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刑事拘留会坐牢吗?这里可以肯定地回答,如果只是刑事拘留不会坐牢!不经人民法院判决任何人不得确定为有罪。因为还需要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刑事拘留后,经人民法院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作出了有罪判决并判处实刑的,才有可能被送往监狱执行判决的刑期,也就是俗称的坐牢。

《刑事诉讼法》第82条对其中情形可以采取先行拘留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根据第82条可以看出,都是属于有证据证明了犯罪事实发生,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有部分一条或几条证据已经查明。这时的先行刑事拘留是为了防止犯罪行为的继续发生,也为了防止实施犯罪后被人发现准备逃跑,以及在公安机关初步掌握当事人有重大嫌疑时,采取的现行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拘留后如果需要侦查则可能变更强制措施后,进入侦查阶段。以查明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查明不是犯罪嫌疑人,只是由于行为诡秘被临时拘留,则应当立即释放。

而确定坐牢必须是经过各种程序后,经过人民法院审理确定为犯罪并作出判决判处实刑的,才可能送交司法监狱执行刑期,就是送去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