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或主动登陆使用云闪付APP“扫一扫”功能,扫商户处支持云闪付受理功能的二维码完成支付,系统自动完成消费助力券抵扣。

(用户核销时,请务必将云闪付APP升级为最新版本,且授权云闪付APP访问手机GPS定位,且保证手机GPS定位为南通)

特别说明

1.用户使用本次活动汽车助力券时,需填写“崇川区消费促进活动购车补贴申请表”,实际购车发票金额需符合所领消费券要求标准,并保证车购税征收地为“崇川”当地,公车购置不参与本次活动。本次如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商务局可将已使用的优惠款项追回。

2.符合同一APP账号、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或者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手机设备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二维码等参与活动。

3.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4.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认证手机号不一致、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