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款到账了,10个多月的维权也终于结束了!感觉终于解脱了,可以恢复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去了……”
和橙柿互动记者对话时,车主小陈的语气很疲惫。
从去年6月开始,95后的小陈一直处于公众舆论的焦点中:长达十个月,他不懈地坚持追责到底。
监控截图
2022年6月,小陈的摩托车被小区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失16000余元。
事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道歉和赔偿,监护人也始终避而不见。随后,陈明将自己的遭遇公开至社交平台,引发大量关注。
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立案调查,案件原本在12月2日开庭,但被临时取消。
直至今年1月,小陈还没等到再次开庭的消息,但肇事的老人却去世了,其刑事责任也无法继续追究。
车主小陈
300多个日子,他卷入了爱车无端被损坏、遭受网暴又无奈辞职,奔走各个部门维权的系列事件中,“身心俱瘁,但还是坚持下来。”
为什么坚持十个月追责到底?今天(5月7日),橙柿互动独家对话了当事人小陈。
车子被老人推倒后
小陈急得口鼻出血……
“那天天气很好。”小陈告诉橙柿互动说,去年6月25日,是他搬到事发小区的第一天。
他上楼在新家里收拾行李,还透过窗户关注着楼下。
他的摩托车停放在楼下,这是一辆KTM-rc390。配置参数显示,这款车空车重量就有147kg,落地价6万元人民币左右。
被推倒的摩托
一次探头,小陈突然发现,车子倒在了地上,“天气很好,车身非常重,我确定不是风刮倒的。”
小陈说当时心里很着急,急忙下楼查看:摩托车车身多处擦伤,刹车手柄、脚刹、排气管、风挡等多处部件受损。
“当时很愤怒,疫情刚解封,我摘下口罩,里面都是血。”
小陈和物业人员查看了监控:有个老人颤颤巍巍靠近摩托车,用胳膊和身体抵住车把,用力推倒摩托车,随后扬长而去。
“是她啊!”小区居民得知情况后,一点没有觉得奇怪。
老人曾多次推倒楼下的自行车、电动车
多位居民提供的证明显示——
这位64岁的老人陆某某,多次推倒楼下停放的自行车、电动车。还用砖头砸坏停车位上的汽车,最终由车主自费4000元报修。
她甚至拿剪刀威胁他人,私自破坏邻居的外卖、快递等。
有业主在业主群中说,“这我们忍了很久,需要(帮忙)了,我们出来给你证明。”
小陈说,当时,他考虑到老人年岁已大,原本考虑协商解决。
但事情的进展随后出乎他的想象:民警带他上门找到老人,但陆某某拒不认错,还辱骂小陈。
而陆某某的监护人儿子朱某,自始至终没有露面。法院最终审理时,也不得不缺席审判。
维修估价单
上海警方对陆某某进行了精神鉴定,结果为其患器质性精神障碍,但是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有受审能力。
随后,当地警方以老人涉嫌寻衅滋事为由立案调查。
后经检察院批捕,陆某某被拘押至看守所。2023年1月3日,老人因病取保候审后被送至医院治疗,于1月24日去世。
车主遭到网暴后辞去工作
橙柿互动:十个月时间,对你工作和生活有多少影响?
小陈:
我从事的是金融这个行业,工作经常处于非常快节奏的一种状态。其实上海也是一个快节奏城市。
像我所就职的这种金融公司,一般位置在市区中心,市中心房价太贵了,我一般租房选择郊区。
每天通勤的话,来回大概在三个多小时吧。
这样工作状态其实是非常累的,这个行业也经常加班。很早就要起来上班,很晚才能到家。
因此很多人会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处理工作外的事情。
摩托车这个事中间确实耗费很多时间精力的,尽管以前的生活工作已经这么累了,但我还是要处理这件事情。
我觉得这也是导致我后面选择离职的一个重要原因吧。因为确实精神会很紧张、压力很大。
陆某某去世之后,有很多人对我进行网暴,压得我有点喘不过来气。
遭遇网暴的话啊,工作可能也会不在状态,容易出现一些失误。
整个人会特别的累,后面我选择了离职,去慢慢调整自己。
橙柿互动了解到,陆某某去世后,警方的刑事案件由此终止,车主小陈决定向陆某某的遗产继承人提起索赔修车款的民事诉讼。
为什么坚持十个月维权?
3月24日14时,上海一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一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小陈到庭参加诉讼,但被告朱某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
法院当庭缺席宣判:支持原告小陈提出的诉求,被告朱某需赔偿摩托车受损费用16704元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朱某在判决结果生效后没有提起上诉,在法院规定时间内,朱某也拒不履行赔款。
无奈之下,小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小陈收到法院强制执行来的赔偿款
今天,车主小陈收到了法院强制执行来的一万六千多元赔偿款。
橙柿互动:一辆摩托车让你坚持这么久维权,家里人和朋友怎么看这事?你是不是事事都很较真?
小陈:
我从小坐父亲的摩托车长大的,高中那会父亲教会了我骑车。
这辆摩托车是在21年年底购买的,花了6万多,到被推倒时还不到一年时间。
其实买车时,爸妈不太愿意支持,他们说骑车不太安全。
但我生活中除了骑车,就是爱看电影爱摄影,再没其他的爱好。
后来爸妈慢慢了解了我,不再反对,只是强调注意安全。
以前的话,我也算是一个做事比较认真的人,但是像摩托车这样花费这么长时间去做一件事,以前没有过。
我一直阐述关于态度问题:他们的一种态度、一些人的不作为,这些因素添加在一起,才让我一直去坚持十个月。
关于这个推车的老人,其实和她从事发到最后,我就见过两次面。
警察和小陈上门与老人沟通
第一次是我上门去找她,第二次是警方带我过去。我全程没有说话,老人把我一直骂到了门外。后面我和这个老人没有任何交集,一直寻求和她的监护人沟通联系。
但从事发一直到现在吧,她的监护人都是一直采取不露面的做法。
老人辱骂小陈
我认为这样一种态度,也是我坚持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利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期间,父母担心我的人身安全,曾劝我算了吧。但朋友们比较支持我,包括我的女朋友也支持我。
尘埃落定
希望工作生活能恢复到以往
“现在十个多月,也终于走完了吧,也算是尘埃落定的。”
小陈告诉橙柿互动:“我想尽快恢复到以往的工作生活中去,这件事确实对我产生了特别大的影响:精神压力和生活压力特别大。
这中间是碰到一些委屈:一些部门人员不作为。这也是让很多维权人员半途而废、没能坚持下去的重要原因。
对于不作为的事,我也去投诉过、去相关部门举报过。这些事情确实存在,后面也经过调查。
我认为这方面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去完善和改进,才能让大家维权起来不再艰难。
其实大环境还是挺好的,基层还需要不断进步和完善。
今后的话,我也会尽自己能力和经验去帮助其他人。碰到类似事件,去帮助大家,减少一些弯路,我觉得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情。”
橙柿互动:接下来怎么打算的?
小陈:
嗯,最近一直在寻找新的工作,目前还没有找到。
随着尘埃落定,有关注事件的网友说“车主所付出的时间,消耗的精力,已经远远大于这个赔偿金额。他想要的,只不过是这个世间的公道而已……”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记者 程潇龙
患精神病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致车主损失近万元,怎么维权?
关于上海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致使车主损失近万元的新闻,我也看到了。本来以为是老人素质低,没想到是因为他生病了。虽然老人患有精神疾病,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作为这次事故的受害者,应该从以下几部维权。
首先是要报警,立案。因为这次的损失已经接近一万元,达到了报警立案的程度。也需要对这件事情的责任进行划分,应该有老人陪唱的部分,要有一个明确的书面通知。很多事情就害怕事后说不清楚,所以在最开始的时候就要找权威的人留下证据。
一般情况下,派出所会进行一个调节,比如老人应该赔偿你多少钱之类的。这个时候还处于协商阶段,如果你对这样的处理结果不是特别的满意的话,或者没有办法和对方达成和解的话,可以用这次立案的证据,去申请法律援助。
现在是推广法制社会的时候,所以很多地方都有免费的法律援助。不需要因为担心打官司的费用太高,而放弃为自己争取权益的机会。可以到当地的法院,或者司法局司法所之类的地方去咨询这个问题。一旦司法机关接收了这个案件,就会进行调查。
虽然在新闻里面说了老人是患有精神疾病的,但并没有说他是间歇性精神疾病,还是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的精神疾病。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差异的。况且如果他是完全丧失了理智的精神疾病的话,也只是在刑事处罚上给予免责,关于民事赔偿方面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据我国《民法典》第1188条当中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自身损害的情况下,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也就是说,虽然老人患有精神疾病,他对别人造成的损害应该由他的监护人来承担。
所以只要证据足够充分,车主是可以很快得到法院的判决书的。如果再不幸的他的监护人拒绝赔偿,你可以在法院判决书下达,超出了赔偿时效之后,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现在法院的强制执行,针对一些老赖还是有很好的效果的。
所以车主只要把每一步都处理好了的话,是不害怕自己的权利没有得到维护的。当然,如果老人的监护,人家去开始的时候,就愿意承担起赔偿责任,肯定是最好的结果,这样也不会浪费大家太多的时间,也不用浪费更多的社会资源。
老人患有精神病,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但这并不能成为他随意伤害别人物品的理由。既然监护人没有很好的履行自己的监护责任,那就应该在民事赔偿上好好的完成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安徽一男子指使他人教训仇敌,对方遭枪杀,他被控故意杀人,结果怎样?
安徽一男子因怀疑前妻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等原因,遂指使他人教训仇敌。孰料,3凶手在闹市区持刀枪将对方杀害后逃逸。案发后,当地警方快速侦破,抓获13人团伙,均被判刑。一年后,他落网,被指控故意杀人。然而,他赔付20万元后被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缓刑。11月23日,死者家人告诉记者,他们认为法院对他量刑偏轻,要求重判,一直坚持申诉了17年。
王世贵(左)。受访者家人供图震惊:男子闹市遭枪杀
这名指使他人作案的男子姓葛,今年49岁,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高岳镇韩楼村人,当过煤矿工人,做过煤炭生意。
被枪杀的男子叫王世贵,殁年35岁,与他同村。
11月23日,王世贵的二姐王世英告诉记者,父母育有5个孩子,弟弟在家排行第五,人称王五,“弟弟家有两个儿子,他生前靠养鱼维持全家人的生计。”
时光倒流到2002年5月10日下午4时。
当天,王世英在淮北市一个大型批发市场从事鞋子批发,当她正忙得不可开交时,电话突然响了,丈夫在电话中急切地对她说,“王五在910厂菜市场被枪杀了,正送往附近的淮北市矿工医院,不知死活,你快去一趟。”
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
该医院离王世英所在地步行需要10多分钟。
她丢下手里的活儿,急忙往医院赶去,途中碰到丈夫骑摩托车来接她,“我赶到医院时,看到弟弟头上、手上全都是伤,惨不忍睹,医生说早已死亡,我跪在地上失声痛哭,弟媳妇也哭得死去活来。”
尽管此事已过去18年,但知情人士断断续续的讲述,基本还原了当天的案发经过。
案发具体现场位于淮北市杜集区博山路西段路口,当时那里是一个比较繁华的闹市区,910厂菜市场就坐落在附近。
当时王世贵从菜市场一幢小楼上走下来,妻子跟在他旁边,一对夫妻朋友跟在他身后,他们打算打的去淮北市相山区。
正在这时,一辆奥拓车在他们附近嘎然停下,车上下来3名壮汉,两人拿着菜刀,一人端着一支制式猎枪,朝王五围了上来。
持刀的两男子冲上前去,不容分说,挥刀就砍,王五本能地用手护头,手指被当场砍断几根,他连中数刀,捂头蹲了下来。
那名枪手在他腹部“砰”地开了一枪,王五顿时倒在血泊中,地上流了一大摊鲜血。
那辆奥拓车开了过来,3名杀手钻进车里扬长而去。
当年枪杀王世贵的双管猎枪。资料图枪声打破了下午的宁静。
杀手出手之快,时间极短,附近居民缓过神来后,立即拨打120和110。
接警后,淮北市杜集区公安分局立即派出20多位民警赶到现场展开侦查。
王五被迅速送到附近的淮北市矿工医院抢救,到达医院后,他还没来得及送上手术台,医生发现他已停止了呼吸。
经法医鉴定,他的肝脏和脾脏被霰弹击穿,胸腔里满是血,他身中10余刀,失血性休克死亡。
破案:警方快速抓获13人
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在闹市持枪杀人,这就是震惊安徽的淮北“5.10”持枪杀人案,后来安徽省公安厅发去明码电报,将此案正式列为省厅挂牌督办案件,时任公安厅长崔亚东、副厅长陈小平指示淮北警方加大侦破力度。
通宵的案情分析会上,淮北警方专案组根据此案特点,推测出一个结论:这起恶性枪杀案件带有明显的雇佣性质,背后一定有一个幕后操纵者。
通过深入细致地走访摸排和调查取证,一名姓韩的男子浮出水面。
2002年6月14日凌晨,韩某被淮北警方抓获归案。
一嫌犯落网。资料图经过审讯,他交代了伙同他人持枪杀害王世贵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民警循线追击,远赴陕西、河南、浙江、江苏、湖北和新疆等地,经过连续49天的艰苦追捕,又相继抓获12名嫌犯,缴获作案用猎枪1支、出租车1辆、砍刀5把及人民币6万元,此案被淮北警方成功侦破,安徽省公安厅对淮北市公安局通报表彰。
追击:主谋逃亡一年自首
通过对该团伙的审讯,专案组发现此案背后还有一位姓葛的男子,他就是当初案情分析会上推测出的那名幕后指使者,这时他神秘失踪。
专案组给葛某的画像是,初中文化,当过煤矿工人,做过煤炭生意,10多年前与王世贵有矛盾。
葛某开始被追捕。
2002年7月8日,葛某涉嫌故意杀人经淮北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在逃)。
2003年1月,安徽省淮北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周德山一审宣判称,韩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缓,开枪射杀王世贵的男子张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其余11人犯私藏枪支罪等均被判刑,并相应地赔偿死者家人的经济损失。
同年6月4日,逃亡一年之后,葛某到淮北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他向警方交代称,1990年他与妻子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不合,3年后便离了婚,“后来王五好像与她有关系。”“王五平时常欺负人,他与我实际上也没有直接冲突,我心里一直认为这个家伙坏得很。”
他称,2002年4月份的一天,他与朋友韩某等在淮北市二马路一家烧鸡公饭店吃饭,席间他去解小便,突然看到王五从饭店门口路过,王五没看到他,他回到酒桌上便对韩某等人说,“王五这个家伙太坏了,你有机会去教训一下他。”对方表示同意。
后来,在韩的要求下,葛某安排他人与韩联系寻找王世贵。
案发当天上午10时左右,有人通知韩某说发现了王世贵,韩便带两人持两把菜刀和一支猎枪去堵截王世贵。
当天下午4时左右,他们在910厂附近的菜市场街口与王世贵相遇,韩等两人持刀砍向王世贵,另一人朝他身上打了一枪。
案发后,葛某连夜将韩某等3名凶手送往安徽合肥,并提供6000元钱,后来又电话通知韩说王世贵死了,让他们逃跑。
2003年7月14日,淮北市检察院向淮北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葛某犯故意杀人罪,认为他目无国法,预谋故意伤害他人,对王世贵的死亡采取放任态度,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判决:赔付20万获缓刑
同年8月4日,淮北市中级法院出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称在该院主持下,葛某与死者王世贵的母亲等家人自愿达成协议,王世贵家人要求葛某赔偿丧葬费、赡养费、抚养费、死亡补偿费等共计20万元,并要求对葛某判处缓刑或不判刑,以利于王葛两家的安定团结,葛某愿意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0万元,开庭前先付12万元给法院,判决生效后如葛某能判处缓刑,再将那笔钱交给王家,余款两个月内付清。
庭审时,葛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未提异议,他陈述称,不想打死王世贵,只想教训他,打他一顿。
淮北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葛某指使韩某等人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葛的辩护人提出的他一贯表现较好,经常资助孤寡老人和贫困学生,在群众中有威信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鉴于葛有投案自首情节,且主动提出加倍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根据当事人双方亲属的要求,为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双方的团结,依法对葛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2003年8月5日,淮北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称,葛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不服:死者家人申诉17年
死者王世贵的姐姐王世英告诉记者,葛某一审宣判后,他们不服,认为量刑偏轻,遂向安徽省高院提出申诉,2005年5月19日,该院出具再审决定书,称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指令淮北市中级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接到再审通知后,同年6月1日,淮北市中级法院作出逮捕决定,但葛某一直下落不明。同年8月10日,该院裁定该案中止审理,中止后超过两年,葛某仍下落不明,2008年9月9日,该院裁定该案终止审理。
2011年9月22日,葛某到淮北市中级法院投案自首,后被取保候审。
该案继续审理后,该院查明,同年9月6日即葛某在此次归案前,其家人已代他增加赔偿王世贵家属50万元,取得谅解。
2011年11月22日,淮北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再审宣判后,王世贵的家人还是不服,向安徽省高院提出申诉,称葛某雇凶杀害王世贵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原审定性错误,原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葛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量刑畸轻,葛某缓刑考验内违反管理规定,淮北市中级法院再审仍然维持缓刑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2017年11月24日,安徽省高院审查认为,他们的申诉不符合相关再审条件,驳回了他们的申诉请求。
后来,他们又以相的理由向淮北市检察院提起申诉,该院复查后决定不予抗诉。
2019年4月9日,他们向安徽省检察院提出申诉,同年8月19日,该院回复称,经审查认为“此次申诉无新事实、新证据提出,申诉理由不能成立。”
未果后,他们又向最高检提出申诉。2019年11月,最高检审理后回复称,“本该不符合抗诉条件,现予审查结案。”
王世英称,至今他们仍奔波在路上,认为葛某量刑畸轻,希望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