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高语阳

5月12日上午,云南省纪委监委在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会议,对金控集团原班子主要领导处分情况通报及相关班子成员澄清反馈。

政知君注意到,云南省金控集团曾因子公司董事长周佳落马一事引起关注。

2021年10月,周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留置。

云南省纪委监委当时发文披露,当时,纪委监委人员在云南金控集团党委会上宣布了对周佳立案和采取留置的决定,周佳当场被带走。参会的云南金控集团党委6名委员和10名中层干部都十分震撼。

通报处分、澄清正名

云南省金控集团是由云南省委省政府批复组建的国有独资省管企业,于2019年6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


领导处分情况通报

5月12日上午,云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姜建会等人前往云南省金控集团。

此行有两项重要工作:

会议还指出了当前金控集团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金控集团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我将以身作则,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当好表率、带好班子、守好底线。”

政知君注意到,金控集团管理团队中目前排名第一的是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叶智勇。

党委委员、省纪委省监委驻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是吕国浩。

4月28日下午,云南金控集团召开干部大会。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杨绍虎宣布,叶智勇任云南金控集团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江华不再担任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坚决清除周佳流毒影响

云南省金控集团曾因子公司董事长周佳落马一事引起关注。


周佳

2021年10月,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佳落马。

通报显示,当时,周佳正在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驻云南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云南省监委指定文山州监委管辖,文山州监委指定广南县监委管辖,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

云南省纪委监委当时发文披露,驻云南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与广南县监委协商后,为强化震慑,传导反腐败零容忍的强烈信号,通过精心策划,广南县监委于10月19日上午在云南金控集团党委会上宣布了对周佳立案和采取留置的决定。周佳当场被带走。

参会的云南金控集团党委6名委员和10名中层干部在震撼之余纷纷表态,坚决拥护、坚决服从省纪委省监委对周佳立案审查调查决定,坚决支持、坚决配合做好案件审查调查工作。

2022年6月,周佳被双开。

通报显示,周佳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书籍,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违规核销债权资产,大搞“一言堂”,未执行末位表态制,个人改变集体决策事项,隐瞒不报其违规借贷问题;不正当履行职责,违规开展担保及借款业务,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此外,他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多次嫖娼,长期沉迷于赌博,并多次到境外赌场赌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独断专行,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其行为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警示教育大会

之后,云南省金控集团召开“周佳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周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有关情况,并对坚决清除周佳流毒影响、净化集团政治生态提出了要求。

重要背景

5月12日上午的会议还指出,国有企业稳,云南才能稳;国有企业强,云南才能强。召开澄清通报会,现场通报金控集团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查办情况,目的就是树立良好风气、导向,警示教育、凝心聚力,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更好地推动金控集团的发展。

政知君注意到,国有企业反腐是今年中央纪委反复强调的反腐重点。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表示,要将监督力量、监督资源全面融入国企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实时跟进监督,高质量监督推进国企高质量发展。

今年1月,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整治金融、国有企业、政法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粮食购销等行业的腐败。

此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解读文章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推动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严肃查处隐藏其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3月16日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发布6批国资央企管理人员接受审查调查信息,释放出持续深化整治国有企业领域腐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这次在云南金控集团召开的情况通报及澄清反馈会上指出,金控集团党委要忠实履行国企政治责任。要加快完善集团内控机制,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驻云南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要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敢于监督、勤于监督、善于监督,做到敢亮剑、有作为、见实效。

资料 |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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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

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根据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管辖争议”,是指对于同一监察事项,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察机关都认为自己具有或者不具有管辖权而发生的争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察机关发生管辖争议之后,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监察机关,由该上级监察机关确定由哪一个监察机关管辖。“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是指同发生管辖争议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察机关均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的上级监察机关。这一规定的基础是隶属关系,比如,同一省的两个地市监察委员会的共同上级监察机关,是该省监察委员会;两个县级监察委员会,如分属同一省内的两个不同地市,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还是该省监察委员会。
一、管辖分工
管辖分工,是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各自受理和审查调查党组织、党员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等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管辖分工如下。
(一)一般管辖原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实行级别管辖原则,国家监察机关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相结合的原则。总体来说,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的是分级负责为主,地域管辖为辅的管辖原则。
1.对党组织的管辖。根据党章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党组织严重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检机关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再上一级纪委在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也可直接决定立案。因此,党组织违犯党纪的问题,应由该组织的上一级党委和纪委进行审查,再上一级纪委也可以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直接进行审查,基层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统一由基层纪委管辖,未设纪委的,由基层党委管辖。
2.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管辖。第一,以分级负责为主。实行分级负责制是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党管干部,既包括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也包括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分级负责主要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具体来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管理的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地方各级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基层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监督执纪工作。第二,以地域管辖为辅。违纪案件的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党员所在的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由哪个地方或部门的纪检机关进行受理和审查。一般来讲,党的组织关系在哪里,就由哪里的纪检机关进行监督执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是指监察机关对辖区内的监察对象依法进行监察。
在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相结合原则的同时,应注意以下三点:一是级别管辖优于地域管辖;二是上级管辖优于下级管辖;三是干部管理权优于职务级别。
3.对“双管干部”的管辖。“双管干部”,是指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对“双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管辖权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逐步明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八条规定:“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由设在主管部门、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审查调查,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审查调查。”实践中,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地方纪委监委要加强协调沟通,地方纪委监委接到问题线索反映的,经与主管部门协调,可以对其进行审查调查,也可以与主管部门组成联合审查调查组,审查调查情况及时向对方通报。
“双管干部”强调的干部管理权限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干部,主要包括下级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或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主要干部。而下级单位的其他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的干部管理权并不在上级主管部门,而是在本单位,因此该类干部不属于“双管干部”。该类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的违纪问题由所在单位纪检机关管辖,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由具有监察权的上级机关或党组织所在地监察机关管辖。同时,地方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移送起诉等重要情况向对方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加强双方的协商沟通。
(二)特殊管辖制度
在一般管辖原则之下,纪检监察机关同时实行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协商管辖等作为一般管辖原则的重要补充。
1.提级管辖。提级管辖,是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权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直接进行审查调查。提级管辖一般包括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指定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申请两种情况。
2.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权指定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其他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进行审查调查,也可以将其直接管辖的事项指定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审查调查。指定管辖一般包括指定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其他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事项和指定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管辖的事项两种情况。
3.协商管辖。协商管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某一事项都有管辖权,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具体管辖机构。
4.管辖争议及解决。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九条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发生管辖争议之后,应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由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确定由哪一个纪检监察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六条 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所涉监察事项。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第十七条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

疫情防控不力,南京哪15名官员被处分?

经江苏省委批准,江苏省纪委监委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根据目前调查情况,先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通报如下:

汪超,东部机场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机场涉外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涉嫌玩忽职守,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省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尹运文,东部机场集团应急救援部主任,涉嫌玩忽职守,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省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许永杰,东部机场集团地面服务部主任,对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省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调查。

胡万进,南京市副市长,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严应骏,南京市江宁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为二级调研员。

方中友,南京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南京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职务。

据南京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钟山清风”8月7日晚间消息,经南京市委批准,南京市纪委监委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并开展问责。根据目前调查情况,先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通报如下:

杨大锁,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因分管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对基层业务监管指导不力,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蒋虻芒,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因工作粗枝大叶,对有关文稿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伏进进,江宁区副区长,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

姜立波,江宁区政协副主席、区卫健委主任,因履职不到位,对疫情防控处置不力,免去其区卫健委主任职务,建议按章程免去其区政协副主席职务,视后续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刘春明,江宁区禄口街道党工委书记,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朱茂胜,江宁区禄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免去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视后续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李强,江宁区禄口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建议按法定程序免去其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职务,视后续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孙海,江宁区卫健委副主任,因分管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对基层业务监管指导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朱宽远,江宁区禄口街道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因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力,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仍在调查中。

南京新增2例本土病例

据南京市卫健委网站消息,根据江苏省卫健委8月8日发布,2021年8月7日0-24时,南京市新增新冠本土确诊病例2例,均为普通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新增出院病例2例。

7月20日以来,南京市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31例(江宁区199例、溧水区12例、秦淮区4例、建邺区4例、鼓楼区4例、雨花台区4例、高淳区2例、玄武区1例、栖霞区1例)。目前,还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的确诊病例211例(轻型63例,普通型148例)。

以上内容参考?澎湃新闻-南京继续问责!晚间又有9名干部被处分,下午已有6人遭处理!这个地方新增一病例,核酸检测8次才确诊

党员受处分未在支部会议上进行通报怎么整改

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整改报告:
  为全面实行县第 X 届党代会第 X 次会议和县委 X 届 X 次会议精神,依据县委《关于开展作风纪律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镇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探讨,结合镇情实际,对全镇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进行了支配部署,突出重点,分阶段推动落实,使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 X 镇机关作风纪律整顿工作状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暨县作风纪律建设年动员会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仔细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和县委要求,专题探讨,制定出台了 X 镇《开展作风纪律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 X 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X 同志和镇纪委书记 X 同志任副组长,班子领导为成员的镇作风纪律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由 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程督查指导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开展,线索收集整

 理,案件查办,信息上报等工作。此外,镇作风纪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由各工作组统筹协调,指导村组、站所同步推动。

 (二)加强宣扬,营造氛围。X 月份,我镇召开了作风纪律建设活动动员大会,全镇领导干部、村组和站所负责人参与了会议,会议要求全镇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并主动参加作风纪律建设活动,增加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此项工作。随后,各村组和站所开设了作风纪律建设专栏,利用现有的宣扬媒介,通过各村广播、镇微信公众号、简报、宣扬标语等方式进行宣扬,广泛征求看法,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了全民聚焦作风纪律建设的深厚氛围。

 (三)有效学习,提高素养。为把作风纪律建设不断引向深化,我镇特殊注意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有安排、有组织地开展集中学习。通过召开座谈沟通会、探讨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 X 届 X 次全会精神等。在学习过程中,全体干部都能仔细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做到了理论学习和实践指导相结合。据统计,作风纪律建设期间,我镇党员干部每天学习均达到了X 小时以上,人均记学习笔记 X 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X 篇以上,召开座谈会 X 次以上。机关干部自觉学习、勤奋学习的良好习惯基本养成,宗旨观念和纪律观念明显增加。

 (四)结合实际,自查自纠。为了使作风纪律建设活动不走过场,的确起到鞭策党员干部的作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比照我镇印发的作风纪律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中的八项重点整治工作,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撰写剖析材料,仔细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自纠,深化剖析产生问题的缘由,全体干部依据各自实际,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使每个人都正确、客观地评价自己,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根据各自的分工,完成 X 年各项工作任务。

 (五)集中整治,注意实效。在集中整顿阶段中,镇党委坚持将学习教化与纪律作风建设相结合,先后开展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整治活动,支部书记、主任、第一书记和站所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整治活动,规章制度落实整治活动,明责任促落实整治活动,重点行业部门作风纪律整治活动,扫黑除恶和干部职工参加赌博整治活动,红白喜事乱操乱办整治活动,乱请假涉嫌吃空饷整治活动等八项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其次阶段自查自纠活动中梳理出的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了解决问题的重点,抓深化、抓推动、抓落实,在

 广泛征求看法的基础上,对查找整理出的影响和制约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以及群众反映的看法建议进行逐条分析,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须要逐步解决的,特地制定出了问题台账和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并召开领导班子探讨会,就整改方案进行探讨探讨,提出了修改和完善看法。依据所提看法建议对领导班子整改落实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确保领导班子整改落实方案落到实处。

 通过这次集中整治,使全体干部在思想上,坚固树立了 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的宗旨意识;在纪律上,坚决执行镇党委的各项决策,有令则行,有禁即止,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上下班迟到早退、随意脱岗或串岗闲聊等现象;在作风上,领导带头,扑下身子,真抓实干,防止和克服了干部工作漂移、敷衍塞责,标准不高,工作效率低、不负责任、不思进取,工作被动应付,缺乏主动创新等问题。

 (六)健全机制,长远发展。制定出台了《X 镇驻村干部八包责任制》和《村组季度考核排名方法》,细化考核内容,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和科学的考核机制,定期分析、精确全面驾驭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状况,作为选拔运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群众确认作风不实、反映剧烈的乡镇干部,作出相应的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促进干部干

 事意识的全面好转。其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廉绩考核。把是否清正廉洁、否得到群众公认、是否求真务实、是否坚固树立群众观点、是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等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肃穆监督,执纪问责。为进一步提高我镇的行政效能,增加领导干部的责随意识,结合全镇实际,制定出台了《X 镇驻村干部八包责任制》、《村组季度考核排名方法》等文件,实行帮扶干部四同管理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刚好兑现奖惩。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责随意识不强、效能低下、作风涣散、工作实效差等情形作出了严格的问责规定,以问责推动作风纪律建设。截至目前,我镇共组织召开了联席会议 X 次,实地察看现场办公达 X 次以上,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群众大会 X 余次,有效化解了部分冲突问题。共办理案件 X 件,初核了结 X 件,立案X 件,结案 X 件,涉及扶贫领域案件 X 件,作风纪律案件 X件;党纪处分 X 人,其中党内警告 X 人,党内严峻警告 X 人,撤销党内职务 X 人,实施第一种形态问责追责 X 人次。

 二、工作成效

 (一)思想相识得到了提高和统一。我镇在开展本次作

 风纪律建设活动的过程中,全镇全部领导干部特殊是党员干部思想得到了进一步解放,观念得到了转变,基本形成了良好的工作风貌和主动的工作风气。

 (二)党员干部形象得到了转变和提升。通过前三个阶段活动的开展,在纪律方面深刻地教化了我镇的全体领导干部。镇上党员干部遵守纪律不严、自我要求不高的问题得到了克服;迟到早退、消极怠工的现象得到抑制,对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等六大纪律有了新的相识,使遵守纪律、听从纪律、严格纪律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树立了风清气正的党委、政府形象。

 (三)工作实力得以提升和增加。通过这次作风纪律建设活动,我镇在活动开展的各个阶段都将学习交易贯彻始终,我镇党员干部在学习业务学问、方针政策方面的主动性得到了加强,业务学问得以巩固,工作实力也得到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村组开展作风纪律建设活动重形式、轻效果,不够重视自身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干部纪律意识尚待增加,仍有少数干部不能按时上下班,不能根据通知要求准时参与镇上的会议,视规定为无物,使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心思不在工作上,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浑浑噩噩混日子,表现为思想迟钝、精力分散、工作懒散,工作责任心不强,上进心不足,工作无激情等。

 (三)工作主动性欠缺,大多数工作人员能够根据领导支配主动推动工作,但是缺乏开拓性,不能创建性地开展工作,不愿吃苦出力,满意于现有的学识和见解,沉醉于已经取得的成果,不立新目标,缺乏新动力。

 (四)部分党员干部创先争优意识不强,极少数干部在工作中求稳怕乱、安于现状,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能做到事争一流,敢为人先;做事情往往只做表面,催一催,动一动,不催不动。

 四、下一步工作准备

 (一)突出整顿重点。以执行八项规定、狠刹四风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作风大整顿、工作大落实、效率大提升这一主题,接着深化查摆问题,加强学习教化,扎实整改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作风纪律领导小组不定期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督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等六大纪律的个人、单位和村组,根据相关规定,肃穆处理,并定期通报督查结果。

 (三)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把作风纪律整顿与深化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学习教化、镇中心工作相结合,以扎实过硬的作风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力落实,做到作风纪律建设活动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党委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谁是第一责任人

党委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章、党委(党组)的监督第十五条: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三)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扩展资料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