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医学中心党工委、管委会所属岗位23个,共29人。详见《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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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岗位履职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良好的岗位胜任力;

(四)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关领域丰富工作经验的,具有国家认可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职称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应聘A类岗位须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或世界前200名高校学历学位。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其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应至少有一个学历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或世界前200名高校。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的;

(四)处分期内或影响期未满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与现单位签有限制性规定影响应聘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七)报考人员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即: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八)其他不适宜担任拟招聘岗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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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招聘包括“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 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9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0日12:00。

2.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本次通过线上方式报名,逾期视作报名无效,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电子免冠证件照(jpg、jepg或gif,不大于200kb);

(2)应聘人员须使用个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时,后一次填报信息会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所提交报考申请资料应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不包括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5)有关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前。

(二) 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医学中心管委会将专门对应聘人员所提交资料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所填身份、年龄、学历、工作履历等信息进行简历筛选、资格初审。并按照岗位有效竞争比例确定笔试人员,有效竞争比例一般不低于3:1。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初审未通过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审查通过的,将以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下一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

(三) 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轮。

笔试具体时间、考试方式以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四)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及学位网学历学位查询证明;

2.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凡信息不实或经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五) 面试

1.面试名单。招聘职位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分岗位进行,采用半结构化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水平、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作为人员筛选依据,低于80分的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

(六)成绩计算及发布

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比例计入,存在多轮面试情形的,以最终一轮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总成绩发布后,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公务员和事业身份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体检与考察资格,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 体检考察

1.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范围人选,组织实施体检。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形时,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则加试一场面试,以最终一轮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合格人员放弃应聘资格的,由本人签署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承诺书。

2.考察

由医学中心管委会成立考察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组将查阅个人干部(人事)档案,核查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是否存在不能应聘的情形等进行复审。围绕个人政治及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匹配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个人工作实绩、作风品行、廉洁从业等情况。考察过程中发现报考条件存在弄虚作假及干部(人事)档案信息资料造假情形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不单以应聘成绩取人。考察人选达不到报名资格条件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察不合格。

(八) 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首轮聘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计入聘期。聘期届满合格的,后续聘期3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公示期满60天后,除法定事由和不可抗力外,仍无法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 相关政策说明

1.根据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学中心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有关意见,管委会实行“多轨并行”的岗位管理模式。市、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到医学中心管委会工作的,保留原档案身份,实行备案管理。

2.聘用人员薪酬参照上级出台的有关开发区园区薪酬制度规定执行,注重体现“按岗定薪、特岗特薪,绩效挂钩、优绩优酬”。引进的“高精尖缺”高层次人才,按照“一人一策、一队一策、立项管理”的办法,确定薪酬。

其他事项

1.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2月。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参照中国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确定。世界前200名高校参照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确定。

4.医学中心管委会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等情况,增加、核减、调整或取消个别岗位的招聘计划,对招聘有最终解释权。

5.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因体检、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面试、体检、考察后确无符合录用条件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6.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7.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培训。除指定网站发布的岗位需求信息外,不招聘其他人员,不在济南市以外地点安排其他招聘工作。

8.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可以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31-58839676(工作日9:00-17:00)

监督电话:

0531-66604190(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