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高龄退休老人申报高龄津贴,现将补充条款通知如下:
1、高龄老人普遍行动不便,申请资料可由亲属代为办理,无需老人亲自到场填表。
2、申领人无个人农村信用联社卡或农村信用联社个人结算存折的老人,可提供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3、申领人需携带齐申请资料(本人五寸带日历身份证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2张、本人农村信用联社卡或本人农村信用联社个人结算存折或本人社保卡复印件2张)到各村(居)委会直接填写申请表和个人申请,申请表和个人申请无需个人准备。
4、为方便办理申请手续,退休人员本人或者代理人可到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就近办理申请手续;
5、申请时务必如实填写详细居住地址和本人或代理人电话,以便认证。
6、民政局高龄津贴管理股电话:245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