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寻常不过的列车乘坐,没想到却意外成为了一个年轻人的“夺命之旅”。

昨天(5月7日),网传一男子5月4日在K435次列车被陌生人持刀杀害的消息引发网友大量讨论:“刀是怎么带上去的”。

今天,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从网传凶手上车的衡山站获悉,车站安检业务非外包。管辖衡山站的广铁集团长沙车务段客运科工作人员告诉纵相新闻记者,“现在公安正在这里调查取证,我们也不太掌握(信息)”。

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纵相新闻,目前凶手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有义务、有必要向社会公布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发通报。我们会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安全。”

记者多次拨打广铁集团公开电话,截至发稿前均被工作人员挂断。

凶手疑深夜从衡山站上车,该站安检业务非外包

网传视频信息显示,一堆人聚集在车厢内,有声音连续惊呼“都是血”!死者母亲泣不成声:“这么长的一把刀,你们怎么就能让他随意带上车……”

据死者家属发布在网上的信息,其被办案民警告知凶手是在衡山上的车。


死者家属发布在网上的信息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据微信公众号“广州铁路”2022年10月发布的信息,为满足旅客出行要求,广铁集团对衡山站客运设施进行提质改造。目前,衡山站由广州铁路集团长沙车务段管辖。


衡山站

记者登陆12306系统查询到该列车每天1班,从湖北武昌于15:12出发,终点为广东惠州,抵达时间为次日5:50。

该车途径咸宁、赤壁、岳阳、汨罗、长沙、株洲、衡山、衡阳、耒阳与东莞东。全长14小时38分左右,衡山站停靠时间为晚上21:33左右。

衡山站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新塘镇,站房始建于1986年,历经多次扩改建,是广铁集团管辖的三等站。


车站安检区域

凶手有案底,刀刃长度小于6厘米可携带上车

目前,在凶手行凶过程和动机都未有官方调查结果的情况下,网友最为关注当时凶手是如何通过火车站安检将这把刀带上火车的。


广铁招商官网截图

纵相新闻发现,广铁集团招商网站去年曾发布过“长沙车务段常德、益阳南、汉寿、宁乡西站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手检业务外包”的招商项目。

衡山站的安检业务是否是外包呢?东方网·纵相新闻今天从衡山站站务室工作人员处获悉,该车站安检业务“不是外包人员”。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管制刀具为明确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锐器例如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裁纸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手术刀、刨刀、铣刀等专业刀具为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

也就是说,普通的日用刀具刀刃长度小于60毫米,即6厘米的可随身携带上火车。


视频截图

据当前信息,该事件死者家属称凶手行凶的刀有“18公分以上长”,死者最后一刻还把刀抢过来压在肚子下面。

另据新京报5月7日报道,警方一位知情人士表示“(这次作案使用的)凶器是一把小刀。”警方还透露,凶手35岁,重庆人,“2014年和2017年(凶手)曾两次持刀伤人,2010年和2011年曾两次被强制戒毒。”

安检如非故意没有刑责,死者家属可提民事赔偿

北京市兰台(上海)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李贺超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在这一事件中,凶手涉嫌故意杀人罪,承担故意杀人罪的法律后果。

“其次,如果凶器确为18厘米的长刀,那么它就属于管制刀具,按照交通运输相关规定是不能带进火车站的。铁路安检人员没有尽到相应的安检义务,应就失职行为受行政处分。”

一般来说,安检人员与杀人事件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李贺超律师表示:“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铁路安检人员明知道凶手要持刀杀人,仍然放纵他带刀上火车。在这种情况下,安检人员才可能要承担故意杀人罪共犯的刑事责任。”

李贺超律师建议,受害人家属可以就生命权的损害,对铁路运输部门提起民事赔偿责任的请求。

上海政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李威杰律师接受东方网·纵相新闻采访时表示,根据民法典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性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组织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也规定了铁路运输企业是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铁路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

“从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火车站还是列车,对于乘客都具备了安全保障的义务。”李威杰表示,“此次事故的发生,很有可能是因为铁路部门疏于安全检查,导致了犯罪嫌疑人携带刀具登上火车,所以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不过,也有可能凶手不是通过火车站安检通道进入的,最终要根据公安机关公布的调查结果。”李威杰强调。

铁路旅客安检办法修订征求意见,对安检设备和从事安检人员提出要求

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生命安全一直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点。记者发现,今年3月,国家铁路局发布了关于《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时间为3月15日至4月14日,上个月刚结束。


国家铁路局官网截图

其中,第五条铁路运输基本要求新增了“铁路运输企业可以将车站安全检查业务外包,但不得以劳务外包形式转移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的主体责任。”

此份《征求意见稿》对安全检查设备和从事安全检查的人员提出了要求。

第七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高铁车站和普速三等及以上车站配备安全检查仪、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液体检测仪、防爆罐、防爆毯等设备;其他车站和具备站场封闭条件的乘降所根据实际配备安全检查仪或者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等设备。

在不具备站场封闭条件的乘降所办理乘降作业的旅客列车应当配备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第八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仪进行检测,检测次数每年不少于一次。未经定期检测合格的安全检查仪不得用于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

第九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应当覆盖车站安全检查区域,并保障设备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

第十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车站配备值机、手检、处置等安全检查人员,并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使其具备危险品识别、安全检查仪操作、危险物品处置、放射性防护等必要的专业知识,熟悉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了解应急处理措施。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为安全检查人员提供必要的健康保护,值机人员连续值机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再次值机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天津男子持刀行凶致一死一伤,他为何杀死陌生人?

天津男子持刀行凶致一死一伤,他为何杀死陌生人?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你们每个人的身命只有一次,而且我们从小都被教导要尊重生命,热爱生命。

一、事件梳理

天津市营口道和贵州路的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心胸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今年67岁,无业,未婚,而且长期单独居住。在这一天中午,他突然拿出刀来挥向了旁边的一个白衣女子,但是这个女子反应比较迅速,立刻跑开。但是另外一个女子却没有那么幸运,他最终倒在血泊当中,抢救无效死亡。

刘某一直未婚单身,而且沉浸在2004年,因为琐事纠纷,就持械报复他人,因此还受到过刑事处罚。在这次案发之前,他因为琐事与他人发生了矛盾,所以心里不平衡,于是找了两名素不相识的女子发泄。经过调查,刘某也没有精神疾病,可以完全的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刘某之前就因为琐事持械伤害他人,并且常年独自居住,说明她的性格比较孤僻,并且有暴力倾向。正是因为这些,所以他才会找两名女子下毒手。

二、事件本质

其实这件事情的本质源于刘某的性格,她性格上的偏激所以才会使她做出这样的行为,最终是害人害己。其实针对刘某这种情况,社区应该做好思想工作的调整,其实长期的独居生活对人并没有好处,毕竟人是一个需要有社交群体的人的种族

三、事件反思

这件事情当中我们首先应该自我反思,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尽量的保护好自己,就在一个等红绿灯的期间,既然在我们身边潜伏着这样的危险,想想都令人后怕。就是在这起案件当中,最应该反思的是刘某本人。他曾经因为持械伤害他人受过刑事处罚,但是仍然不改本性,再次伤害他人,不知道他是否后悔。

我们现在是一个文明社会,在这个社会上,每个人的压力都很大,所以发生矛盾是很正常的事情,在这个时候我们就要采用合理的方式来解决,比如说及时的沟通,或者通过村委会等机构进行调解,但是就是不可以采用暴力的方式,因为暴力只会使矛盾更加的深,而且暴力根本没有办法解决矛盾。

而且刘某今年已经67岁,而她伤害的大多都是年轻的女子,如果他能够成家立业,这个年纪的女子刚好和他子女的年龄一样,他怎么忍心伤害她们。我们一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理智地面对生活中的矛盾和挫折,采用合理的,有用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男子街头捅死24岁实习女律师对死者颈脖连刺数刀,一审被判死刑,你咋看?

一审被判死刑,小编认为合理

2020年6月4日,杀害24岁实习女律师的犯人终于二审被判定死刑。这是应该的,但似乎判决有点晚,速度不快,浪费时间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和行政资源。2019年5月发生的杀人案,同年10月一审宣判死刑。犯人提起上诉。2020年6月才二审宣判。

估计是这个疫情耽搁了审核进度。现在又是和平年代,一切都按部就班,显得对犯罪分子审判行动迟缓。这要是在战争年代还能这样吗?真要是这样,会把正义方拖死,也许那时人在监狱生命最安全!

男子街头捅死24岁实习女律师对死者颈脖连刺数刀

我们再来回忆一下犯罪经过。犯人万某弟,于去年5月买了尖刀,平白无故对大街上行走的路人要发动攻击。正好是三人步行走来。走在中间的正好是24岁沈某某实习女律师。犯人从背后用尖刀在女律师的脖子上砍了几刀砍死。

公安捉拿归案,经鉴定万某弟患有双向情感障碍,犯人称自己患有精神疾病没吃药,专杀漂亮的女人。对犯人审判了,何时枪毙呢?又是一个过程,不知耗费多少时间。想当年1983年严打时,那是从严从重从快,很快刹住了女人难走异地的窘迫。当前疫情特殊时期,我们只得耐心正常理解。坏人终究受到了法判。

就在江西南昌的红谷滩,24岁漂亮的实习女律师被人当街捅了数刀,无辜毙命。杀人凶手竟然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杀人理由让人震惊,他因为找不到老婆心烦想去死,又不想一个人死,便想找个漂亮的女人一起死!

这个年轻的姑娘叫沈芸,她毕业于上饶师范学院的政治和法律学院,并且一次性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立志当一名优秀的律师,正当她踌躇满志的来到律所实习的时候,可却不曾想过自己花样般的年纪就这样被嘎然停止了。

不是在晚上,是在她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不是独行,她和一起的2位女同事并肩而走;没有穿着裸露,她穿着很得体。可厄运并没有因此而避开,却因为她长的漂亮而朝她降临。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犯罪嫌疑人万小弟随即被警方控制,但是据调查他患有双向情感障碍,但是案发时处于缓解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完整,因此被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处以死刑。

当听到判决结果后,沈父说,他们家永远不是赢家,他心爱的女儿再也不会回来了!父女痛失爱女的悲怆之情无人理解,她们和女儿没有任何错误,却落得如此人生!作为患有精神疾病的万小弟应该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可他的家属不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么?明明知道他有暴力的倾向,还让他像正常人一样外出生活,他偿命了理所应当,可是那无辜的生命,对社会富有贡献的人就这么无理由的被他杀害么?

遇到突发事件,你会选择见义勇为吗?

当社会出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总会有人选择见义勇为并冒着风险去帮助别人。这种行为体现了人性中关爱他人和无私奉献的光辉品质:

1. 人道主义精神:见义勇为是由人道主义精神驱动的,这种精神是普遍而深刻的,具有普遍的感染力,能够引导我们去关注和解决别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 推动社会进步:见义勇为推动社会进步,促进人民群众之间的和睦关系,加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团队力量,有助于形成紧密的社会网络,达到共同发展的目标。

3. 站在正义的一方:见义勇为是为了维护正义,保护弱者和无辜者等行为而进行的,这种行为表现出人们合理、公正和勇敢的价值观念,表达出了社会科学文化的强烈信仰。

4. 提高自身道德素质:见义勇为行为能够提高见义勇为者个人的道德素质和自我人生认同感,同时也有利于形成和传递良好的社会风尚,鼓励其他人也投身于社会公益和志愿者活动中。

5. 获得社会认可和荣誉:见义勇为的人往往会得到社会的表扬和赞誉,特别是当他们用行动打动了他人,得到他们的敬佩和感激之时,其乐无穷,终身受益。

总之,见义勇为是民族精神的表现,它揭示了人类高尚的思想、感情、品德和行为,是人类共同遵循的一种社会道德标准。只有坚持见义勇为,才能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和安全,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从自身做起,勇于担当,以爱心和勇气化解危机,共创美好未来。

广东一男子被人持刀砍死,凶手已经被抓获,两人有什么过节吗?

究竟是有多大仇,能让一个人“拔刀”刺向对方?从警方通报来看,双方本是邻居,结果因为一点小事而发生争吵,再加上犯罪嫌疑人喝了酒的缘故,便失去了理智,持刀杀害了邻居。

而犯罪嫌疑人也没有逃过法律制裁,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只能是牢狱之灾。

案发当天,双方发生矛盾

事情发生在2020年9月1日,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闹了不愉快,双方都没有恢复理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还喝了酒,或许是在酒精的作用下,犯罪嫌疑人彻底失去冷静,拿起尖刀就朝受害人捅去,结果受害人抢救无效死亡。

本应该是可以解决的矛盾,最终演变成一死一拘,其实回过头来看,真的太不值得了。

冲动的代价是“致命”的

人们常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相处好了,久而久之就会成为朋友甚至是亲人。当然,邻居在生活中也难免会有小纠纷小矛盾,不过在我看来,那些问题都可以解决。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大摩擦,大不了两家见面不说话,从此以陌生人见面。再或者严重时双方可以对薄公堂,让法律来评判对错,这都是可行的办法。

可一旦冲动行事,其后果是无法估量的。就像这起案件,虽然不知道双方究竟有何矛盾,但伤害他人致死总归是不对的,而且自己还触犯了法律,免不了被法律制裁。

再加上我国对故意杀人罪的判处力度,还是很大的,轻则有期徒刑,重则甚至一命换一命,矛盾没解决自己也要受到法律制裁,真的得不偿失呢。

喝酒可能是导致冲动的元凶

从警方通报可以看到,犯罪嫌疑人当时是酗酒状态,也可能正是这点,让犯罪嫌疑人有了冲动的行为,所以我觉得,喝酒是冲动的元凶。特别是在心情不好或郁闷的情况下,很容易做出不正确的行为。

2010年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被逮捕,据悉当晚犯罪嫌疑人喝了6瓶啤酒,而后心情低落杀人发泄。

2016年大连一男子就因喝酒杀人,结果给警方打电话自首。

我想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在酒精作用下,大脑很容易失去冷静思考的能力,而且借着酒劲人们的判断能力也会下降,可能醒酒之后才发现,原来自己做了这样的傻事。

最重要的是,酒精还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导致记忆力下降,精神亢奋,甚至会出现酒精中毒,难道这些还不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吗?

写到最后

无疑,这件事是让人心痛的,上一秒还活着,下一秒就与家人阴阳两隔,任谁都无法接受。

不可否认,犯罪嫌疑人是罪大恶极,正是因为他的冲动,剥夺了一条生命,但我想酒醒之后,犯罪嫌疑人也是后悔的,或许他也没想到,自己会做出这种事情吧。当然不管怎么样,事已至此,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杀人的动机。

通过这件事,也在告诫我们,“小喝怡情大喝误事”,遇到开心的事情喝点小酒,也不是不可能,可是你自己要知道酒量在哪里,切不可借着酒劲冲动行事,否则后悔的将是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