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世医院拒开死亡证明,遗体放殡仪馆17年费用20万,该谁承担

医院门口,胡月琴正在为儿子的死亡证明书和医院争执,这样的行为在医院已经见怪不怪了,因为胡月琴为了儿子的死亡证明书已经在医院奔波十几年了。这一次她终于顺利拿到了。

但当她看到这好不容易拿到的死亡证明书,却发现该证明书早已在17年前就已经开好了。看着上面显示的签字时间,胡女士的内心有些疑惑,17年前就已经开好的死亡证明书为何执意推迟到现在才同意给她呢?但此时的胡月琴顾不上这么多,她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给儿子顺利火化,使他早日入土为安。

胡月琴小心翼翼地拿着这张纸向上海市区宝山殡仪馆走去,当她以为一切终于要结束的时候,却被殡仪馆里的工作人员告知火化前要先支付这17年来高达20多万的存放费用。

胡月琴听到这句话彻底崩溃了,内心压抑这么多年的怒火和委屈,全在这一刻爆发出来了。明明是医院压住胡月琴儿子的死亡证明书才导致儿子的尸体在殡仪馆里存放了这么久的时间,如今却还要承担高昂的存放费,这对胡月琴来说简直是要命的打击。



上海市宝山殡仪馆

面对殡仪馆的要求,胡月琴该如何是好呢?看似平常的火化事件,为何被推迟了整整17年后才得以实施,胡月琴的儿子究竟因何而死?这件事背后又发生了什么故事?死者又是如何在时隔17年后被顺利火化的呢?尸体在殡仪馆被存放了17年,这究竟该追究谁的责任?

01.大学生意外去世



荣誉证书

死者的名字叫李奇乐去世那年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也是家里的独生子。李奇乐从小就乖巧懂事且成绩优秀,从来没有让父母操心过,一直以来,他都是父母的骄傲。

在别人眼里,李奇乐能轻轻松松考入985高校,而且他还是个很有孝心的孩子,为了更好地陪伴照顾父母,高考报志愿时他选择了上海离家近的一所学校,最终被同济大学录取。



同济大学

2003年4月3日,胡月琴接到学校的电话,电话那头说儿子乐乐因肚子疼痛难忍,已经被送到上海当地的一家医院了。听到儿子住院的消息后胡月琴感到非常震惊,儿子从小身体健康强壮,这次为何突然住院。此时胡月琴的心里感到些许不安,但她不敢多想,便赶紧和丈夫赶到了儿子所在的医院。



李奇乐学生证

儿子乐乐被送往医院的第一天,就被诊断为急性重症胰腺炎。这种病轻则会让人持续腹痛、恶心想吐,重则会危及到生命,而乐乐现在的病情就是属于后者。

胡月琴听完医生的话,整个人仿佛晴天霹雳一般,她不敢相信昔日里优秀懂事的孩子即将永远离开自己,她始终相信儿子乐乐吉人自有天相,这次也一定会渡过难关的。



重症急性胰腺炎监护室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是胡月琴一家二十多年来最痛苦的日子,也是李奇乐漫长而又绝望的治疗之路。接受治疗的每一天,对于他们一家来说都好似度日如年,时间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过去了50多天。在乐乐接受治疗的第53天,由于病情恶化,他最终还是因救治无效离开了人世。



医院急诊抢救室

2003年5月25日,是胡月琴永生难忘的一天,也是他们一家人不愿回忆的噩梦。那段日子胡月琴和丈夫憔悴了许多,整日以泪洗面,经常做梦梦见儿子活着的样子。白发人送黑发人,任谁都难以接受,但是悲伤过后依旧要面对现实。眼下最重要的是操办儿子的后事,让他的尸体入土为安。然而胡月琴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现在竟然连让儿子入土为安的能力都没有,这又是为何呢?

02.死亡证明书被拒绝

胡月琴夫妻俩伤心过后来到了医院为儿子办理死亡证明书,但是医院却以当天是周日的理由拒绝了他们,于是接下来连着三天的时间,夫妻俩来医院办离婚时还是没有顺利拿到死亡证明书,医院这次拒绝的理由是没有结清住院医疗费。



医院

李奇乐住院治疗用了53天的时间,在这整整53天的时间里花了近60万的医疗费,其中四十多万已经缴清,现在还剩下十几万。当时学校里听到李奇乐生病住院的消息,他的同校师生们还纷纷为他募捐,还在社会上发起了募捐活动。现在欠医院的十几万元李奇乐家里实在是掏不出来了。

胡月琴借遍了身边的亲戚,能想到的办法都试过了,但是凑到的钱还是远远不够支付剩下的医疗费。无奈之下,胡月琴决定给医院的院长写求助信,将自己家里的情况一五一十地传达给了院长,还在信中承诺欠下的钱以后肯定会还的,现在只请求医院开一个儿子的死亡报告单,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面对胡月琴三番五次的写信,医院不仅对她的承诺置之不理,而且每次回信的内容都是:必须先将医疗费缴清。



医院办公室

一天缴不完医疗费,那儿子的尸体就要躺在冷冰冰的殡仪馆里,没有办法火化更无法得到安息。面对高昂的医疗费,胡月琴突然想到儿子住院的时候发生的一些事,当时她就觉得医院有很多医疗行为不太合理,但当时医生的回应是他们这是按照正常的医疗流程进行治疗的,不必太过于担心。当时夫妻俩觉得可能是自己多想了,医生作为治病救人的专业人员,还是要相信医院的,正好当时他们也急于为儿子治疗,所以后来也就没有过多询问。

现在想想,乐乐当时可能还有救,这个念头一旦出现,就会让人联想到之前医院的种种行为,于是胡月琴对医院的愤怒与不满在此刻都变成了怀疑。

2003年9月,距离儿子乐乐的去世已经过去四个月了,但是他的死亡证明书不仅还没有得到回应,胡月琴反而收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胡月琴收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

03.艰难且漫长的维权之路

胡月琴在对医院之前治疗时的种种行为感到怀疑后,再三思索下决定写信举报该医院医疗杀人,但是医院对胡月琴的这一不理智行为不仅没有感到慌乱,反而以胡月琴拖欠医疗费的理由将她告上了法庭。



告上法庭

医院将胡月琴告上法庭的事彻底惹怒了她,但是面对医院的起诉,身为拖欠方的她毫无优势可言,所以此案在法院一审和二审的时候,皆以医院的胜利而结束。当执行人员来到胡月琴的家里时,她气愤地只说了一句话:“你们看家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都直接搬走吧!”



判决书

为了给儿子治病,胡月琴的家里早已变得一贫如洗,只剩这一套房子才支撑了这个家。执行人员看到胡月琴家里的这般处境,也十分同情她,于是该执行人员告诉胡月琴可以再试着向有关部门反映一下自己的情况,说不定能有好的解决方案呢。听完执行人员的意见后,胡月琴马上给相关部门的办公室写了一封信,将自己的情况和需求写在了信中。接下来的每一天,胡月琴都无时无刻不在期待收到回信,因为这封回信对他们来说是唯一的希望,可这一等就是一年。

2004年11月,胡月琴收到了来自当地相关部门的回信,信中给出了这样的回应:“为了避免矛盾激化,该案件现暂缓执行,等到申诉结论出来之后再议,这一决定已经提前向新华医院做过了说明。”收到来信后的夫妻俩也重新燃起了一丝希望,原以为儿子这下可以安息了,但是胡月琴没想到的是当他们拿着信件去向医院要死亡证明书的时候还是遭到了拒绝。



胡月琴的行政请求书

尽管有关部门帮助他们暂缓了判决的执行,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一停就是漫长的17年。

在这漫长的17年维权过程中,胡月琴的丈夫在2016年时因突发心肌梗塞去世了。丈夫的离世让原本就凄凉的家变得更加冷清,但家中的凄凉远不及胡月琴心里的寒冷。丈夫去世后,胡月琴又再次将医院告上了法庭,并且请求法院将丈夫与儿子的尸体埋葬到一起,但是尽管她几番努力奔波,这个请求还是被无情的驳回了,而且没有给出她合理的依据。

胡月琴无奈之下只好先处理丈夫的后事,丈夫刚离去的那段时间,胡月琴的世界真的快要被拖垮了。可是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放弃,13年都过去了,如果现在放弃那之前走过的路就毫无意义了,而且丈夫也会死不瞑目。她更害怕自己像丈夫一样垮了,这样的话儿子的后事就没有人来处理了。

曾经为儿子维权的道路如今只剩下胡月琴只身一人在前进了,这条路很漫长也很艰难,但一想到自己的儿子还躺在冰冷的殡仪馆里,胡月琴就重新有了活下去的动力。

04.逝者安息 如愿所偿

胡月琴收到了来自上海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回复

十几年漫长的维权之路让胡月琴多次认为自己看不到希望了,但没想到事情在2018年发生了转机。2018年12月27日,胡月琴收到了来自上海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回复,上海市卫建委对她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并且向她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信息。

他们得知胡月琴儿子的死亡证明其实早在去世那一年就已经开好了,所以他们就让胡月琴到新华医院复印《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第一联,办理相关的复印手续。



李奇乐死亡证明书

刚开始胡月琴来到新华医院,要求他们提供死亡证明的原件来供她复印的时候,还遭到了拒绝,后来当胡月琴出示了上海市卫建委的回复之后,医院这才同意原件复印的请求。其实《居民死亡医院证明书》本应有三联,而且后两联本来就是家属要拿着的那一份,但是后两联也被医院弄得不知去向了。

无论如何胡月琴总算是拿到了《居民死亡医院证明书》的第一联,事情开始慢慢有了盼头。但当她到了派出所之后才知道,复印件终究不是原件,无法生成原件的法律效力,而且也不能凭此复印件办理后续销户和火化的证明。都走到这一步了,胡月琴怎么甘心止步于此,于是她将自己这些年来经历的曲折和遭遇告诉了派出所的工作人员。

皇天不负有心人,胡月琴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从派出所出来后的第五天,她收到了儿子的殡葬证明,还为儿子顺利销了户口。事情都在朝着胡月琴所想进行着,原以为儿子可以入土为安了,可当她到殡仪馆取儿子尸体的时候,却被告知需要支付20多万元的尸体保管费。

在殡仪馆待的每一天都是需要支付费用的,从2003年开始每天都有30元的尸体报关费。对于胡月琴来说这些年早已将他们所有的积蓄花光了,现在这笔费用根本支付不起。儿子乐乐之所以在殡仪馆待了16年之长的时间,是因为医院迟迟不肯给死亡证明,并非有意占用殡仪馆的位置,所以胡月琴决定将这笔帐算到医院的头上。



李奇乐悼念会

胡月琴请来了一位律师准备和医院要个说法,因为她实在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胡月琴维权多年,大家都很同情她的遭遇,所以有人将她的事情发布到了网上,还为她进行了捐款。2020年11月14日,在社会和网友的帮助下,胡月琴凑够了这20多万的尸体保管费,时隔17年,儿子的尸体终于顺利火化了,胡月琴多年来的心愿也了结了。

后来殡仪馆在了解过胡月琴多年的维权事件之后,决定在她能承担的范围之内为她减免一大半的保管费,于是她便将剩余的钱原封不动的还给了那些捐款的人。2021年2月8日,这件事又有了后续,医院迫于舆论的压力,决定为胡月琴的儿子免除治疗期间剩余的医疗费,并且还补偿了她10万元。医院不给死者提供死亡证明书本来就是违规的,所以新华医院也向胡月琴道了歉。面对医院迟来的道歉,胡月琴觉得虽然心有憎恨,但是此时的她早已不想去追究计较了,她只想逝者安息,自己的生活回归平静,能够安心的度过剩余的生命。

关于大学生遗体放殡仪馆17年后火化一事,你有何看法?

有句古话说得好,入土为安,我们在有死者去世之后,一定是要让他们入土为安的,但是由于现在土地比较缺乏,所以大多数都是用火化的方式。但是本次事件中的这件事情却让我们觉得很意外,在2003年的时候,同济大学有一位大学生李奇乐,因为急性胰腺炎导致死亡。

他在上海交通大学进行治疗,在他治疗的时候,花了很多的钱到最后一直到他去世,他们的家人还欠了医院治疗费将近12万。而在他去世的时候,医院也拒绝为他开死亡证明,因为没有死亡证明在这个大学生被送到殡仪馆进行火化的时候,殡仪馆却拒绝火化死者的遗体。

而这个大学生因为一直都没有火化,所以到现在也已经在殡仪馆里面放了17年了,在这17年中一共产生了大约20万的费用,可以说是非常高昂的。而在殡仪馆向孩子的妈妈索要费用的时候,孩子的妈妈表示,这次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医院没有给他开死亡证明,所以导致他的儿子一直都没有办法进行火花,他认为这笔费用不应该由自己承担,应该是由医院承担的。

而这件事情其实也是事发突然,可能这个家人他们确实是没有办法去承担高昂的医疗费,但是他们也应该承诺在后续会给医院。如果每个人都像这样的话,那么医院不就乱套了吗,再加上医院做的也是不对,都说死者为大,应该及时去为这个死者开死亡证明,然后让他早日的火化。

对于这件事,我觉得死者的妈妈还有医院都是有错误的,因为殡仪馆已经表明了没有死亡证明是不能够送到殡仪馆进行火化的。而他们并没有以死者为大,一直在拖这件事情,更何况他的儿子在殡仪馆躺了17年,她难道就不伤心吗?

患者病逝后家属没结清医疗费,医院方是否可以拒开死亡证明?

众所周知,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患者来到医院,医院必须要采取先救援后缴费,因为这是医院的一个职责。当然,医院也经常会遇到有些患者病逝后家属没有结清医疗费的问题。
有新闻报道,有一大学生在一家医院治疗后死亡,由于没有死亡证书,遗体一直放置殡仪馆。家属多次与医院沟通,但院方一直是拒绝的态度,只因患者的治疗费用未能解决。


经过多年的周折后,最终才拿到了患者的死亡证书。本以为拿到了死亡证书就可以火化,然而,由于遗体放在殡仪馆将近十几年,现在已经欠下殡仪馆将近20余万元的费用,但是,殡仪馆却表示,必须要缴完费用后才能火化。

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认为是殡仪馆的问题,认为是因为遗体放置时间太长欠下的费用,才导致遗体无法火化。其实,导致遗体无法火化的最终原因还是与医院有关。由于当年患者病逝后家属未能结清医疗费用,医院拒绝开死亡证明,由于无法拿到死亡证书,所以殡仪馆才不给火化。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患者病逝后家属没结清医疗费,医院方是否可以拒开死亡证明?

不可以。《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判定死者死亡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出具死亡证明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医院不能以债权债务关系来对抗出具死亡证明的法定义务,在死者家属未结清医疗费的情况下不出具死亡证明合理不合法。


律师表示,由于医院拒绝给患者开死亡证书,导致患者的遗体无法火化产生的费用应由医院承担。这本是医疗机构应尽的义务,患者欠下的费用医院完全可以通过另行诉讼方式向家属索要,不得以违背法律义务来完成自身的私权救济。

医院17年不开死亡证明,遗体无法火化,医院的作法是否欠妥?

或许从规定上来说这家医院的做法是没问题的,但是从人道主义、救死扶伤的角度来说这家医院这样的做法属实有问题。更何况这家医院不仅扣住死亡证明不出示给其家属,扣押期间遗体在殡仪馆所产生的高额费用还得找家属要,这样的做法着实不妥。

一、儿子去世17年至今未下葬,20多万费用搁置费还得自己掏

家住上海的胡月琴年事已高,其丈夫儿子均已去世,而对于胡月琴来说,活了大半辈子的她到现在只有一个尚未实现的心愿那就是将17年前去世的儿子妥善安置,让其入土为安。但是就这样一个小小的愿望都难以得到实现。

根据媒体的报道显示,胡月琴的儿子于17年前因急性胰腺炎在上海新华医院去世,本应该及时下葬的他却因为医院不给出示死亡证明而迟迟未得到安置,这些年来一直都在当地殡仪馆中。长期以来其母亲一直为这件事奔波,通过各种繁琐的程序好不容易在去年拿到了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后,胡月琴却发现自己还得支付殡仪馆送过来的存放尸体的丧葬费明细,这笔费用高达二十余万元。?

二、这件事到底谁对谁错?

根据医院方面给出的说法,他们表示当年胡月琴及其丈夫并没有结清所拖欠的治疗费用,一共60多万的医药费仅仅支付了40万元,还剩12万尚未结清。而当时的规定表示必须要将费用结清后才能够开具死亡证明,尽管胡月琴及其丈夫写信苦苦哀求表示先让孩子入土为安,医院也没有对此表示回应。

正因为此,年事已高没有工作的胡月琴表示,所耽搁的17年都是医院的行政不作为导致的,明明在其孩子死亡的当天就已经开具了证明却迟迟不愿将其交给家属,而后续不仅让家属劳心劳力跑这跑那,还产生了不必要的搁置费。

从整个事件来看,这件事医院方面的过错确实很大,医院本应该是一个具有高度人道主义精神的地方,但是这件事并没有展现这一点,甚至让人觉得冷酷无情到无语。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明明有万全的解决之法而医院偏偏选择了这样不体面的方式。

大学生去世后被冷冻17年,为何现在的人连死都“死不起”了?

看到这个新闻我感到非常的痛心,去世后十七年却没有入土为安。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该大学生连死都"死不起",这场经历了17年的斗争,看得让人压抑。从相关报道来看,该大学生没有拿到医院所给的死亡证明,所以才没有被火化遗体,一直搁置在殡仪馆。那么为什么医院没有给患者死亡证明呢?

却是因为该大学生一家欠下医院医疗费用未偿还。所以导致大学生去的时候,在殡仪馆被冷冻了17年多未入土为安,这就要值得人们来思考了。为什么医院仅仅是因为死者拖欠债款而不给开死亡证明,都说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好地方却还存在着如此的现象,没想到人心是如此的冷漠。

从头到尾仅仅是因为该大学生一家应给儿子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欠了该医院一笔费用。医院要求他们还清所有费用才给开死亡证明,可见医院这种做法非常的冷漠没有人性,失去孩子的父母本就痛心不已,却还不能让儿子入土为安。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值得大家思考,现在社会上都是以大爱育人。

当然,我们也不能用道德绑架医院虽然医院有充分的理由不开死亡证明,但是这未免是没有人性的行为。其实医院也应该衡量实际情况去办事,而不是一味地真心规矩去办事,以如此方式要挟家属还钱可见丧失了正义感。

其实,该是有很多的解决方法并不是仅仅单一的依靠不给死亡证明的途径来要挟家住还钱,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追讨费用。甚至说如果他说,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偿还这笔借款也可以通过政府救济和社会间款来偿还这笔债务。所以就因这一个举动,导致该大学生17年未入土为安是一个比较奇葩的行为。

因欠医疗费医院拒开死亡证明,遗体17年未火化,家属为何不交钱?

同济大学大二学生李奇乐!

因为肚子疼,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看病,被确诊为急性胰腺炎,不幸的是孩子手术后病重去世了,这次手术、住院费用高达61万,李奇乐的母亲通过捐助等各种方式,共缴纳41万,剩下的20万实在无力承担了!

因此李奇乐只能放到医院的太平间里,并且医院拒绝给李奇乐的父母开具死亡证明,大概意思就是你啥时候交钱,我啥时候给你死亡证明,否则你的孩子就只能躺在太平间里,一辈子都不能火化!

后来医院起诉过李奇乐的父母,又撤销了起诉,李奇乐父亲也去世了,就剩母亲一人,母亲希望孩子能入土为安,但是医院又说了,那20万我们不要了,这些年放到太平间的费用你得支付了啊,共计12万多!

17年李奇乐的母亲终于拿到死亡证明了,在一看日期,其实李奇乐死亡当天医院就已经开好了死亡证明,就是没有给他们而已!

医院只能给一个家属,开一份死亡证明,可是家属却有两个!

潘先生跟之前的妻子育有一女,离婚,女儿归了妈妈,后来潘先生又结婚,又离婚,以后的日子一直都是一个人生活了潘先生生病时,是侄子把潘先生送到医院的,并支付了16万的住院押金,潘先生独自生活的日子里,也都是侄子在照顾!女儿是唯一的继承人,可是潘先生后来的生活里她并没有参与,2岁时父母离异,估计就在没见过,二人都想要死亡证明!

这遗体有争议了,医院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能一直放到医院的太平间里,在潘先生死的第二年里,女儿愿意承担父亲遗体冷冻费3.6万余元,可人家侄子不同意啊,住院的钱我交的,你开证明能行吗?就这样,遗体放到医院17年,如今遗体冷冻费达到14.8万,估计潘先生还有点遗产啥的,谁手里有死亡证明谁就能继承遗产!

总结:

不知道为啥,我觉得医院这事儿做的有点过分了,差钱你说钱的事儿,你别老拿遗体说事儿啊,扣着一句尸体你就赢了呗,希望未来这种事不会在发生,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有啥事儿咱以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