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补办不需要提供);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4、居住证;

5、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6、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7、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8、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房屋权属证明(产权证、土地证或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证等,系直系亲属住所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同户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