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的一位朋友毕业有好些年了,在广州某机关工作,受益于单位的良好福利,早早地上了广州户口,但一直没买房。

虽然单位提供住房,但总不比自个“家里”好,今年在爸妈的帮助下买了一套总价300万的房子,原本以为自己能够以首付30%、公积金3.25%的利率贷款210万,可事后才发现,他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只有60万,剩下的150万只能采用4.9%的商业贷款利率!

朋友一脸震惊,怎么就只能贷款60万啦!如此不是要额外承担高额成本?

不少读者在买购房过程中相信也会遇到类似朋友的遭遇,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对公积金政策缺乏了解,在中国使用公积金贷款也是有额度限制的,每个地方都有所不同,但是通常来说最主要的是采用下面几项标准:

<一>

一、有的城市依据房价和首付比例而定:

公积金贷款额度≤房屋评估价-首付

举例:刘小白在三线城市XX买一套100万(评估价)的房子,首付是30%,也就是30万;

那么刘小白能够得到的公积金贷款额度=100万-30万=70万;刘小白的全部房贷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二、有的城市依据个人收入水平和月缴存额来定(比如北京):

1、公积金可贷额度=(家庭月收入-基本生活费标准)/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

2、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基本生活费标准目前每月1323元

举例:在北京工作的张小白家庭月收入是20000元,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56.72,即0.005672。

那么张小白公积金可贷额度=(20000-1323)/0.005672=329.28万(事实上已经超额,详见第二部分分析)

三、有的城市依据公积金账户余额与借款人年龄来定:

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账户余额影响,但贷款前需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上海:账户余额<12500元、月缴费金额>780元时,公积金贷款额度=账户余额X40

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14倍

举例:在广州工作10年的王小白,今年30岁(距离退休30×12=360月),月缴存额是4000元,公积金账户余额里有20万。

王小白公积金贷款额度=200000×8+4000×360=304万(事实上已经超额,详见第二部分分析)

四、有的城市依据建筑面积来定: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120万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80万

<二>

说到了这,很多人开始欣喜,自己满足了上述公积金贷款条件就可以任意贷了吗?

不!

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超过了各地规定的最高限,最后将是以下面的限定的金额为准:

回到上面的例子:

1、北京张小白个人条件虽然满足公积金贷款329.28万,但是他已经超过了北京规定的最高120万限额,也就是他最多能公积金贷款120万。

2、广州王小白个人条件虽然满足公积金贷款304万,但是他已经超过了广州规定的最高60万限额,也就是他最多能公积金贷款60万。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钱

公积金贷款能贷50万。

一般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80万,如果评级评到3A级别的话最高可以到80万*(1+30%)=104万。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

(1)职工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或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住房公积金卡。

(2)买卖契约原件(购买二手房还另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华人民共国和契税完税证)。

(3)售房单位出具的首付款证明。

(4)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贷款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

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一般最高可贷额度为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1、按账户余额计算。第一个办法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账户余额的10倍,如果是夫妻双方贷款,不能超过两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的10倍,不足2万的按照2万计算;

2、按最高限额。如果是已经断交公积金的个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能超过40万,如果使用夫妻两人的公积金贷款,不能超过60万元。如果还没有断交公积金,最高贷款为50万,夫妻双方贷款的最高不超过70万;

3、按还贷能力计算。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为(每月存缴金额*法定退休年龄总月数+公积金账户余额)。

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能贷多少,取决于借款人的还贷能力、综合资质,还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房屋评估价值,以及当地的市场情况等多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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