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公租房申请材料

一、必要材料

01、《佛山市三水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下载入口:点击进入)。

0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 。

03、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有关证明原件,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0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申请当月之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如工资收入签收表、银行卡流水账单、存折复印件),或提供个人收入纳税明细清单(可通过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要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截图后打印签名提交【打印流程】)。

05、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06、拥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等房产证明资料复印件。

07、属于本市农村户籍的需提交户籍所在村委会开具的《个人宅基地建房及村股份分红查询证明》。

08、佛山市非三水区户籍、新市民家庭的申请人提交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可通过“市民之窗”自助服务机打印)。

09、非佛山市户籍的提交居住证或《佛山市流动人员办理居(暂)住证历史记录》或《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等证明材料。

10、单身申请的提交父母(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11、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就读证明。

二、非必要材料

12、属于低保、低保临界的提交相关证明。

13、属于失业救济人员的提交《失业保险待遇核发证》或发放失业救济金的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

14、属于残疾人的提交残疾人证复印件。

15、属于“特困供养”的提交相关证明。

16、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相关证明。

17、烈士遗属、因公殉职(牺牲)人员遗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优抚对象、转业复员军人的提交相关证明证件。

18、属于重大疾病病人的提交二级或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复印件。

19、环卫工人、公交司机、辅警、应急和消防救援辅助人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区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者等的提交相关证明证件。

20、申请人提交的其它材料(如承诺书、情况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