,成为全年车市的亮点。
但进入2023年,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增势放缓,据乘联会最新数据,2023年1月新能源零售销量预计为36万辆,同比增长1.8%,环比下降43.8%,渗透率26.5%。这背后有两大原因,一是春节休假的因素,二是去年底国补即将退出在一定程度上透支了今年1月的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在这种情况下,2023以来年各地相继出台促汽车消费政策,希望持续拉动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增长。
基于此前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加之国家政策支持,尽管新能源汽车补贴在2023年全面退出,但各个地方并未降低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预期和目标,反而集体看涨。当前,部分省市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的中长期目标。
浙江在上述最新的通知中表示,争取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120万辆;吉林在1月19日发布的文件中表示,到2025年汽车产业规模达到万亿级,引进一家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和品牌,基本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新生态;1月12日,湖北印发《湖北省突破性发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表示力争到2024年,实现湖北全省汽车产业产值跨越万亿,其中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此外,深圳、山东、广州、天津等地也提出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产业化集群。
在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出后,地方政府的刺激政策或将帮助新能源汽车稳住增势。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地方出台的补贴和消费券等在力度上与此前的国家补贴相比可能有所下降,刺激效果需重新评估。另外,目前各地出台的补贴刺激政策集中在短期,从中长期来看,新能源汽车将如何在完全市场化运营中持续增长,仍将是一大考验。
对于2023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可以实现30%-40%的增长,中国有望成为全球首个跨入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千万辆时代的国家。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则预计,2023年总体狭义乘用车销量2350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销量有望达850万辆,渗透率36%,同比增速超30%。
2023义乌消费券发放时间
永康市发放5000万消费券,其中汽车消费补贴4000 万元、家电消费券 300 万元、普通消费券 700 万元。普通消费券满 20 元减 10 元,满 40 元减 20 元,满 100 元减 50元。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3年1月1日—3月31日。5000万消费券,永康市掀起开门红!为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提升作用,现组织开展2023年一季度消费券活动。
01. 发放时间
2023年1月1日—3月31日,或补贴额度申领完即止。
02. 活动内容
全市计划发放消费券总金额为 5000 万元;其中包括:
汽车消费补贴4000 万元;家电消费券 300 万元;普通消费券 700 万元。
03. 发放细则
汽车消费券:
1. 发放时间:2023年1月1 日—3月31日,或补贴额度申领完即止。
2. 补贴标准:在我市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车可享受以下补助:
购买(以开具该企业汽车销售专用发票为准)3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3000元;
购买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 5000 元;
购买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 8000 元;
购买30 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1万元。
3. 补贴对象:汽车消费补贴对象为个人用户。
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
每辆车(以车架号为准)在活动期间只能享受1次补贴。
4. 申报流程:
1浙里金消平台向车企开放申报后台,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负责对消费者信息进行申报并做好跟踪服务、投诉受理;
2车企在浙里金消平台上填报购车人的身份信息、购车信息、完税证明(新能源汽车提供免税证明)、上牌信息、个人银行账号信息录入并提交确认。后续审核期内车牌信息发生变更不予补助。(补贴额度发完即止,先到先得)
3因车补申报需要提交车牌才能完成申请流程,因此,请购车者购车后尽早完成车辆上牌,以免出现无法提交申报信息的情况。
家电消费券:
1. 发放时间:2023 年 1 月10 日至 3 月 31 日。
2. 面值:100 元、200 元、500 元。
3. 类型:满 1000 元减 100 元、满 2000 元减 200 元、满 5000元减 500 元。
4. 发放对象:活动期间在我市限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家电(含手机)的人员。
5. 发券方式:
(1)在“浙里金消” 公众号中分多轮进行发放,活动时间结束或额度用完即止。
(2)用户在我市限上家电企业现场扫领券码,领取不同面额的家电券,家电券自动进入用户券包。
6. 使用规则:
(1)家电消费券有效时间为领取后 7 天,规定时间内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2)家电消费券在限上家电销售企业使用;
(3)消费者支付时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同一件家电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找零;同一笔订单限用一张消费券。
7. 其它:
(1)限上家电销售企业需开具正式发票,如消费者退货,则需退还消费券补贴金额;
(2)发券平台滚动公布可使用商家名单;实时公布家电消费券剩余数量。
(3)活动期间,一个身份证号限领一次。
普惠消费券:
1. 发放时间:2023 年 1 月10 日至 3 月 31 日。
2. 面值:10 元、20 元、50 元。
3. 类型:满 20 元减 10 元,满 40 元减 20 元,满 100 元减 50元。
4. 发放对象:规定时间内在消费券发券平台预约登记且在我市限上商超企业消费的人员。
5. 发券方式:
(1)在“浙里金消” 公众号分多轮进行发放;(每轮都要预约,请关注每轮预约报名时间)
(2)浙里金消” 公众号进行公开随机摇号,根据中签面额自动将消费券发放至中签者“浙里金消”账户;
6. 使用规则:
(1)每轮优惠券有效期为 7 天,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由浙里金消收回,滚入下轮发放,直至活动结束。
(2)每张消费券只限一次使用,不找零。
山东新车购置补贴燃油车怎么使用
为响应国家,刺激新能源汽车市场,山东推出2022购车补贴优惠政策。就在5月22日,山东省发布了《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具体方式是向消费者发消费券,并预计将投入消费券资金5亿元,发放汽车消费券15万张,该政策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主要举措有以下四项:
一、对在省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凡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而购置10万元以下的将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
二、对在省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凡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而购置10万元以下的,则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
三、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符合第一项至第二项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将增加1000元。
四、省财政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对6月份限额以上的汽车类零售额实现正幅度增长
1、获全省贡献率前三位的市,每市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
2、对与其他实现正增长的市,每市给予500万元的奖励。
且各市奖励资金用于发放消费券。对此,广大有意购车的朋友纷纷表示该政策带来的福利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群众的购车热情。心动不如行动,还不快快把爱车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