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点此查看
招聘岗位说明:
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省属事业单位中除涉密岗位外的部分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
管理类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除单位领导人员岗位以外的其他管理岗位。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八级及以下的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以及对专业不作特别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包括教师岗位)。经济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对专业不作特别要求的专业技术(简称“其他专技类”)岗位,指各部门(单位)组织公开招聘时招聘条件或笔试内容中没有专业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技能类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二级(技师)及以下的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招聘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2023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日09:00-3月8日12:00;缴费时间:2023年3月2日09:00-3月8日16:00。
【友情提醒】3月7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岗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0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完考试后,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费登记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具体类别详见《岗位表》中“笔试类别”,其他类与管理类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17-83668563。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
9:00-11:30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岗)
9:00-11:30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专技岗)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col/4729_463783/index.html)发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综合管理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②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可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档案托管在相关代理机构的人员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②无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市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填写《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五份),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县区事业单位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岗位,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在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职责分工报市委组织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收到报到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2023年淮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附表:事业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0517)
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0517)
市委组织部83608005市委编办89668028市委网信办83605629市委老干部局83605613市委党校86289039淮安日报社89880098市总工会83986007共青团淮安市委83605276市残疾人联合会83663956市发改委83924351市科学和技术局83679090市民政局83760005市财政局83168215市人社局8366641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9000620市生态环境局83658778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3666502市城市管理局83346605市交通运输局83669191市水利局83712519市农业农村局80821628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83665515市卫生健康委员会80831677市退役军人事务局83132323市审计局83678111市行政审批局8388887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970674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83605577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8594038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3566181清江浦区83516771
83516773淮安区85913602(党群单位)
85912042(政府单位)洪泽区87211901
80928082涟水县82380779盱眙县88288415(党群单位)
80910771(政府单位)金湖县86896952报名
政策
考务技术电话:0517-83668563(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0517-83665187。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517-12380-11。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我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1.2023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023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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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常州市属、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56名工作人员(进编)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至2005年3月4日之间出生);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或者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28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2月28日后出生)。
(三)本次招聘户籍要求(户籍以2023年3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1.报考“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限常州市户籍;
2.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不限户籍。
(四)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3月4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3年3月4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4日)后2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4日)后1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五)报考“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岗位的人员,是指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五年的已退役军人。
其中:在服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
(六)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3年3月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3月4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七)招聘岗位中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报考有英语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八)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的,须于2023年3月4日前取得。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组工网(zg.changzhou.gov.cn)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czks.czrsj.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czks.czrsj.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2月28日9:00—3月5日16:00
3.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2月28日—3月6日的9: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2月28日—3月7日的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2月28日9:00—3月8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栏内查询。
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9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29日10点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czks.czrsj.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有专业测试的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无专业测试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
笔试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专业测试、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委托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根据笔试类别各考相应试卷,笔试类别详见岗位表。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笔试考试大纲参照《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9:00—11:30。
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合格线为5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二)专业测试
1.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岗位的人员,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的主要内容详见岗位表。
2.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三)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无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有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辖市区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岗位有其他面试方式的详见岗位表考试方式说明。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无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有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辖市区人社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试行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在本次招聘多次有效方式。
招聘岗位因没有可递补的面试合格人员导致无拟聘人选的,可在该岗位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剩余合格人员(已完成资格复审者除外)中根据本次公告的面试人选确定规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重新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工作。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以及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咨询与监督电话》(附件4)。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七、本公告由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1.2023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咨询与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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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7日09:00-1月12日16:00;3.陈述申辩:2023年1月7日09:00-1月13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月7日09:00-1月13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公告。
招聘单位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技能测试、面试。
(一)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时事政治等,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专业知识内容不低于卷面的60%。
(二)笔试时间、地点将另行发布通知。
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和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告,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开考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届时以准考证标准的为准,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笔试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开考前将及时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和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线以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和面试。
笔试最低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50%。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笔试成绩合格,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查验核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技能测试及面试通知书,并告知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技能测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技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见通知书。
技能测试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技能测试包括技能技巧、模拟课堂两部分内容,技能技巧占技能测试总分的45%,模拟课堂占技能测试总分的55%,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技能测试和模拟课堂总分的50%。
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六)面试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一般为7人,以幼儿教育专家为主,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的评委人数不高于50%。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七)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15%。
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45%+面试成绩×15%。
四、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将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中的项目要求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如体检不合格即取消聘用资格,再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结束后,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备案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否则按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
六、组织工作
(一)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此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
七、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肃工作纪律
1.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09号)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严禁内部招聘、人情招聘、内定名单、依人画像、设置歧视性条件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徐老师
3.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398627
4.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此次公开招聘举报。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举报电话:025-83398627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5.技术支持
系统注册、登录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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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昆山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昆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可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副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或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博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或报考设置职称要求的岗位且具有相应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其中,“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目录不按照“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结构划分;目录中第2列为“大类”名称,第3、4、5列为各学历层次具体专业名称,具体专业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英语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2023年3月3日)取得。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及苏州大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
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3-11),招聘对象为:在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或2022年退役的苏州生源或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sykszksitepro/actions/home)。
3、报名、电子照片上传:3月1日(周三)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3月1日9:00—3月4日16:00;
5、陈述申辩:3月1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6、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1日9:00—3月5日18:00;
7、缴费确认:3月1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为:0512-57371237。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昆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023年3月3日16∶00后,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逾期作放弃处理。
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4月1日9:00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如有变化,将提前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
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5月中旬在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人社部门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网上公示详见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人社部门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339944。
十一、本《公告》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附件1:昆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