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年夜前一天,我被“请进”了看守所
2017年12月29日下午15点,我因为透支本金1.2万元,以“信用卡诈骗”罪,被深圳市X园路派出所刑事拘留,关押在X湖区看守所共42天后,被法院判决拘役3个月,那段日子是我41岁人生中最痛苦的回忆,不堪回首,真的希望人生能够再重来一次。希望我的亲身经历,能够给深陷信用卡债务的大家一些经验和教训,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法律,否则后悔都来不及了。
二、被催收公司骗进了派出所
12月29日下午1点多,在送老婆产检的路上,接到了中信银行的催收电话,电话里聊的还挺好,我向对方表达了还款的难度,希望能够分期偿还,对方在电话里同意了,并约定下午3点当面签署一个还款协议。
中信银行的信用卡逾期已经有7个多月了,本金1.2万,加上利息差不多有1.8万,中间陆续还过几笔小额。一直和催收人员沟通分期还款,对方始终也没有同意,这事就拖下来了。当时自己以为欠款还不至于坐牢,信用卡透支怎么会是诈骗呢?毕竟自己的困难是现实情况,工作失业、家人生病、还有一个马上要出生的孩子,自己绝对没有诈骗的意思。现在看来,这完全是一个无知的行为。
送老婆到医院后,我和老婆打了说:“你在这里等我下,我出去办点事,半个小时就回来”,原计划半个小时签完还款协议,再加来顶多半个小时。没成想,至此却再也没回到家。
催收公司一共是2个人,见面后对方提出:去派出所的调解室,在那里签一下协议吧。当时自己并没多想,傻乎乎的和对方就去了X园派出所,几个人一直站在派出所的门前等了很久,期间摧收公司的人始终在故意找话题,不断和我聊天,后来知道,实际他们是在稳住我,暗中在联系银行和派出所的民警。
三、崩溃了,我被关进了一道铁门内
一个多小时以后,一位光头的大个子走进了派出所,他是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的正式员工。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材料,有我的身份证、办卡申请表、帐单等很多资料,并没和我说一句话,直接走进了一个民警办公室。
15分钟后,一个瘦高民警走了过来,把我带到了一个铁门里面,我看到上面写着“留置室”,门前有两个辅警负责看守,并且搜走了我身上的钱包和手机。
留置室
当时我感觉事情可能要麻烦,但还抱着一丝侥幸,问门前的两个看守:“这是什么意思,我犯法了么?”。
一个看守问我“你什么事?” “信用卡啊?你这是犯罪了,应该要做牢的”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种事以前只在新闻里看过,没想到真的落在自己头上了。
此时,想给家里打个电话也不被允许,想起当时在医院待产的老婆,我刹那间就崩溃了,眼泪忍不住就喷了出来,真的是喷出眼泪,已经不是流出来了。双手抓住关押的铁栏杆,拼命的撞头,当时心里真的特别无助。一个领导模样的民警走出来,听说了我的案件情况,稍做了一些安慰:“别急,我们一会就处理你的问题,等一下会让你打电话的”。我稍稍平复了一下,寄希望于民警的调查,当时真的不认为自己是诈骗。
四、做笔录,当晚被送进了看守所
晚上7点左右,一位民警把我提了出去,带到X园派出所的一个办公室内,正式开始做笔录。因为事实也比较简单,民警重点核对了3个问题。
1、信用卡欠款的本金是多少? 确认是1.2万元,加利息1.8万元;
2、信用卡逾期的时间是否超过了3个月? 确认是逾期了7个月;
3、信用卡催收记录表,是否认可? 确认是没问题的,催收电话都收到过;
我看到信用卡催收表当中,每一次电话催收的内容和时间都有记录,十分详细,连给我亲属的电话都记录了,几点几分,通话多长时间,通话的具体内容都有记录。
其他办卡时提供的资料,例如:身份证复印件、信用卡申请表、本人签名、消费记录都一应俱全。
做笔录的过程,主要是民警为了确认证据。
最后让我在身份证复印件、催收记录、信用卡申请表、消费明细表上签字确认,按了手印。感觉当时民警似乎松了一口气,事后才知道,这份证据固定了我的3个事实:本金超过1万元、经过3次以上有效催收、连续3个月没有还款,已经达到了刑事起诉的条件,够判刑了。
签字确认后,民警拿来了一张“刑事拘留证”,上面清楚的写着,我因为“信用卡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民警告诉我,被刑事拘留,意味着我被判刑的可能性比较大了。
晚上9点左右,一个民警带着2个辅警把我押上一辆警车,在车上把手铐给我松开,手机递给我。对我说“送你去看守所了,给家里打电话通知下吧”。电话那头老婆已经急得不知所措了,而且她身上已经没有可以吃饭的钱了,听说这情况后,民警同意我们在看守所门口可以见一面,可以把我身上的财物交给她。
车子开得飞快,半个小时就到了X湖看守所,老婆打车已经赶了过来,站在门口紧张的盯着马路,看到她挺着大肚子站在寒风中,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赶紧把兜里仅有的900多块钱给了她,随即就被民警带进了看守所的大门里,远远的听到她委屈的哭声。
五、看守所内的见闻
X湖看守所
派出所的民警办好了关押手续后,就被一个年轻的管教民警带到了监室。看守所里是不能穿鞋的,一般时候都要光着脚,而且要穿统一的号服,号服基本没洗过,闻着一股浓浓的馊味。
监室大概30平方左右,睡觉的地方不足20平方,40多个人盘腿坐在木板床上,我刚一进去,马上围过来6,7个人。
“蹲下!!”,“干什么进来的?”
听说我是信用卡诈骗进来的,一堆人都笑了,“又来一个?”后来听说,这个监室抓进来的人,基本都是因为盗窃和信用卡诈骗。
在看守所里我了解到,平均每个月都有近百人因为信用卡诈骗,被关押在X湖区湖看守所。整个深圳有9个看守所,每个月因为信用卡诈骗被抓的人,不低于500人。
看守所内的生活太不堪回首了,和外界所有的信息都隔绝。每天只能盘腿坐在木板上,两个腿都坐变形了,时间长后,脚的外侧都有一块磨出来的老茧。
伙食很差,根本看不到油,做的饭就象猪食,米饭半生不熟,常年只有白菜和萝卜。经常能吃到白菜根,带泥的萝卜。我在里面呆了90天,瘦了37斤。
更无法忍受的是睡觉,每天都有因为盗窃、抢劫、诈骗进来的人,监室根本住不下,一张木板最多时挤60多个人,晚上睡觉厕所都有人坐着睡。
六、逮捕和判决的法律程序
我从被拘留到判刑,一共经历了3个阶段。
判决书
第一阶段:公安局收到报警后,首先将我刑事拘留,拘留期最长37天,在这个期限内,公安局要完成证据的收集,并且交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对我提起公诉。
第二阶段:刑事拘留后的14天,我收到了检察院的“逮捕通知书”。检察院收到公安局移交的证据时,要判断我是否构成了犯罪?再决定是否逮捕。 逮捕后,我才可以被长期关押。所以大家要注意,逮捕通知书,是由检察院发的。以往催收公司发的所谓“逮捕令”,都是吓唬没有法律常识的人。
第三阶段:被“逮捕”后的30天,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根据检察院的材料,在看守所内,对我下发了一审判决。因为我被抓后,家属全额还清了欠款,所以被判决拘役3个月,属于从轻判决。有一个欠了1.4万一分钱没有还款的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
在这里我要感谢自己的家人,我被抓进去的2个月里,家人四处举债,偿还了我所有银行的欠款,除了应还的本金,还多掏了十几万的利息(我在其他银行还有20万的信用卡债务)。法院根据我的还款情况,判处了我最轻的刑罚,历经关押3个月后,我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门。
回首再看,真心觉得自己处事太幼稚了,从最初的爱面子瞒着家里人,形成最后无法收拾的烂摊子。如果能早一点和家里人坦白,共同面对,也许就不会有这些事了。
这里也给相同处境朋友一个忠告,如果你有和我一样的遭遇,一定要及早处理,避免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拖垮家庭。如果高昂的利息和滞纳金超出了家庭的能力,就算是想救我们,也没有能力了。
(完)
不知道大家看完这个真实的故事有何想法,我的总结有三条:
一是,想象不到透支信用卡会犯罪,借钱不还也会是犯罪!二是,一个普通人不小心入狱的那种恐惧和绝望!三是,透支信用卡超过一万元,经过两次催缴超过3个月仍不还的即可构成犯罪!
所以,不要以为信用卡的钱就可以随便消费,现在还有很多年轻人搞网络借贷,借了就不还,还自以为聪明,也许下一个被抓的就是你,你透支不仅是信用还可能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