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三期汽车消费券活动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6月30日,消费者需在活动期内在参与企业购车并开具购车发票、资料最晚提交日期为7月10日24时,修改截止日期为7月15日24时,消费者需要及时上传并关注审核情况留意时间节点,切勿错过。

参与对象要满足活动时间内在参与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同时满足领券用户在2023年7月10日24时前在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不限地域)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即可。新能源乘用车是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