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遭家暴被丈夫泼硫酸:因不想生二胎被威胁,对方在娘家卫生间行凶)

浙江开化县一女子反映,自己因琐事争吵遭家暴后,欲向法院起诉离婚,其间被丈夫泼硫酸致毁容。2月18日,当事女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当天丈夫是在娘家卫生间向她泼的硫酸,事发后丈夫因家暴泼硫酸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400元。她表示,自己准备在治疗周期达到三个月后,进行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走法律程序。

当地警方此前回应媒体,采取行政拘留是暂时的处罚措施。当地妇联表示,已对女子进行心理疏导,会给予法律援助等。

女子称双方因二胎问题发生矛盾

张女士介绍,2022年6月,丈夫提出要二胎,她没有同意,二人便发生了争吵。争吵期间,丈夫拿起菜刀威胁她,“说不给他生二胎,就拿菜刀砍死我,当时大孩子还在喝奶。”当时她害怕日后会再次遭家暴,她决定提出离婚,但丈夫不同意。2022年6月底,她聘请了律师,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因诉讼费缴纳不成功等原因,7月中旬未能如期开庭。

时隔半年后,张女士于2023年1月底欲再次起诉离婚。然而,在起诉前十多天,丈夫打电话告知她要从外地回来当面再谈谈。因为害怕,张女士便立即回到了娘家。丈夫前往张女士娘家后,在卫生间向她脸部、头部泼了硫酸。

张女士称,当时自己脸部头部灼烧感强烈,眼睛已无法睁开,赶忙到医院治疗,“4天后,眼睛能睁开了,看了视频才知道,他事先把装有硫酸的瓶子藏在了身后,有多次向我泼洒的动作。”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受访者视频截图)

浙江衢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张女士身上多处浓硫酸烧伤11%,二度到三度;双眼烧伤;双耳烧伤。张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她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康复情况比较好。

行政拘留是暂时处罚

18日下午,在采访中记者与张女士的通话因故中断,记者多次回拨,无人接听。记者注意到,2月17日、18日张女士在其社交账号发布了多个视频回应网友。

女子治疗一个多月后,其中一只耳朵需使用辅助设备助听(受访者视频截图)

张女士称,在治疗的第35天,脸部因灼伤太深,眼睛附近已有疤痕增生现象。最严重的是左耳,经过了3次手术(包括植皮手术),耳朵里还在流血。可能是事发时冲水急救,把硫酸冲进了耳道,导致耳道烧伤严重,现在要戴辅助设备,要不然有点听不见(声音)。

此前,据新京报报道,张女士的丈夫(徐某某)是一名化工工程师。张女士表示,丈夫因家暴泼硫酸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400元就出来了,法院工作人员来看望过她了,人身保护令已经下来了。

事发辖区派出所一位负责人此前向媒体表示,对徐某某采取行政拘留是暂时的处罚措施。该负责人称,“这个案子还在办理中,行政(拘留)只是一个暂时的(处罚),这个要看她最终的伤情鉴定。受案当天就开具了伤情鉴定委托书给司法鉴定机构。伤情鉴定有规定、有一套程序的。”开化县妇联表示,事发后到张女士家中对她进行了心理疏导,后续会向她提供法律援助等帮助。

上述视频中,张女士表示,等她治疗期到三个月左右,将进行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走法律程序。

警情通报(开化公安供图)

2月18日,开化县公安局就此事发布了通报,称近日,有网民在网上发布开化一女子被泼硫酸的帖子引发公众关注。收悉后,开化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就网上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2023年1月14日13时许,嫌疑人徐某某(男,29岁)与妻子张某某(女,31岁,系网帖中受害人)发生冲突,徐某某使用硫酸泼至张某某面部,造成张某某面部受伤。接警后,开化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立即受案调查。

针对网友关注的张某某伤情和嫌疑人徐某某处理情况,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2.2条,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鉴定。因张某某尚在治疗康复中,1月15日,开化县公安局先行对徐某某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40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下步公安机关将根据张某某伤情鉴定结果,依法追究嫌疑人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

山东一女子因生女孩遭老公和婆婆家暴导致瘫痪,女子该如何维权?

  女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只要能够找到证据证明瘫痪是由公公婆婆家暴导致,这两人就会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目前当地警方已经受理了此案件,第1次民警给施暴者开具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女子不服上诉至法院,法院已经判决警方重新调查,现在这起案件又引起了公众关注,相信坏人很快会得到惩罚。

  

1、该女子为什么会被家暴?

  据杨女士透露,刚开始怀孕时,得到了婆婆和丈夫悉心照料,后来给丈夫生了一个女儿,杨女士就遭到了不公平待遇。原来自己丈夫和婆婆重男轻女观念十分严重,这才遭到了各种暴力。刚开始只是语言上讽刺,后来两人动不动就打人,在坐月子那段时间,婆婆要求杨女士赶快生二胎,由于杨女士腹部伤口还没好,当时就拒绝了,很快王女士遭到了一顿毒打。杨女士还说曾经遭到80个小时拘禁,自己昏迷时被喂了不明液体,醒来后腿脚便没了知觉。

  2、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重男轻女的思想毁过不少女孩子,我个人也是在这种环境下成长,回想过去内心真是很难受。同样是人,凭什么男性地位就更高,以前的年代养儿或许能养老,现在多一个儿子多一份压力。女子的婆婆自己也是女性,殴打别人时难道就不会换位思考。


  5、遭到家暴该怎么办?

  现在婚内家暴多为女性,很多受害者第1次遭到家暴会选择原谅,我觉得就算要原谅也应该留下证据。如果发生了第2次家暴,绝对不能够容忍。在被家暴时尽量向外界求助,如果被软禁了,最好先屈服,然后寻找机会逃跑或者把求救信号发出去。家暴往往只有0次和多次的区别,请各位女性结婚前一定要慎重考虑。

山东女子控诉因生女孩遭丈夫家暴后瘫痪,为何警方不予处罚?

  警方也没有说原因,只是表示暂时不方便回应此事。受害者将此事告上法庭后,法院责令警方重新调查,受害者公公出面回应,家人从来没有因为儿媳生女儿和家暴过她,婆婆和丈夫也否认曾经有家暴过女子。



  1、该女子具体有哪些经历?

  杨女士向外透露,自己在2017年8月份给丈夫生了一个女儿,从此之后,丈夫和婆婆态度发生了大转变。那时自己还没有出月子,婆婆就要求生二胎,由于杨女士一胎是剖腹产,当时伤口还没好,所以拒绝了。后来不断遭到丈夫殴打,在2020年3月份,杨女士被丈夫和婆婆欺负到毫无还手之力,当时邻居听见后,把杨女士救到自己家中。?想要帮杨女士叫120,却遭到了对方丈夫阻挠,后来杨女士仍然被丈夫带回家中,之后被软禁了80个小时。昏迷期间,婆婆给自己灌了不明液体,醒来后杨女士双腿没有任何自觉,到如今只能躺在床上生活。


  几天后,杨女士母亲来到家中探望,杨女士才得以解脱。报警后申请了4次伤情鉴定,警方却在三个月后给杨女士丈夫和婆婆开具了不予处罚决定书,这让杨女士觉得很不公平,所以申请了复议,现在结果还没下来。

  2、对于杨女士的遭遇,我有何看法?

  遇到这样的家庭真是倒霉,现在都已经什么年代了,还有重男轻女的观念,男生女都是50%的概率,决定权也在男方手上,杨女士生了女儿就成了她的过错,这种结论究竟是从哪里来?案件中的婆婆自己也是女人,难道就不会换位思考。这件事提醒所有女性,结婚前一定要考验对方人格,遭受第1次家暴时,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女子因生女儿遭家暴致瘫痪,2年时间打13场官司,对此你怎么看?

山东潍坊杨晓红称,因生女儿遭家暴导致瘫痪。2年时间打了13场官司。她向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报案后,警方对其丈夫及婆婆开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女子向潍坊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认定该《决定书》违法后,将潍坊市政府、奎文公安局及其婆家告上法院,法院二审判决警方重查。该女子公公则称,婆家并未因她生下女儿对她进行过家暴。

杨晓红自述,自从生下女儿后就遭到丈夫全家的各种辱骂殴打、恐吓威胁,甚至是打成了残疾,曾一度被非法拘留了80多个小时。自己报警,派出所却以没有违法事实作出不处罚决定书。她将派出所告上法院,法院最终撤销了不处罚决定书。然而丈夫却称殴打等都是杨晓红瞎编乱造、不存在。

事实的真相究竟如何?杨晓红和丈夫之间各执一词,但从网友的态度上来看,似乎是更加相信杨晓红的话。丈夫全家如果真的是因为重男轻女,对杨晓红殴打拘禁导致瘫痪,那么这就不仅仅是家庭私事,而是涉嫌刑事犯罪!

我对此的看法

本案中,派出所对丈夫作出不处罚决定书的理由在于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殴打等违法事实,而在伤情鉴定的过程中又极为不规范。这正是法院判决撤销不处罚决定书的依据。法院认为,在伤情不明确的情况下,分局作出涉案不予处罚决定书,属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法院的判决只涉及到杨晓红的伤情鉴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问题,不涉及到丈夫是否殴打等问题,即便法院判决要求公安分局撤销不处罚决定书,但后续是否处罚,权力依然在公安分局,法院是不能直接判决要求公安分局对丈夫一家作出处罚决定的。

如果事实真的如杨晓红所说,那么丈夫及其公公婆婆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无论是否是因为重男轻女才动手殴打杨晓红导致伤残瘫痪,在法律上都不会影响罪名的认定。丈夫一家以伤害杨晓红的主观故意,实施了殴打伤害她的行为,并且导致身体的伤残,已经超过了轻伤程度。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重伤,那就判得更重!

杨晓红还提到自己曾经被丈夫一家非法拘禁长达80多个小时,在法律中,非法拘禁是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只要是以非法方式限制他人现实的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或者即便没有超过24小时,但是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是构成本罪。

丈夫全家非法拘禁杨晓红,正常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再加上上述的故意伤害罪,应当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