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人力资源服务“一码知晓”

据了解,绵阳人力资源服务码是绵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数字化转型,人力资源服务提档升级的重要举措。绵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结合人力资源服务工作实际,在深入分析研究基础上,将学历查询、社保查询、人才求职、人事考试信息作为打造人力资源服务“码上享”突破口。利用数据共享技术,实现上述功能在系统中全覆盖。

  ☑点击“学历查询”,可实时在线查询个人学历情况(查询范围为2002年以来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点击“社保查询”,可知晓个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情况;

☑点击“人才求职”,可查看我市最新职位,近期现场招聘会的时间、地点、参会单位、现场岗位,一键提交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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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为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领码畅享服务”,丰富了人力资源服务内涵,提升了人力资源服务质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学生提供哪些优惠政策

本报讯 (记者许明霞)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促进大学生创业,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豫人社﹝2010﹞4号)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焦作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引导和带领一大批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据了解,2010~2012年,我市3年将引领200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其中,2010年不少于300人,2011年不少于700人,2012年不少于1000人。
  国家提供创业资金
  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费用
  对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将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对登记求职的应届及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
  允许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应届及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另外,我市还将大学生村官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多场培训活动政府埋单
  为大学生创业指点迷津
  据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人介绍,他们将积极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每年邀请企业家、大学生创业成功人士为在校大学生传授创业经验,举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巡回报告活动不少于20场。鼓励和支持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创业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实训)服务,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和推介引导活动;会同本地高等院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建立完善大学生创业导师团、专家志愿团等,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咨询、信息、个性化辅导等服务;开展创业帮扶活动,组织创业成功人士与创业者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创业大学生俱乐部、创业大学生联谊会等多种形式的大学生创业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各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多种服务。

四川省绵阳盐亭县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盐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盐组通[2007]26号)的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 绵阳人才网www.myhm.org、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t12333.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见附表各岗位要求。

2、年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30周岁及以下。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见附表。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4、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信息和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程序,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操作,任一环节未完成均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上填报信息

1.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为2012年 4 月1 日—2012年 4 月 8 日(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 8 日24:00),填报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2.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对《盐亭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所列招聘条件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科(联系电话:0816-7220556)。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通过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书,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招聘主管部门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1日至4月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须于2012年4 月1 日—2012年 4 月10 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 4 月23 日—2012年4 月27 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12年4月9日(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考生免缴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紧缺招聘岗位经研究同意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职位的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退费。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安排的通知》(绵人社发〔2012〕12号),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8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情况于2012年5 月 2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符合开考比例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将于2012年5月2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2、报考人员应按面试资格复审通知携带打印的《2012年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包括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在读证明,且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如单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本公告同意以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设置表),于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达到服务期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通过资格复审考生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3、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及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5、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符合开考比例的其他岗位的最低面试成绩,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参加面试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于2012年6月10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办妥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由此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招聘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核定工资、上编制、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7220556
盐亭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14.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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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2021年上半年四川绵阳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7人】

【 #教师招聘#导语】2021年上半年四川绵阳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人,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我市2家市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2021年上半年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17: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3日17: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4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

  5.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见附件1)。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书,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请于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1年5月12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8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政策性加分。截止2021年5月6日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16〕34号)、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已通过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5月25日(9:30—11:30、13:3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A幢404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1年5月29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1年6月15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以及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书。

  (4)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有效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本人书。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

  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招聘政策程序和加分政策咨询电话: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16-2260625、2267561;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干部人事科:0816-2214772

  公招监督电话: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0816-2213260;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2036

  1.2021年上半年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