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二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侯晓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2023年4月27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侯晓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人侯晓飞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侯晓飞因投资失败、家庭琐事而决意发泄情绪、报复社会。2022年7月9日上午,侯晓飞至本市瑞金二路197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携带放有一把单刃刀具及破窗器等物的黑色双肩背包,从门诊大楼北侧进入医院,持刀连续捅刺、追砍并劫持多名病患、家属及医护人员,后被公安人员制服。经鉴定,多名被害人分别构成重伤、轻伤、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侯晓飞在公共场所持管制刀具致多人受伤并严重危及医院就诊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诉讼代理人发表了代理意见。被告人侯晓飞及其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证据、罪名均不持异议,辩护人针对量刑问题发表了相关辩护意见。
被告人家属、被害人家属以及社会公众等2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本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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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持事件中瑞金医院被指未开闸门放群众出门 安保人员回应
瑞金医院门诊部门口
2022年7月9日上午11时30分许,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发生一起持刀劫持人质事件。在犯罪嫌疑人欲伤害人质和处警民警时,民警果断开枪将其击伤制服,4名受伤群众正在救治中,均无生命危险。网传视频中,不少群众从医院闸门下钻出,有网友质疑,院方何不打开闸门方便群众出门?对此该院安保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要开门的话除非断电,但当时并不清楚发生什么情况,不好贸然断电。”
瑞金医院北门入口闸口处
目击者徐女士(化姓)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时她正在二楼拿药,看到犯罪嫌疑人持刀行凶,砍伤一名医生。当时她与犯罪嫌疑人紧隔四五米远,受到惊吓后欲乘电梯下楼,电梯上来后里面全是民警,民警称着急赶往七楼,她便等待下一趟电梯。
徐女士表示,该院门诊部二楼是儿科,七楼是妇产科,犯罪分子在这两个地方作案,真是让人气愤。“犯罪分子竟然能把凶器带进医院,估计早有预谋。”徐女士说。
门诊部内二楼楼梯
9日下午3时许,极目新闻记者来到瑞金医院门诊部,该院北门和南门各有入口,凭核酸扫码即可进入,两个门口皆有数名安保人员。据健康时报报道,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是上海最大的医院之一,该院目前并没有配备安检设施。
瑞金医院附近商户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时她看到多名群众从医院门诊部逃出,还有部分群众因为情急,从医院北门入口闸门下钻出。之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都来到现场,民警将两边道路封闭。
有网友表示不解,紧急情况下,为何院方不打开闸门便于群众离开?北门处安保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北门是医院入口,患者凭核酸码扫码可进入。“如果要打开闸门,得断电才可以。当时我们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也没接到断电指令,不敢贸然断电开门。”该安保人员说。
瑞金医院持刀伤人事件致4人受伤 医院工作人员:受伤女子没走几步就晕倒了
网传视频中,人们纷纷从事发医院逃离。
2022年7月9日中午,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发生一起男子持刀伤人事件,有多位人员受伤,伤者中包括儿童和医护人员。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击伤制服。
据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通报,7月9日11时30分许,黄浦公安分局接110报警,瑞金医院内有人持刀伤人。民警到场处置发现一男子在该院门诊部七楼内持刀劫持群众。在犯罪嫌疑人欲伤害人质和处警民警时,民警开枪将其击伤制服。目前,4名受伤群众正在救治中,均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通报截图
瑞金医院工作人员小玉(化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时,她拿好外卖,走进门诊大楼。她看到,一群人从二楼跑下来,口中喊着“快逃快逃,有人砍人”。
随后,她看到一名受伤女子从楼上下来,身边跟着一个10岁左右的男孩,看起来是她的儿子。女子走了没几步就晕倒了,小玉推测可能是由于失血过多。很快,有急诊医护人员上前施救。
小玉说,男孩当时没有哭,也没有受伤的迹象。但她觉得,孩子“一定被吓坏了”。此外,她注意到有别的儿童在事件中受伤。据她了解,嫌疑人一开始是在门诊大楼二楼的儿科诊室伤人,后来从楼梯逃到七楼,最终在七楼被控制。
据小玉透露,涉事医院门诊大楼于今日下午已恢复接诊。
根据财新报道,一名目击者称,行凶者是一名身着深色衣服的成年男性。一名瑞金医院医护称,伤者中有两名儿童,目前都没有生命危险。有成人伤势较重,有人仍在手术室。医院方面有一名儿科主任和两名护士被砍伤,主要是皮外伤,也没有生命危险。
事发后,有多位知名医疗博主呼吁普及和加强医院安检措施。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上海市目前对于医院安检方面并无统一的强制规定。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第28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门、急诊的诊室、分诊台,病区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安检口等重点部位配备紧急报警装置,与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监控中心和警务室联网,并接入属地公安机关。”
该文件第29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北京市在相关方面已有配套制度规定和落地措施。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要求,“医院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根据需要在医院入口或者重点区域入口进行安全检查,严防禁限物品进入医院。”2020年1月21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便联合市公安局开展了安检试点培训,并向三级医院发放了手持安全检查设备。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有关部门曾下发相关指导意见,支持医院开展安检。2021年9月,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医院应当在兼顾患者就医体验,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基础上,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红星新闻记者 王语琤 潘俊文 实习生 李龙靓
实习编辑 朱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