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一套商铺,收租了十几年的朱翠芳也算是衣食无忧了。那一天,距离她和租客说涨租刚过去没几周,她却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说租客要问她讨要26万元的欠款!自己什么时候问租客借过钱了!?气愤的她当即找到租客,不料却遭到了租客的殴打。她没想到,噩梦才刚刚开始……
记者见到朱翠芳的时候,被她的一头白发给惊到了,如果单从外表判断的话,很难相信她是一位70后。
朱翠芳思维迟钝,记忆力严重下降,很多事情需要人提醒,才能想起来。一说起房客,她的情绪就变得很激动,浑身颤抖,肢体僵硬。得知朱翠芳有高血压之后,记者连忙找了药给她服下。而反应过于激烈的朱翠芳,甚至产生了轻微的失忆。
70后的朱翠芳一夜白头 视频截图
朱翠芳怎么会被房客气成这样,又怎会一夜白头的呢?故事比较复杂,好在朱翠芳在朋友的帮助下,回想起了大部分事情,我们先从她最关心的房子说起。
青浦白鹤镇外青松公路2993号,是朱翠芳的房子。楼下的门面房,房子是2003借给祁某的,到2017年,双方都没什么矛盾。至于房租,开始是1万6千元一年,每年略涨一些。2016年约定的房租是3万2千元,到了2017年,朱翠芳准备将房租涨到4万元。可朱翠芳万万没想到,她提出涨价后没多久,收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上面说祁某起诉了朱翠芳,说朱翠芳欠了祁某10万元,现在要求她归还。朱翠芳傻了眼,自己根本没问祁某借过钱,哪来什么要还钱的说法?于是2017年9月15日,朱翠芳直接上门找祁某理论,没想到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
对于借钱一事,祁某说是朱翠芳以买房为名,问他借了10万元,又让他一次性付了4年的房租。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祁某还出具了一份借款和租房协议二合一的字条,字条上写明,朱翠芳收到祁某支付的房租16万元,并向祁某借款10万元。最后落款处,有朱翠芳的签名和联系电话。看到这张字条,朱翠芳傻了眼,她记忆中自此从来不曾借过钱,也没有签过这样的合同。
祁某出具的租房协议 视频截图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签过这份合同,朱翠芳还申请了笔迹鉴定,可结果出来以后,她更傻眼了,这个签名就是她本人写的。这样一来,祁某有理有据,竟然把官司给打赢了。朱翠芳又气又急,反过来将祁某告上法庭,要把房子收回来。
第二次打官司,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对方在撒谎,于是要求测谎。可测谎的结果显示,祁某通过了,而朱翠芳没有通过。这样一来,形势就更不利于朱翠芳了。而且,祁某还找到了几个证人,当然后来被查出来是做了伪证的。其中一个名叫顾红芬的人,还说朱翠芳经常到祁某店里敲竹杠。另一位姓张的证人,则说借条上的这10万元,其实是他借给祁某的,并且出具了另一张借条。
这一次官司,朱翠芳又输了。两趟官司下来,不仅凭空多出26万元的债务,还出了近5万元的律师费。打赢官司后,祁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这样一来,朱翠芳名下的银行卡都被冻结,这套房子也面临被查封。朱翠芳身心俱疲,精神恍惚,几乎是“一夜白头”。
明明没有借钱,怎么会输掉两次官司的呢?朱翠芳一直想不通这个问题。说谎测试没通过,可能是因为心里素质差,情绪过于激动。可合同上的那个签名,自己明明没有签过,怎么就是自己的字迹呢?经过不断地梳理这两次打官司中的细节,朱翠芳发现了很多疑点。她实在不甘心,上诉了。
朱翠芳在上诉的过程中,被细心的法官挖掘出案子的疑点,从而让她去报案。
公安立案后进行了侦查,很快从出庭作假证的张某处找到了突破口,从而将涉案的祁某抓获。祁某不愧是撒谎都能骗过测谎仪器的人,心理素质绝对过硬,直到被关押了9个月,除了主使张某作假证一事无法逃避外,其余犯罪内容一概不承认。他一口咬定,就是借过钱给朱翠芳。
祁某一口咬定,就是借过钱给朱翠芳 视频截图
祁某现在赌的,还是那张白纸黑字的借条,赌那张借款和租房合同上的名字,就是朱翠芳的签名,那么,这个签名名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呢?
原来,2016年,朱翠芳买了一套房子,这个消息正好被祁某得知了,于是一直说朱翠芳问他借钱是为了买房子。实际情况是怎样呢?朱翠芳原本在昆山上班,公司的附近,有过一套住房。考虑到退休后老家泗阳的福利不如昆山,因此想把户口迁到花桥,但是老房子的面积不足,不能落户。
为了满足昆山的落户条件,朱翠芳需要置换一套80平米以上的房子。但是新买的房子价格略高,与卖掉的老房子有差价。为了补足自己最后3万元的资金缺口,朱翠芳选择带着新买房子的原房主张伟,一同去向祁某收租金。而当她收完租准备离开的时候,祁某拿了一张叠起来的纸给朱翠芳,让她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号码,说方便后面联系。朱翠芳照做了。
也就是说,朱翠芳在毫无防备配的情况下,在白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签名是具备法律效益的,在空白纸上签名,等于为别人伪造证据提供了充分的条件。
从“口说无凭,立字为据”这句俗话中,我们就可以看出纸质凭证的重要性。可还是经常会有人像朱翠芳一样,疏于风险防范,而给自己带来不利法律后果的情况。
朱翠芳就是吃了这个亏,结果把自己折腾得身体和心理上双重受创。虽然最终祁某被刑事处罚,但她失去的那些,又怎么能找得回来。
而祁某这只“老狐狸”,终究还是没能逃脱猎人的眼睛。他因涉嫌犯有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被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最终,青浦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祁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因为一个不经意的签名,差点没了一套房。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也希望给大家提个醒,签名要谨慎,尤其是空白的纸张上,那就更要当心了。还是那句老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黎明 俞欣怡)
劳动合同只最后一张签了名且且没有盖公章有效吗?
1、主要内容都在前三页,——你有吗?如果没有那存在你说的问题。如果你也有,那他想改变就是违约,到时候出现你上面说的情况,你可以凭你手上的合同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呀。2、老板亲自签名吗,如果是的,他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可以不盖章的。
购房合同上签了两个人名字,仅由其中一人的名义贷款是否可行?
1.贷款合同的名字必须与购房合同名字一致。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就是你无法独自还款或者还款能力不足时可以让你的父亲或母亲进行担保还款,这样的话,购房合同上只写你的名字,贷款合同上写上你亲人和你的名字,只有这种情况下,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的名字可以不一致。其他情况两合同的名字都是要一致的。至于楼上所说的母亲作为共同还款人,这种情况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都需要你母亲的名字。2.你一个人收入已达到要求,是可以不需要你母亲提供还款能力证明的,银行之所以要你母亲提供社保证明不是为这个,应该是你母亲的户口不在北京市,是外地户口,现在国家政策是外地户口在当地买房子需要提供一年的纳税或者社保证明的才能买房子。
3.在贷款的时候,购房合同上的名字的人都需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这几样是必须的;至于还款能力证明如:收入证明,除非其中一人有能力独自还款,否则都必须要提供。
个人建议:1.只写你的名字,这样最省事,现在去售楼部要求该合同的名字难度不大,去和开发商商量下,然后去银行重新签贷款合同,也只写你的名字。
本人就是从事一手房销售的,对于这样面还是非常了解的,楼上那位说的第一点是完全错误的。
补充说明:哦,不好意思,忘记了,现在国家政策改了,网签了,改不了了。你现在的问题就是母亲提供不了社保证明是吧,
我能想到的就是作假。
找专业作假的做一个假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北京我不知道,我们这里纳税或者社保提供一样就可以了,我一般帮客户做的是假纳税,社保没做过,不了解,不过是可以做的。
假纳税注意点:1.纳税上有地税局盖的章,章是有地点的,比如北京A区那么就要与你收入证明上公司的地址要一致,你的公司也要是A区的。
2.纳税上的税款记录要和你收入证明上的月收入要匹配,因为税是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
具体你可以到售楼部或者是二手房公司去咨询,他们应该会有门路的,他们手上应该会有造假证得号码。顺便你在咨询下他们你这种情况该怎么操作。
同时你可以打电话到各家银行去问问你这种情况怎么办。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哎,教人学坏了。网友不要骂我啊!
祝你好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