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案)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1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波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叶诚尘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2020年2月,张波与陈某某离婚,叶诚尘明知张波的子女张某甲和张某乙将由陈某某抚养,仍视其为自己与张波结婚的障碍。张波和叶诚尘共谋采用制造意外高坠的方式杀害张某甲和张某乙。其后,叶诚尘多次催促、逼迫张波作案,并限定作案期限。2020年11月2日15时30分许,张波将正在次卧飘窗窗台玩耍的张某甲和张某乙双腿抱住一起从飘窗扔到楼下,致二人死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张波、叶诚尘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6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波、叶诚尘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波直接实施杀人行为,叶诚尘在决定杀害两名儿童、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式作案、催促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追求被害儿童死亡等方面更为积极主动,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当,均系主犯。张波、叶诚尘罔顾国法天理人情,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践踏社会良知,其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影响极坏,应依法从严惩处。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人提出张波没有实施杀人行为、叶诚尘没有逼迫和催促张波作案、原判量刑过重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依法不予采纳。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张波、叶诚尘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审审理中,法庭依法保障了上诉人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律师各项诉讼权利。辩护律师到庭参加宣判。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此前报道:

重庆姐弟坠亡案两嫌疑人当庭翻供 张波称孩子意外坠楼

历时13个小时,重庆市高院4月6日上午9点30分许开庭审理的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上诉案(即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庭审在当晚10点30分结束。

2020年11月2日,家住重庆南岸区锦江华府的张波将2岁的女儿雪雪(化名)、1岁儿子洋洋(化名)从15楼的家中摔下楼,致2名孩子死亡。南岸警方侦查发现,这起故意杀人案的嫌疑人除张波外,还有其女友叶诚尘。

重庆市五中院经一审审理认为,张波、叶诚尘突破人伦底线、道德底线、法律底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两人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叶诚尘与张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

据此,重庆市五中院2021年12月28日一审判决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人提出上诉。

参加该案二审的旁听人员4月6日晚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二审庭审中,张波、叶诚尘当庭翻供。张波表示孩子坠楼系意外,不是他摔下去的。叶诚尘则表示,警方恢复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的杀害两个小孩的共谋内容,只是两人冲动的商讨,并没有想去实施,并称自己有精神疾病。“对于他们的翻供及辩护人的辩解,出庭检察官通过一组组证据、视频资料予以回应。”

旁听人员表示,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人和出庭检察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认为该案庭审焦点有包括两被告人主从犯问题、取证程序等共7个,其中有3个已当庭进行回复。

4月6日22时30分许,法庭宣布休庭,表示该案将择期宣判。

涉嫌故意杀人的叶某尘和张某 受访者供图

生父当庭否认将两孩子摔下楼,辩称是意外

重庆姐弟坠亡案一审宣判1年3个月后迎来二审,参加过一审、二审的旁听人员薛啸(化名)告诉澎湃新闻,他没想到,一审对指控的基本事实和罪名无异议的张波二审时竟然翻供了,但叶诚尘的翻供是在意料之中。

薛啸说,他能记得张波翻供的最重要的内容是他否认将两个孩子摔下楼,而是改称两个孩子意外坠楼。他的两个辩护人也在法庭提供了相关的一些证据。但出庭检察官也通过出示证据对此进行反驳。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重庆市五中院一审判决书中,在对本案犯意的提起以及张波、叶诚尘共同杀害两被害人的事实认定问题评判中。重庆市五中院审理认为,张波关于其抱住两个小孩双腿,将两个小孩同时从飘窗处扔下楼的供述,与证实飘窗窗台上有张波的赤足足印、飘窗下侧窗框边缘有雪雪的掌纹痕迹、坠楼现场有雪雪的血迹、二被害人系高坠身亡的《现场勘查笔录》《鉴定书》等相互印证。

“张波的辩护人还表示,张波的前几次讯问都未作有罪供述,因为警方逼供诱供才作了有罪供述。”薛啸说,对于张波辩护人的说法,公诉方当庭出示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同步录音录像予以驳斥。

澎湃新闻掌握的证据显示,2020年11月2日案发后,办案民警在询问张波情况时,通过查看张波的手机,发现他在2020年10月23日晚上10时39分和10时42分,通过手机百度查阅“2娃同时摔到地上”的内容。

2020年11月2日,2名幼童从重庆南岸区锦江华府4栋15楼坠下(红圈处),检方指控孩子父亲涉嫌故意杀人 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资料图

同时,据张波陈述,他前后多次进入出事房间,看见孩子在窗边玩,却没有关闭窗户,也没有将孩子带离危险区域,且张波与其女友叶诚尘的微信聊天记录全部删除,不符合常理。公安机关怀疑该坠楼案件是一起刑事案件,先以张波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立案侦查。

警方对张波、叶诚尘的手机提取、扣押后,经技术部门恢复二人的聊天记录,发现二人为结婚扫清障碍产生处理掉两个小孩的想法,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0年11月10日,民警将张波、叶诚尘抓获后。次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分局对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案立案侦查。

对于张波的辩解,薛啸说:“出庭检察官也当庭反问张波‘既然你没有杀害孩子,那你为什么要删除聊天记录逃避侦查,为什么要给陈美霖写信忏悔并希望求得原谅’,张波对此哑口无言。

今年1月,张波接连写三封信给陈美霖请求原谅 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图

另一被告人辩称共谋聊天记录是“冲动商讨”

薛啸说,如他所料,叶诚尘在二审庭审时,也对之前的说法几乎全面翻供。

首先,对于指控张波、叶诚尘犯案的核心证据之一——警方恢复的两人微信聊天记录。

该案《检验报告》显示,公安机关经过对张波、叶诚尘的手机进行检验,从叶诚尘的手机中恢复与张波微信聊天记录17557条,起始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11时21分至2020年11月2日18时15分,聊天记录证实叶诚尘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张波有小孩的事实为由,多次催促张波杀死两个小孩。

叶诚尘表示,那些微信聊天记录是他们冲动下的商讨,并没想去实施。同时,她表示自己有精神病,这些聊天记录是她精神混乱的情况下所发。

叶诚尘的辩护人也表示,这些聊天记录正是因为她有精神病,在精神混乱下所为。

薛啸告诉澎湃新闻,对于叶诚尘及其辩护人辩称的精神病一说,公诉机关出示一审阶段对她的精神病鉴定报告予以答辩并表示否认。此外,叶诚尘的家人在案发后也做了精神病鉴定报告,他们以此证明家族有精神病史。

同时,叶诚尘的辩护人表示,警方扣押叶诚尘手机时程序存在问题。叶诚尘是在警方的诱供下作的有罪供述。其辩护人对警方提取的微信聊天记录真实性、完整性提出质疑。

澎湃新闻注意到,一审时,叶诚尘也曾在庭审时表示,她是在看守所同监舍人员的劝说下,为帮张波揽罪才作有罪供述。重庆市五中院一审查明,叶诚尘在2020年12月4日至24日期间,先后作过4次有罪供述,还亲笔书写了2份悔过书,对其与张波共谋杀死两个孩子的事实予以供认,亦对她与张波的微信聊天内容进行了确认和解释,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反映出其供述自然真实,没有受到任何胁迫,且其供述与张波的供述、微信聊天记录相互印证。法院认为该辩解不能成立,不予采信。

薛啸说,对于叶诚尘及其辩护人的当庭辩解的诱供问题,公诉机关也当庭播放了同步录音录像。

更让薛啸大跌眼镜的,是叶诚尘当庭表示她与张波交往初期被张波强奸,受张波的欺骗。

翻供的生父最后又表示忏悔

薛啸说,整个庭审过程较为顺畅,但张波、叶诚尘的辩护人当天庭审时的一些说法,让坐在旁听席原本不该发言的陈美霖及其家人两次发声。

陈美霖抖音截图

让陈美霖第一次发声的,是叶诚尘的辩护人在当庭向张波发问时,反复问张波“两个孩子案发时的年龄、身高,智力是否有问题”。薛啸说,旁听席的陈美霖忍无可忍后,大声对叶诚尘的律师说“你的娃儿智力才有问题”。

另外一次,则是张波的辩护人在对被害人家属表示歉意,提议以两个孩子的名义设立基金时,陈美霖及其母亲当即以“不需要”予以拒绝。

“整个庭审过程中,张波、叶诚尘说的最多的是‘记不住了’‘听律师意见’两句话。”薛啸说,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翻供的张波还是向两个死去的孩子表示忏悔,也向陈美霖及其父母表示歉意,同时他也因自己无法给母亲养老尽孝表示对不起。他称自己立了遗嘱,如果真的被判死刑,他决定将自己的器官捐献。

“叶诚尘在二审时并无悔罪表现。”薛啸说,叶诚尘整个庭审过程情绪都比较激动,在最后陈述时,她表示自己案发时不在现场,最多是从犯,她有精神病,希望法院判刑时能对她酌情考虑。

薛啸说,整个庭审从早上9点半开始,除中午、下午吃饭外,中途休庭3次休息10分钟左右,直到晚上10点半才结束。庭审时间长的一个原因,在于张波、叶诚尘的辩护人对法官和检察官多次解释的问题反复提问,审判长当庭也多次提醒辩护人“注意节省时间,不要反复提出同一问题”。

庭审时,法庭认为该案庭审焦点有包括两被告人主从犯问题、取证程序等共7个,其中有3个焦点问题审判长当庭给与回复,另外4个焦点问题当庭也给与一一解答,辩方也可就这4个问题提交新的书面证据。

薛啸说,出庭检察官庭审时发表的意见与一审判决书的措辞几乎相当,主要认为公安机关的证据系依法取得,两个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重庆市高院4月6日晚庭审结束后发布消息称,2023年4月6日,重庆市高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上诉一案。二审庭审中,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人和出庭检察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波、叶诚尘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两个被害小孩的外公外婆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一家人备受痛苦煎熬一年多后,终于等来了二审开庭,他们希望二审能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

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后还能上诉吗

根据中国刑诉法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后可以提起上诉,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十日,即被告人在接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如果被告人不服二审判决,还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是申诉一般情况下需要具有特殊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针对重庆姐弟坠亡案,在二审判决后,如果被告人不服判决,可以在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上诉得到支持,案件将被退回至原审法院重审,如果上诉被驳回,则二审判决生效。如果被告人不服二审判决,还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具有特殊理由和事实依据,否则一般情况下申诉的成功率较低。

重庆姐弟坠亡怎么判刑

法律分析:(一)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四)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二审程序不同意判处死刑而改判为死缓的,则同时为核准程序,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再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八)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十)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