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3年下半年徐州市区货车禁区通行证有关事项的通告
全面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让企业和群众获得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安政务服务,我局对货车禁区通行证办理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告如下:
办理时间:
2023年05月20日起,申请人登录“徐州市公安微警务”、“徐州市政务一体化平台”网上办理徐州市区货车禁区通行证。
办理类别
1、货运单车中心禁区通行证;
2、货运机动车禁区通行证;
3、大型货车禁区通行证。
办理条件
1、货运单车中心禁区通行证,车辆注册地址须在徐州市二环路以内,载质量为2千千克以下蓝牌小型货车;
2、货运机动车禁区通行证,车辆注册地址须在徐州市三环路以内二环路以外、载质量为5千千克以下货运车辆;
3、大型货车禁区通行证,车辆注册地址须在徐州市二环路范围以内、载质量为10千千克以下货运车辆。
办理车辆需在检验有效期内、保险齐全且符合本市环保检验标准。
办理方式
选择微信关注并登录“徐州市公安微警务”、及互联网“徐州市政务一体化平台”全程网上办理,按办理指引(办理指引见文后:“货车禁区通行证微信版使用手册 ”)选择相对应的禁区通行证录入申请材料。
办理材料按办理指引选择相对应的禁区通行证,上传申请材料(车辆照片、行驶证原件正、副本),上传材料需与录入信息相符。
重要提示
1、办理以上禁区通行证凭2023年上半年通行证以旧换新,首次申请需携带行驶证原件正副本、交强险保单原件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云龙区新安路5号)公安政务服务大厅B01窗口登记办理;
2、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普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云龙区新安路5号)公安政务服务大厅B01窗口受理;
3、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在徐州市域道路通行不需要申办通行手续。
4、渣土车、工程运输车、非本市辖区货车临时禁区通行证办理方式不变,在“交管12123 APP”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或至交警支队办理;
5、网上办理支持线上24小时申请、3个工作日办结,凡符合条件的车辆,通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申请;
6、办理完毕后,申请人可将电子通行码或电子通行证截图保存、自行打印,路遇民警检查应主动出示电子通行码或电子通行证。
特此通告
徐州市公安局
2023年05月19日
货车怎样办理禁区通行证
法律主观:近年来,一些货车司机为了节省时间,方便自己少绕路,会选择“闯禁区”,这样做的后果不但会给路面照成一定程度的碾轧,还会影响普通市民的正常出行。那么,货车闯禁区怎么处罚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 网 律师为您整理了相关的 法律知识 ,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货车闯禁区怎么处罚 在路口有详细的通行标志,货车行驶到路口时,已经 违章 闯禁区了。协管员向驾驶员要 驾驶证 、 行驶证 的时候,司机确实有权拒绝出示,但之后交警的执法和处罚都是合理合法的。扣三分并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网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3分。
盐城货车禁区通行证怎么办
盐城办理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流程怎么走:1、当事人提供行驶证复印件
2、当事人提供申请办理通行证报告
3、核实车辆基本信息、年检保险情况,对申请通行的线路进行审批
4、审批合格后,发放办理通行证
盐城货运车辆通行证线上办理入口:
所有类型的货运车辆通行证全面实行全程线上办理,无需再到窗口,申请人只要登录“盐城交警”微信公众号即可自助申领,24小时内办结。
盐城交警将高德地图融入电子通行证系统,根据每辆车的电子通行证,定制规划通行线路,避免外地车辆因不熟悉路况误闯禁区,提高企业运输效率。
盐城交警为市区运输需求较大且线路较为集中的企业,定制绿色通行区域,并制作绿色通行标识,企业货运车辆在绿色通行范围内不限行,大幅提高运输效率,保障企业稳定运营。
盐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市区道路通行通告:
1、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以及挂车(工程运输车和危化品运输车除外),每日6:00至21:00禁止驶入交通管理重点区,全天候禁止驶入青年路(范公路至西环路)、世纪大道(范公路至西环路)、建军路(人民路至毓龙路)。
2、中型载货汽车(车长不超过6米且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中型专项作业车每日6:00至21:00禁止驶入交通管理中心区,全天候禁止驶入青年路(范公路至西环路)、世纪大道(范公路至西环路)、建军路(人民路至毓龙路);车长不超过6米且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非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工作日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19:00)禁止驶入管理中心区;车长不超过6米且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市区通行原则上不受限制。
3、轻型载货汽车(轻型厢式或封闭载货汽车、轻型多用途货车除外)、轻型专项作业车工作日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19:00)禁止驶入交通管理中心区;轻型厢式和封闭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在市区通行原则上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