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要求,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nan.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

(八)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十)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十一)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三)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灌南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灌南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顺序分三站进行:

第一站:东北线

第二站:安徽线

第三站: 南昌线

每一站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报名截止,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前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以此类推。

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将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经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每站招聘岗位报名、开考、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报名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即日起接受报名,每一站资格复审前一天12:00网络报名截止。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南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等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须在本站报名结束前向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见《岗位表》。

2.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当天相应的时段内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采取网络报名的人员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3.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第一站:2023年3月15日08:30-10:00,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二、第三站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等情况另行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联系人:张飞,联系电话:19850658258。

3.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近期同底2寸彩色正面照两张。

(3)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须在本站报名结束前向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岗位代码A01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A02-A04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为主,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岗位代码A01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岗位代码A02-A04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岗位代码A01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岗位代码A02-A04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696905。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点此进入下载)

附件1: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

西部计划招聘公告2023年报名时间

2023毕业生西部计划报名时间是4月12日至5月20日。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社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该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志愿服务。

2023大学生西部计划报考流程

1、上交报名表

报名学生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后,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校团委)审核备案。

2、资格审核

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学生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3、笔试、面试

有条件的高校项目办要对报名西部计划的学生组织统一的笔试、面试,内容包括志愿精神考查、基本素质能力考查、逻辑与语言能力考查、心理健康考查等,选拔符合岗位要求、具有较强志愿情怀且笔试面试成绩突出的学生。招募省项目办也可统一组织笔试、面试。

4、体检

学校位于省会城市的志愿者,由招募省项目办组织统一体检;学校位于非省会城市的志愿者,可按省级项目办要求,由所在地区的地(市)级团委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全国项目办下发的志愿者体检标准。体检工作要求严肃认真,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招募省项目办须及时联系相应高校进行调换补录。

5、公示

体检之后,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公示三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招募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名单在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公示结果报全国项目办,并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

6、签订招募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志愿者与招募省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协议格式和文本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提供)。协议签订后,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同时,招募省项目办应协调高校项目办建立志愿者侯备人选库。

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18家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43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
一、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2021届、2022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初选
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初选、考试的方法进行。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6月30日。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登陆“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系统,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请仔细查看相关职位要求,确认符合岗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预报名。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岗位汇总表》查询。
网上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慎重选择。
预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还需根据校园招聘的各招聘单位行程,就近到招聘现场提交个人纸质简历参加初选(校园招聘行程等信息将另行通知公告,可通过报名系统、“青岛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或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通知)。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初选通过人员发放考试通知,未通过初选人员可以改报其他招聘单位。
初选结束后,如最终确定的通过初选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比例,按照比例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博士和紧缺急需岗位无报名比例要求,按实际通过初选人数确定。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证和学位证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人员应按规定的结业时间如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
博士和紧缺急需专业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其他人员采取专业测试+笔试方式。
对通过初选的博士和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在当地或回青现场考核。
对通过初选的其他岗位人员,回青进行专业测试+笔试。
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专业测试后,按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具体考试事宜详见各招聘单位网站。
博士和紧缺急需专业岗位,考核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其他岗位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立医院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简章及公示信息在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公告公示”栏目予以公布。
其他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4.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需求计划表。
政策
市卫生健康委监督电话:0532-85912521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拨打以上电话。
2023年1月9日
附件: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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