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援助的范围

因经济困难请不起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

可以申请援助的范围:

0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0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0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0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0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0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常见的援助形式:

0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0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03、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04、公正证明。

05、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0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三、需提交的材料:

01、居民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原件。

0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0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0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0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