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定州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单位及人数

定州市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8名,其中:定州市委党校教师3名、定州技师学院教师26名、定州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99名。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5日 至2005年5月15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七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5.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相应资格(详见附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致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我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选聘发布公告时间拟定于2023年 5月8日,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m.bd.bendibao.com/news/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定州市选聘报名网(http://110.249.192.194:92)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 至 5月22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 至 5月23日17:00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定州市选聘报名网(http://110.249.192.194:92)。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引进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引进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减免对象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退费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退费具体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户主和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证明材料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户主和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于面试考试前连同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以照片格式发送到电子邮箱:rsjsyk2589823@163.com)。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报名考务费原途径退回至缴费账户。

(二)资格复审

凡是交费成功的人员由市招聘办组织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定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定州市人社局一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面试人员应提供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执业(从业)资格证、规培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6月10日,考生请于2023年6月7日以后登录定州市选聘报名网(http://110.249.192.194:92)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教师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内容为现行教材,答辩是考官提出问题,由考生进行回答。时间总计不超过15分钟。

定州市人民医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8分钟。

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入选。

面试成绩每半天张贴于面试考点学校门外,并在定州市选聘报名网(http://110.249.192.194:92)进行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名单在定州市选聘报名网(http://110.249.192.194:92)、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体检时间定于6月20日,具体要求详见体检公告。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考察由市招聘办会同主管部门组织,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随军家属,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m.bd.bendibao.com/news/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定州市选聘报名网(http://110.249.192.194:92)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市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七)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电话:0312-2589823

市卫健局电话:0312-2560358

温馨提示:在公开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定州市选聘报名网(http://110.249.192.194:92)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附件: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

2023年吕梁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现将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如下。
一、招才引智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招才引智对象
符合本次招才引智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才引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7.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2023年、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才引智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才引智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170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才引智方式
本次招才引智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引进人选;超过5:1 (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六、招才引智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8:00—3月20日18:00
本次招才引智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相关部门(单位)或县(市、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从报名第二日开始至报名截止之日,每日上午9:00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3月16日8:00—3月21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天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才引智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才引智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则增加笔试环节。
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2)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复审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8)2023年、2022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9)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才引智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10)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并明确入党时间;
(11)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才引智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对象
(1)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的岗位。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综合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
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
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附件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才引智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招才引智引进的人才待遇保障。
交口县、中阳县、方山县、临县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市直单位及其他县(市、区)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服务期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八、其他
请考生考前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及时关注个人健康状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同时,密切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
具体考试工作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招才引智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
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1.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
2.吕梁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
3.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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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理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大理州各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大理州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州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3人,考核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有关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招聘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于报名前在工作时间内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表)。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个别岗位招聘条件可能会有细微调整,因此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月6日下载最新的招聘岗位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急需紧缺专业的普通招生计划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第一批次录取的普通招生计划本科毕业生;
3.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学类、美术学类、艺术设计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主持方向)等专业的普通招生计划本科毕业生;
4.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35周岁(1987年2月5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
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5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2月5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
4.2019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取消录用资格以及被认定在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5.2023年2月6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地点详见《大理州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报考者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
报考同一招聘主管部门或县市的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三)报名所需资料
报考者报名时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大理州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报考县市(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查。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取消参加考试和聘用的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五、招聘程序
(一)考核时间
考核招聘具体的专业测试(笔试)、面试(或实作)时间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二)考核方式
州级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报名人数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
考核方式一: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小于或等于3:1的岗位可直接采用面试(或实作)等形式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
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核方式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3:1的岗位应采用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或实作)两个程序。
专业测试(笔试)主要对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
专业测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测试(笔试)结束后,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
面试(或实作)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或实作)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专业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或实作)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专业测试(笔试)成绩、面试(或实作)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报考人员专业测试(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采用考核方式一的,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或实作)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采用考核方式二的,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或实作)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三)体检
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
考察采取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其中以本科学历报考一本及以上岗位的,考察阶段需提供录取批次证明(云南省内生源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办理平台—在线办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从本岗位取得面试成绩人员中递补,并向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其中采用考核方式一的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或实作)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采用考核方式二的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属于往届生的,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招聘主管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待毕业后再次对其进行考察、公示,考察、公示合格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并备案的,人社部门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参加此次“考核招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拟聘用人员不得再参加后续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依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七、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
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可视为同一专业。
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学”、“会计”视为同一专业)。
(四)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人文教育、综合理科教育、数理基础科学、综合文科教育、文史教育、政史教育、史政教育、政治历史教育、历史政治教育、历史地理学、艺术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音乐舞蹈教育、音乐与舞蹈、音乐与舞蹈学、艺术硕士、数理基地班、人文科学实验班”等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需符合所报岗位从事的教学学科要求。
(五)报考人员参加考核招聘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并注意途中安全。
报考人员应聘过程中,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积极遵守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六)本次考核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考核招聘公告及岗位表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ali.gov.cn或“大理人社”微信公众号登载。
报考人员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与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招聘政策
监督电话: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72-2428265
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区号0872):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36810 (传真:2536810) ?
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525658 (传真:7524469) ?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32632 (传真:3121180) ?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146933 (传真:7141037) ?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384371 (传真:8161352) ?
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742910 (传真:8742902) ?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25708 (传真:6520037) ?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22428 (传真:5522428) ?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127050 (传真:5127751) ?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521879 (传真:4525933) ?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121516 (传真:4121299) ?
州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区号0872):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 2319394?(传真:2315233)
大理州民政局 2209318?(传真:2209318)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316480 (传真:2316481)
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 2319296 (传真:2319296)
特此公告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附件:附件1:大理州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大理州2023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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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邯郸市肥乡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为满足我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度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肥乡区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0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55名,定向招聘岗位10名,分别为: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2名;
乡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25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5名;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5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5名;
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13名,其中定向招聘岗位10名;
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5名;
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2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名;
区委组织部6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名;
区委编办2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名。
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定向招聘岗位招聘人员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邯郸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邯郸市服务且2022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邯郸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邯郸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4日至2005年2月13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条件及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定向招聘岗位的不限户籍。
其他报考者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岗位要求的常住户籍,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户籍以2023年2月13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8:30至2月17日17:30。
3.报名网址: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www.fx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考察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本次招聘办法由肥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因工作需要,经肥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部门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政策
监督举报电话:0310-8562292 邯郸市肥乡区纪委监委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附件:
邯郸市肥乡区2022年度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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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北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

2023河北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3月13日开始。

1、事业单位考试(事业编制考试),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实施的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2、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报名条件依据不同事业单位岗位要求也有所不同,报考条件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的报考条件或要求为准。

3、事业单位不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这就跟企业单位有很大的区别。事业单位的财政通常是由国家予以补助。但让补助也分两个方面,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二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

事业单位考试流程: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4、笔试。

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5、面试。

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

6、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

2023年科技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科学技术部(简称科技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科技部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创新创业环境建设、科技人才发展与国际科技合作、科技成果产业化、引进国外智力及科技监督评估等工作,在国家科技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服务保障作用。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科技部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
2023年度科技部共有15家事业单位计划接收应届毕业生80名,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日,报名网址:most(3月17日后开放报名)。
应聘人员需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提交简历后如需改报其他岗位,请联系用人单位更改。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对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分数线预计于2023年4月中旬前在科技部官方网站(www.most.gov.cn)发布,用人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进入笔试名单的应聘人员。
笔试预计于2023年4月底举行,笔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不指定任何形式的参考资料。
(三)面试
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不足5:1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确定。
面试具体安排、笔试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将在科技部官方网站公布,并由用人单位通知面试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最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于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公示和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科技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特别提示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敬请随时关注;部分重要招聘信息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送达应聘人员,请确保在网络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关于招聘工作,如有疑问,请与用人单位联系咨询。
欢迎有志投身于国家科技管理事业的广大应届毕业生积极踊跃报考!

技术支持:桑老师 (010)58273388-6820
科技部人事司
2023年3月16日
附件下载:
2023年度科技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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