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市人民政府: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运营、停业整顿)
南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南宁市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运营、停业整顿、接受审计,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管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业务。
南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通告截图
延伸阅读
南宁市委书记和政府班子"一正六副"周日集体外出 调研停车收费问题
最近,关于广西首府南宁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和收费问题引发颇多关注。
根据南宁新闻网最新消息,5月21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农生文和市长侯刚在市内调研路内停车泊位管理工作和停车泊位规划使用情况,全市当天还派出9个调研组开展停车收费实地调研。
南宁市委书记农生文周日调研
据媒体报道,5月21日(周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农生文在南宁市部分路段就路内停车泊位管理工作进行调研。
农生文,男,壮族,1965年8月生,长期在广西工作,担任过钦州市委副书记、来宾市委书记,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22年4月任现职。
农生文先后去了埌西菜市、东葛路小学门前、建政街道安湖路美食街、地王大厦等地。
在调研期间,他实地查看了市场周边停车位设置、收费管理等情况,并与停车收费员和市民现场交流,听取他们对优化调整停车收费标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意见建议;向店铺负责人、物业管理人员了解车位供给、服务管理等情况。
南宁市委书记农生文在南宁市部分路段进行调研
农生文指出,农贸市场周边人流密集、停车需求大,要对免费停车时长、地段时段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科学优化调整,提高车位资源使用效率,为群众消费购物创造更加便捷的停车条件。
他还提到,要根据顾客消费特点,处理好“空间共享”与“时间配置”的关系,采用价格调控、错峰停放等办法提高车位不同时段使用效率,让群众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务。
农生文指出,实行停车收费是为了对市区道路内有限停车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高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车位使用效率,更好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要持续优化提升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始终把社会效益摆在第一位,认真倾听群众诉求,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出台优化道路收费标准的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要坚持系统思维,有效利用闲置空间新建、改建停车场,积极鼓励机关单位对外开放内部停车场,进一步拓展公共停车空间。”
市政府班子“一正六副”全部出动
政知君注意到,除了农生文之外,当天,南宁市市长侯刚也外出调研。
南宁市市长侯刚外出调研
侯刚,男,汉族,1966年9月生,长期在广西工作,担任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2022年12月任南宁市代市长,今年2月“去代转正”。
据报道,侯刚到东沟岭综合农贸市场、兴宁区朝阳街道秀和社区,实地调研周边道路停车泊位规划使用情况,并主持召开民情座谈会。
侯刚听取了大家围绕南宁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服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相关部门对意见建议进行现场梳理、系统研究、具体回应。
他强调,政府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优化管理服务,强化统筹协调科学制定落实具体解决方案,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办实事”的责任担当。
据悉,当天,南宁市全市派出9个调研组开展停车收费实地调研。
南宁市委副书记杨维超,南宁市常务副市长陈竑,南宁市委秘书长丁伟,南宁市副市长张自英、范晓敏、李建文、李瑜、刘宗晓等南宁市领导参加调研。
南宁市政府班子成员
换句话说,目前南宁市政府班子“一正六副”全部出动,参加对停车收费的实地调研。
市审计局派审计组进驻停车公司
介绍一下背景。
本月以来,广西南宁“道路停车收费太贵”一事引起热议。不少网友反映,在南宁临时停车一天需要缴费上百元。
涉事的是南宁当地一家名为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停车公司。有网友晒出欠费截图。其中,2021年9月,慧泊停车公布了一批欠费车辆,其中一车欠费最高达63990.5元。
南宁慧泊停车场欠费截图
这家公司和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的消息,也遭到网友吐槽。
据报道,5月8日,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建“执行+智慧停车”执行联动机制,主要围绕查人找物、财产处置的推进方面搭建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平台,运用慧泊公司车位管理大数据分析优势,在已被青秀区法院查封的车辆泊入后进行实时监测,结合青秀区法院执行快速响应机制,对相应车辆采取控制措施。
同时,慧泊公司“可结合车辆泊入点的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行动路线进行分析,青秀区法院可据此缩小被执行人查找范围,实现高质量查控联动,减少执行成本与资源消耗,提升执行质效”。
但市民担心,这样的合作是为了追缴停车欠费,继而引发对停车收费相关情况的不满。
针对网络舆论争议,5月18日上午10点及当晚9点,南宁市政府连续发布两则公告,宣布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出台优化道路停车收费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目前,停车公司与法院的合作已有后续。
5月19日晚,广西新闻网发布消息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已派出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文浩为组长的工作组,赴南宁市对《合作备忘录》一事进行调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经审查认为,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5月19日已责成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
5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文浩率工作组到南宁市,对青秀区人民法院与慧泊公司《合作备忘录》一事展开全面调查。
当晚,南宁新闻网发布消息,南宁市委决定对涉《合作备忘录》一事的5人予以停职检查。
被停职检查的五人分别是: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会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
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
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
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
最新消息是,5月21日南宁市审计局发布审计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南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21日至6月15日,进驻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在审计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干部职工来信(函)、来电,实事求是地向审计组反映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财务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5月22日,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发布公告:自2023年5月22日14时起,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管南宁市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业务。
此外,“南宁发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南宁市发改委拟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南宁惠泊停车属于正规吗
南宁惠泊停车属于正规停车,但是收费较高且争议大,详细介绍如下:
一、南宁慧泊停车介绍:
1、南宁惠泊停车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0%控制,后者由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而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则是南宁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简而言之慧泊停车是一家完全归当地政府掌控的国营企业。
2、慧泊停车经营着30535个路面机动车停车带和82个保管非机动车点,管理着8个党政机关共享停车场,2个公共停车场以及30个公交集团停车场,对此有人认为市政道路是政府建设和管理的公共资源,南宁市的收入水平并不算高,对于停车费也不应设置得太高,应适当降低。
二、停车规则:
1、按顺行方向紧靠道路右侧街沿石依次停放,不得逆向停车,斜向停车或在机动车道上停车。人行横道,网状线,导流线,人行道,公交车站,交叉路口严禁停放车辆,按规定临时停车时段及路段。
2、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3、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4、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5、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2015修改)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和停车场服务活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车辆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规划独立建设、公共建筑配套建设以及在道路以外临时占地设置的供社会公众停放车辆的场所。
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居住区车辆停放的专用场所。
道路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临时停放车辆的泊位,包括车行道停车泊位和人行道停车泊位。第四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本市停车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市、城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人行道停车泊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价格、工商、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住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第五条 停车场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配套建设、规范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第二章 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第六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交通需求状况,科学合理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停车场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七条 停车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停车场专项规划,并与区域停放车辆需求状况、车辆及行人安全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确保道路基本功能。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设计规范和设置标准,并鼓励增建停车位。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物、居住区和商业街(区)、旅游景点、大(中)型建筑等,应当按照规定的设计规范和设置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配建停车场或者配置专门的场地,供本单位及其职工的车辆和外来办事人员的车辆停放使用。
新建工程配建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第九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时,涉及配建停车场的,应当征求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第十条 现行停车场设计规范和设置标准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下列建筑物、场所未按要求配套建设停车场的,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可以通过购买、租赁等方式补足停车位;对建筑物、场所进行改建、扩建时,应当相应补建停车场:
(一)火车站、客运码头、机场、公路客运站;
(二)体育场(馆)、影剧院、图书馆、医院、会展场所、旅游景点、商务办公楼以及对外承办行政事务的办公场所;
(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旅馆、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
(四)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
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使原配建的停车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当就近补建。未补足停车位之前不得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第十一条 停车场的用地性质,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建成的停车场使用性质或者缩小使用范围。确需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或者缩小使用范围的,应当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第十二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地上公共停车楼、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和地下机械停车位。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第十三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停车服务信息。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和道路停车泊位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停车服务信息。提供停车服务信息的具体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第三章 公共停车场管理第十四条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停车诱导、停车场标志和信息公示牌;信息公示牌应当包括停车场名称、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依据、监督投诉电话以及营业执照等内容;
(二)停车场入口直接与市政道路连接的,除采用免取卡自动识别技术的道闸外,应当将道闸设置在距道路红线20米以外的位置;
(三)在停车场内施划停车泊位线,设置出入口标志、行驶导向标志、弯道安全照视镜、坡(通)道防滑线;
(四)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通讯、消防、监控等设施;
(五)加强对停车设施的维护管理,出现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修复,保持正常运行;
(六)对进出车辆进行查验登记,维护停车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
(七)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和管理人员,履行停放车辆的安全管理义务;
(八)依法阻止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和垃圾、渣土的车辆在停车场停放;
(九)保持停车场环境卫生整洁,按规定做好责任区内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和绿化亮化的维护与管理;
(十)停车收费按规定出具税务统一发票。
南宁市改名慧泊市?
南宁市改名慧泊市事件如下:
最近,广西南宁市的市民朋友被停车位困扰着生活,不是因为当地已经没有停车位可停,反而是规划出了很多停车位供市民选用,可是他们还是怨声载道,这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
在南宁市,有这样一个企业叫做慧泊停车,他们主要是做城市里停车位使用的公司,类似于我们在马路上随处可见的停车位,这就是他们的工作,这家公司在南宁市的多数街道上都有画上停车位,这本是一件好事,但在神的眼里看来,却是将人们当成了提款机。
根据当地群众分享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不管是宽阔的马路还是狭窄的小路,都有画上停车位,甚至在有些街道上,将非机动车道挤得只剩机十厘米,逼得那些电动车主只能到机动车道上行驶。
而且这个停车位的收费也极其高,有人说,在这儿只是停了一个白天,要交停车费的时候就发现需要缴纳98块钱,这个费用实在太高。就算这个车主在这里停了12个小时,那么平均一小时就是8块钱,这比一些商场的地下停车场的费用都要高。而这种停车位满大街都是,简直暴利!
甚至有当地居民戏称,南宁市该改名叫做“慧泊市”了。对于这件事,我认为这家公司做的有些太过了,虽然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当地居民停车难的困扰,但是这种高定价的收费确实影响不好,毕竟有些人一天工资才一百多块,这种动辄近百块的停车费真的负担不起。
日积月累下完全够买一个停车位了。我认为当地的做法太过草率,没有经过合理的“试运营”让市民接受,这种高昂的停车费实在不合适。收费完全没有问题,我认为可以用收费来规范车主,但是应该用合理的价格来收费,而不是像现在这种引起民愤的行为。
政府对慧泊停车的回应还是不错的,指出问题:
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不够合理;部分车位划定不够科学;个别收费人员服务不够规范;停车欠费追缴方式不适当;其实这也是很难做的事,能完美解决这些问题,我相信没有哪一个人做得到,因为涉及到多方协调和多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