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在职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潍坊分院实际,现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招生对象和报考基本条件

(一)招生对象:

各专业原则上招收潍坊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的乡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现聘中级及以上岗位的党员干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具有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职级,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现聘中级及以上岗位。非中共党员报考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正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非中共党员不能报考党的建设专业)。

【通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