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故里·母亲文化节惠民消费季家庭乘用车惠民消费券活动细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的政策措施》(济商务字[2023]7号),鼓励汽车消费,支持消费者在邹城市购买家庭乘用车(二手车除外),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4日,申领汽车消费券资格券,资格券资金达到活动券资上限,活动自动结束。
二、参与范围
(一)领券主体
不限户籍的18岁以上个人消费者,活动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只能成功使用1次资格券、领取1次汽车消费券。
(二)车辆条件
在参与活动的邹城市汽车零售企业购买的家庭乘用车且在济宁市上牌。家庭乘用车(以下简称“汽车”)是指7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不包括货车、营运车、特种车及二手车。
三、汽车消费券发放平台
济宁银行“慧济生活”APP
四、发券金额
对在邹城市参与活动商家新购汽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汽车销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含税价为准,下同)15万元(不含)以下的发放2000元汽车消费券;15万元(含)以上的发放3000元汽车消费券。
本次孟子故里·母亲文化节惠民消费季汽车消费券发券金额100万元,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五、领券流程
本次活动按照先领资格券,后申请消费券的程序进行,经活动专班审核通过后发放汽车消费券至申请人“慧济生活”APP账户。
(一)领取资格券
领取资格券应与销售价格档位相对应,否则无法申请汽车消费券。资格券同一用户限制领取1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消费者签订购车合同后,由商家带领消费者到活动现场(孟子大剧院广场)凭购车合同领取资格券。在活动现场通过慧济生活App(需注册及身份证实名认证)扫描活动二维码,进入“邹城市汽车消费券活动”资格券申领专区进行档位选择、汽车销售企业选择、上传购车合同后进行资格券申领。
(二)申请汽车消费券
利用“慧济生活”APP,实行“无纸化、零往返”线上申请,线上受理、审核、发放消费券。领取资格券的消费者,可申请汽车消费券,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支付车款、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流程,完成车辆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取得相关购车材料,并提交符合条件的汽车消费券申请材料。
2.申请人在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济宁各县(市、区)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全市具备资质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新购汽车上牌。
3.申请人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可通过“慧济生活”APP首页“惠民消费券-邹城市消费券-立即申领”资料上传在线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新购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发票日期需在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7月31日之间,早于或晚于该时段无效,发票上的销售商家名称要与实际购车的销售商家名称一致,且为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商家;
(2)新购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1-2页(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须为空白);
(3)新购汽车的机动车行驶证书(含主页和副页);
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票)人、“慧济生活”注册实名认证人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否则不予受理;上传照片需清晰可辨识,否则予以退回。购车档位、购车合同为系统自动返显客户申领资格券时所预留信息,且购车档位不可编辑。未领取资格券个人客户无法进入消费券申领页面进行消费券申领。
4.活动专班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汽车消费券发放至申请人“慧济生活”APP账户,审核不通过的申请将被退回,需修改资料后重新上传参与审核,2023年7月31日前未及时上传或未及时修改资料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将失去汽车消费券领取资格。申请人可随时登录“慧济生活”APP查看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登录 “慧济生活”APP“我的--优惠券”中查看并使用汽车消费券,消费券支持拆分使用、余额及消费记录查询,用户仅需支付0.01元即可完成支付。
六、使用规则
(一)汽车消费券在邹城商务微信公众号公布的《邹城市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商家名单》范围内企业使用“慧济生活”APP支付核销,进行相关线下消费。用券商家名单在“慧济生活”APP邹城消费券申领页面同步显示消费券适用商家。根据用券商家报名情况,商家名单动态更新。
(二)汽车消费券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根据应付金额等额抵扣,不设最低消费(因实名制要求,最低需支付0.01元)。
(三)汽车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
(四)使用汽车消费券交易时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消费券部分不退款,且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五)汽车消费券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领取消费券的个人消费者务必及时使用。
七、监督检查
(一)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应在店内张贴本活动规则原文,完整、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本规则,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趁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
(二)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真实材料的,不能获得消费券。
(三)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如发现汽车零售企业、申请人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消费券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邹城市商务局将收回已发消费券,取消汽车零售企业、申请人参与活动的资格,转交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消费者参与活动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本活动细则。本活动规则由邹城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八、活动咨询电话
邹城市商务局政策咨询电话:0537-5233909
济宁银行技术咨询电话:0537-5258868
邹城市商务局
2023年5月10日
2023年温州龙湾2667万元消费券发放领取指南
2023年温州龙湾2667万元消费券发放领取指南
为有效缓解疫情影响,全力推动我区消费高质量发展,激发我区市场活力,提升消费水平,结合温州市“温享生活”迎春消费券发放活动,龙湾区重磅推出“通用消费券”“专用消费券”“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共发放金额2667万元,其中“欢乐迎春过大年”住餐消费券、“龙行天下”迎春汽车消费券等专用消费券发放活动,分别于2023年1月15日、2月1日开始发放和申领!
一、通用消费券
通用消费券可在批零住餐、文旅、体育、娱乐等行业消费。120元券包,券包设置3种面额的消费券。其中,“满25元减10元”2张;“满58元减20元”2张;“满168元减60元”1张。
二、数字人民币消费券
本次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面值为66元,可在规定商家无门槛使用。
注意:温州市区通用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将于1月15日启动首轮发放,市民可提早下载“温度新闻”APP,通过点击活动链接,进入支付宝平台领取消费券,先到先得,抢完为止。
三、龙湾区专用消费券
“欢乐迎春过大年”住餐消费券发放100万元;“龙行天下”迎春汽车消费券发放消费券1100万元;欢欢喜喜过大年,1200万元等你来领取!
01“欢乐迎春过大年”住餐消费券
发放对象:全体在龙人员(包括区外来龙人员)
券面设置:住餐消费券设置3种面值,每轮活动期间,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每种券包仅能选择其中一种面值领取且仅限领取1张。先领先得,领完即止。
(1)50元券包。满250元减50元;
(2)100元券包。满500元减100元;
(3)200元券包。满1000元减200元。
发放时间
第一轮:1月15日上午10:00发放至1月17日24:00止
第二轮:2月1日上午10:00发放至2月3日24:00止
领券方式
1.消费者下载注册“建行生活”APP。
2.进入“建行生活”APP平台领券。
3.点击“我的”→“我的钱包”→完成绑卡。
4.点击“我的”→“票券”→选择优惠券去使用→选择商家→买单→完成支付。
使用规则
消费者领券后,可在活动参与商家进行消费,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时,如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每轮消费券有效期7天(含当日),不可提现,逾期自动失效。本消费券可与参与商家自身优惠活动重复使用,参与商家不得拒绝使用。如发现参与商家或消费者涉嫌采用伪造凭证及其他违规方式套取利益的,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或追回已发放的消费券资金,并保留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权利。本活动由龙湾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二、“龙行天下”迎春汽车消费券
即将于2月1日-2月28日期间开始投放,消费者购车手续齐备后,登录“阅龙湾”客户端在线申领,先来先得。
发放对象:全体在温人员(包括市外来温人员)。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在龙湾区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7座(含)以下的新车(不含营运车辆、货车、特种用车、7座以上的其他客车),并在温州市范围内缴纳车辆购置税并上牌(车辆上牌地不限)的购车消费者(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下同)按车辆价格(含增值税)分四档给予补贴,购买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2000元;购买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4000元;购买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6000元;购买30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8000元。活动具体商家名单以及其他详尽事宜将于活动正式开始前公布。
郑州汽车消费券怎么使用2023年
郑州汽车消费券再买车付款时一并交给销售人员即可。
消费者完成新车购置及上牌后,可进入“郑好办App”首页“郑州市双节促消费活动”专区,点击“兔年迎春5000万汽车消费券”栏目,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资格校验并领取汽车消费券。
搜狐汽车、车讯网、车家网、凹凸汽车网、潮新汽车网、河南汽车资讯、汽车口碑网、汽车新语等汽车媒体资源,精选本地最具品质的汽车经销商参展,为广大郑州的购车者提供春季最具性价比的购车良机。
正确操作
若消费者在郑好办提交校验申请的手机号未注册“云闪付”APP,校验通过后仍能成功领取消费券,消费者需在领取成功后,使用提交校验申请的手机号注册“云闪付”APP,完成注册、绑卡流程后在“云闪付”APP中查询使用。
活动期间在指定商家购买车辆并在郑州办理上牌手续的个人或企业,凡购买小型非营运车辆者,包括燃油车、新能源车、皮卡车等,都可以申请领取汽车消费券(购买二手车的消费者不可以领取)。消费券数量有限,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2023广州文旅消费券怎么领附发放时间
2023年3月最新一波的广州文旅消费券打卡券3月22日发放,发放时间是3月22日-3月26日
每天10点,关于广州文旅消费券打卡券的领取方式以及活动详情,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3月22日-3月26日每天10点
领取方式用户需提前下载或更新到最新版本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62开头同名银联卡,在活动指定线下打卡点扫描打卡二维码领券。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通过线下扫描打卡二维码领券成功的用户,在活动商户线下门店通过62开头银联卡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或使用云闪付APP主扫支付,或在活动指定的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商户使用云闪付支付,消费金额满足消费券要求时,可自动抵扣消费券优惠金额(手机需授权云闪付APP获取GPS地理位置的权限,且确保定位在广州市)。单用户活动期间限领取、使用1张,每活动日票券数量有限,领完即止。
活动细则1.券有效期:现场打卡获取的消费券自获得之日起2天内有效,有效期最迟不晚于2023年3月12日。未使用的消费券在到期后返回券池,供后续循环发放。
2.核销规则:消费者成功获取消费券后,在有效期内到参与活动企业的指定门店或线上平台,通过云闪付APP支付订单金额大于等于券面值+1元的订单时,可按券面值直接抵扣订单金额。单次消费限使用一张消费券。手机需要提前打开GPS且定位广州。
3.消费者在商户消费后发生退货,该消费券将视同已经使用,不再回退至其账户,按照退款金额和原订单金额的比例,扣除享受的消费券金额后,退回至消费者的原付款卡号。
汽车消费券怎么使用
政府补贴汽车消费券使用(以长春为例)方法如下:1、消费券是用于指定商家购买家电、汽车内饰、汽车保养三个方面的通用券,十足抵用,每天不限核销张数与次数,消费券可与商家开展的其他优惠活动叠加使用。
2、消费券单张面额1000元,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
3、不得使用消费券购买储值卡、购物卡等消费卡;消费券限规定使用时间内有效,过期自动作废。
4、消费券使用商家仅限于参与活动的线上汽车销售和家电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