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台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一、发放标准

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二、发放时间

6月、7月、8月、9月

三、高温津贴制度执行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发放高温津贴:

一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二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期间在室内工作,但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高温补贴劳动法有明确规定

劳动法的高温补贴是没有规定,高温补贴的规定是《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一、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二、高温补贴怎么发放
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三、怎样才能享受高温津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实际情况,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按照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四、津贴纳入最低工资标准吗
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在国家和广西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支付费用。
五、各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为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贵州,8元每人每天,与天津相差2倍。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法律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浙江高温费发放标准2022

浙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且不含33度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另外,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哪些人群可领高温补贴
1、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2、用人单位安排高温作业劳动者当月临时从事非高温作业的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的,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5个工作日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3、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2022高温补贴每月多少钱?可领几个月?领取条件是什么?一文解读

夏天来了,烈日炎炎,酷暑难耐,近期很多省市已经连续多日出现了35°C以上的高温天气,多地已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但是在这高温下,还有很多的劳动者顶着烈日工作,如很多进城农民工,大部分在工地干活,还有很多环卫工作人员,都是高温工我,好在现在有一笔补贴,就是高温津贴,让他们感受到了盛夏“凉意”,而从6月开始,28省份陆续公布今年高温补贴标准,那么高温补贴每月多少钱?可以领到几月?领取条件是什么?下面一起来了解202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高温补贴可领几个月?
高温补贴是为了保证夏季高温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高温工作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一项福利。其实就是对高温时仍然处于工作的工作人员的一项津贴补助。
高温补贴多数省份在6-9月发放,一般可以领3个月左右,但各个地区发放时常因地域有差异,海南、广东、广西等地区由于天气炎热,发放时间较长,吉林、辽宁等北方省份发放时长较短。
海南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是从每年4-10月,可领7个月。广东、广西发放时间是从6-10月,可领5个月。吉林发放时间是每年6-8月,辽宁则为7-9月,北京6-8月,可领3个月。上海、浙江、陕西、江西、江苏、山东、甘肃、湖北、宁夏、贵州等地,都是从6月起,连续发放4个月。
高温补贴领取的条件
1、温度
分为室内、室外温度,室外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C以上),不能采取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C以下。室内作业温度达到33°C以上。
2、人群
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快递员、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搬运工、炼钢工人等。
高温补贴是由国家发放吗?
高温补贴不是国家发放,而是用人单位发放。2012年6月国家公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时,应当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且用人单位要为高温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必需药品,注意不能以发放钱物代替防暑降温饮料,且防暑降温饮料不可以充抵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可以按月进行发放,也可以一次性发放。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补贴,可先向单位工会进行反映,若是没有工会,可以拨打12345,或者是人力社保举报热线12333进行投诉。
2022年高温补贴每月多少钱?
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由各个省的人社部门制定的,各个地区不一样,有的地区按月算,有的地区按天计算,还有的按小时计算,2022年不同省市高温补贴标准如下:
1、成都
2022年成都市高温津贴,将延续2018年的补贴标准进行,每人每天12-18元。
2、广东
高温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300元,若是按照天数折算,每人每天13.8元。
3、温州
室外人员标准是每月300元,室内人员标准每月200元,工作性质要是在室外和室内流动交替,或者主要工作时间是室外,以及高温炉前工作的,都属于室外作业。
4、海南
海南高温津贴是按天发放,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
5、福建
高温津贴从5月开始领,但需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6至9月可按260元/月计。
6、江西
从事室外作业以及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不能低于300元/月。
7、其它地区
上海、江苏高温津贴标准均可达300元/月,辽宁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北京每人每月180元,陕西高温津贴是每人25元/天,四川每人10-18元/天,广西标准是每人11.5-13.8元/天,湖北标准是每人12元/天。

高温补贴发放条件法律规定

高温补贴发放条件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2、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1、特高温补贴:标准为10元每人每出勤日;
2、高温补贴:标准为7元每人每出勤日;
3、高温岗位作业时间超过日出勤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4、补贴金额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体现。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高温补贴多少度以上

高温补贴是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高温补贴目前的问题如下:
1、这些规定往往由一个地方的某个部门出台,缺乏权威,劳动保护主体部门不明确,在监督、行政执法、纠纷处理等问题的处理上,容易在各部门的“怠慢”中搁浅;
2、规定本身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模棱两可,难以有效实施;
3、关怀的力度不够,显得不足为道。
最新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如下:
1、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6-9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工资平均工资的12%。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