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全省居民用户和低压非居民用户将于6月1日起实施按自然月购售同期抄表结算。调整后,将实现电费账单和自然月内用电量的周期一致。
电费缴纳调整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按自然月抄表结算,现按政府文件要求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全省居民客户和低压非居民客户调整为每月抄表、按月结算。
2、自2023年起,原单月抄表结算的居民客户年度阶梯电量计算周期仍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原双月抄表结算的居民客户年度阶梯电量计算周期由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调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居民客户阶梯电量基数不变
3、可通过查阅电费缴费卡、登录网上国网App或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查询抄表周期。
4、企事业单位电费结算周期、交费方式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调整后市民可以更直观地了解当月的电量电费情况,及时调整用电习惯,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其中低压非居民用户是指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城市综合体等对象。
与此同时,原双月抄表结算的居民客户年度阶梯电量计算周期,由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调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居民客户阶梯电量基数不变。
为便于居民用户掌握用电情况,电网账单显示方式也将同步作优化,增加账单周期显示,如账单周期显示6月1日至6月30日,对应6月电量电费。
此外,困难群众免费用电基数执行标准不变,抄表结算周期调整后,电费账单中免费用电量将按月显示(15千瓦时)。
本次调整不影响正常用电。如有疑问,市民可通过当地营业厅、95598电话或国网App咨询。
6月1日起,公安部10项交管便利措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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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
在10个城市11家生产企业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国产小客车注册登记生产企业预查验试点,新增21个城市、18家生产企业试点新车出厂时查验车辆。
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便利群众办理新车登记。
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
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
但对已实施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的地方,仍按当地政策执行。
便利军人换领大型货车驾驶证
按照现行规定,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门驾驶证可以免试换领C1驾驶证,换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需要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免考科目二。
新规实施后,对申请换领B2(大型货车)驾驶证的,服役期间具备一定大中型客货车安全驾驶经历的,经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予以换证,免考科目三。
但对于换领A类(大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公交车)和B1(中型客车)驾驶证的,仍需要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
02、3项服务群众、便利出行新措施
优化城市公交专用道管理
在保障公交车运行速度的前提下,根据公交车班次科学设定专用时段,允许社会车辆(单位班车、专用校车等大运力载客车辆)在专用时段使用公交专用道,具体专用时段、车辆类型及管理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增设完善农村隐患路段
警示防护措施
以农村地区隐患突出的迎面相撞事故多发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平交路口等点段为重点,科学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和安全防护设施,更好服务保障农村群众安全出行。
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
首批在36个城市试点应用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在线视频报警处理,接警人员通过视频与当事人在线交互完成交通事故信息采集、证据固定,并引导当事人快速撤离现场后远程推送责任认定,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的快处快撤。
03、4项“互联网+交管”服务
便利老年人网上办理交管业务
推出“交管12123”APP大字版,优化“补换领证件”“违法处理”等高频业务功能和界面,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展示,更好满足老年人使用手机习惯和网上办事需求,为老年人提供网上办事便利服务。
便利满分审验教育地网上变更
驾驶人需变更满分审验教育地的,可通过交管APP直接申请,无需回到原申请地现场办理变更手续,便利群众长途自驾休闲旅游生活,服务客货运输驾驶人异地工作需要。
便利港澳车辆网上处理
交通违法和轻微事故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临时入境机动车、粤港澳两地牌车辆及其驾驶人在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后,可以通过交管APP查询处理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驾车出行。
电子检验标志网上推送
对免检机动车符合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交管APP等方式向机动车所有人推送提示消息,对确认申领的,经审核后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无需再单独申请。
新规解读!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消防有关政策
日前,国家住建部发布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有关规定,该规定完善了以前发布的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一些管理细节,明确了建设工程个参建单位的责任,更加匹配职能划转后的法规,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消防新政策的主要变化。
1、部门职能划转
根据新修改的消防法,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代了公安消防部门成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主体。
2、消防设计审查范围扩大
新规除了保留了公安部106号令中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的场所,还新增了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即对高于54米的住宅楼消防要求更高)。
3、简化证明事项手续
落实国务院关于精简证明事项的要求,减少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1)消防设计审核时,设计单位不用再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建设单位也不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消防验收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等无需进行提供。只需提供消防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以上就是消防新规的主要变化,新规的发布,决定了消防行业未来的前景,也确定了消防工程师未来的发展方向,未来发展前景真的是非常不错,有兴趣的可要抓紧时间了。
青岛国有A级景区6月1日起首道门票全免
关于山东青岛的一些景区,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去看过,但是在近日山东青岛发布了一项公告,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2022年6月1日-12月31日,青岛对全市国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全部免费。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的“青岛市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2022年6月1日-12月31日,青岛对全市国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全部免费,财政视情况予以补助。今年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促进活动也将于5月30日启动,届时将发放首轮消费券,广大市民和游客可以关注“青岛文化和旅游消费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积极参加抢券。
据市文旅局副局长蔡全记介绍,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首次将“建设艺术城市、人文青岛”写入党代会报告,首次将“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目标,首次将“宜游”上升到与“宜居”“宜业”同等重要的高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成为青岛亮丽的城市名片。
为推动文化和旅游业复苏、加快产业发展,今年以来,青岛密集出台一系列产业发展、纾困政策措施。今年一季度青岛规上文娱企业营收同比增长19.4%,高于全省8个百分点;全市限上住宿业企业营收同比增长22.1%,高于全省平均增速。但今年以来在全国多地爆发的此轮疫情,对城市的文化和旅游业发展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为此,青岛在新出台的《青岛市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稳增长89条”)中,对此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进行了再一次重磅升级。
据介绍,“稳增长89条”涵盖文化和旅游领域政策共7条,从旅行社纾困、金融支持、景区门票优惠、文化和旅游消费、乡村旅游发展、全民阅读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所出台的政策力度不低于国家和山东省标准。
旅行社纾困方面,第13条,青岛重点从100%退还、缓交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等方面帮扶旅行社,预计此项措施实施后今年将缓解旅行社1500万元质保金交缴存压力。第55条提出了有关单位“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的,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的政策。
在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方面,第26条提出了具体的支持措施,今年青岛将以争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为契机,继续举办多场产业投融资对接活动,对重点文旅企业和项目实施“一对一”投融资跟踪服务,争取新增贷款额度实现新的突破。
在景区门票优惠方面,“稳增长89条”提出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2022年6月1日-12月31日,青岛对全市国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全部免费,财政视情况予以补助。市政府新闻办将在30日下午召开专题发布会,详细解读景区门票优惠政策。
在文化和旅游消费方面,第52条提到了今年青岛将继续开展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促进活动,通过发放消费券,让市民和游客真正能够享受到实惠,更好地拉动文化和旅游消费。今年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促进活动也将于5月30日启动,届时将发放首轮消费券,广大市民和游客可以关注“青岛文化和旅游消费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积极参加抢券。
乡村旅游方面,第53条提出了青岛将拿出570万元真金白银支持乡村旅游建设,同时将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乡村旅游市场。
全民阅读方面,第56条提到了今年青岛将宣传推广全民阅读“书香山东?数字阅读”共享工程数字阅读二维码,在农村、社区等公共区域广泛投放,实现全民阅读指数、生活品质“双提升”,以此来不断丰富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来源: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