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报销标准是什么?

献血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血站献血的献血量累计计算,下同)累计在1000毫升以下的,终身享受报销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享受报销5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献血量累计达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无偿献血者受益人享受累计报销与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本人与受益人用血报销标准互不影响。每捐献一个治疗量的机采血小板,按800毫升全血献血量计算。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首次复检不合格的,按照该报销标准执行。(注:“无偿献血受益人”指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潍坊市无偿献血用血费用报销办理方式有哪些?

医院办理:献血者或者受益人在开通血费减免的医院办理出院时到结算窗口办理临床用血费用减免。

微信办理:献血者关注“潍坊市献血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根据提示上传血费报销材料。

血站办理:工作时间到潍坊市中心血站文化路献血屋直接办理手续(血站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1886号,服务电话:0536-8220540)。

献血点办理:到就近献血点提交材料,捎回血站办理。

潍坊市无偿献血用血费用报销所需材料有哪些?【】

子女献血父母用血怎么报销

无偿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用血报销,须向血液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无偿献血证。
2.献血者本人身份证。
3.用血者与献血者的关系证明;双方在同一户籍,可携带户口本;双方不在同一户籍,需携带关系证明,证明可由:单位、街办、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开据。
4.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5.就诊医院用血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收取发票原件单位的公章并出示盖有公章的血费报销情况说明)。
6.无偿献血者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人姓名、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名称)。
无偿献血报销政策及标准:
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凭身份证、无偿献血证等有效证件享受下列优惠用血:
1.自献血之日起,献血者本人五年内按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五年后按献血量的两倍免费用血;献血量超过八百毫升的终身免费用血。
2.自献血之日起,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2.捐献机采血小板的,无偿献血者本人使用任何血液产品不限时不限量免费使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使用机采血小板时不限时等量免费使用,使用全血时按照不限时800ml免费用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第一条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献血补贴标准规定

国家对无偿义务献血有的法律政策有:根据《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本居民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2、《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3、《献血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