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3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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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烟台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有哪些?

烟台事业单位招聘部分职位:

1、主管部门:烟台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单位:烟台市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招聘岗位:应急救援岗位A,招聘数量:5。

岗位描述:

参与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保障工作,为救援提出专业化建议并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

承担全市非煤矿山等行业的评价、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双体系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需经常性值班、加班、赴现场开展应急工作,野外作业和住宿,较适宜男性。

2、主管部门:烟台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单位:烟台市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招聘岗位:应急救援岗位B,招聘数量:5。

岗位描述:

参与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保障工作,为救援提出专业化建议并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

承担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的评价、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双体系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需经常性值班、加班、赴现场开展应急工作,野外作业和住宿,较适宜男性。

3、主管部门:烟台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单位:烟台市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招聘岗位:应急救援岗位C,招聘数量:5。

岗位描述:

参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保障工作,为救援提出专业化建议并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

承担全市工商贸行业的评价、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双体系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需经常性值班、加班、赴现场开展应急工作,野外作业和住宿,较适宜男性。

4、主管部门:烟台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单位:烟台市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招聘岗位:应急救援岗位D,招聘数量:2。

岗位描述:

参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保障工作,为救援提出专业化建议并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

承担全市工商贸行业的评价、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双体系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需经常性值班、加班、赴现场开展应急工作,野外作业和住宿,较适宜男性。

5、主管部门:烟台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单位:烟台市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招聘岗位:应急救援岗位E,招聘数量:1。

岗位描述:

参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保障工作,为救援提出专业化建议并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

承担全市工商贸行业的评价、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双体系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需经常性值班、加班、赴现场开展应急工作,野外作业和住宿,较适宜男性。

扩展资料: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1年烟台市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挂烟台市航空应急救援站牌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应聘人员须为1985年4月6日(含)以后出生。

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烟台市应急救援保障服务

山东省内事业单位招聘有新公告吗

有。2023年6月6日,根据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202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
1、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2、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3、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9日。

202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省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近亲属为省纪委监委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省纪委监委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省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二、招聘岗位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rsks),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选择考点城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布。
根据有关规定,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综合类笔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
八、其他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政策
网上报名技术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组 织 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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