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这是一条有味道的推送!

去卫生间本来是人的正常生理需求,但有人却每天“带薪拉屎”时间过长,结果被公司解雇了?

员工长时间“带薪拉屎”被解雇

王某于2006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2013年4月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的《员工手册》由《公司简介》《员工就业相关规则》《附加规则》三部分组成。王某已通过签收的方式,确认收到了第三版《员工手册》,并表示已进行阅读。

2014年6月,公司设置特别任务室,并将王某调至该任务室。该任务室工作人员为王某一人,并由总经理直接管理,完成总经理交办的相关工作。

2014年12月王某因肛肠疾病在医院进行手术,2015年1月伤口愈合,但其表示一直存在疼痛感。2015年7月开始,王某每天在厕所停留的时间为3至6个小时。


王某做完手术后每天要在厕所停留3-6个小时(网络图)

据记录,自2015年9月7日至17日(9月13日除外)王某每天分二至三次,共计22次,每次停留时间为47分钟至196分钟,每天分别在厕所停留时间为3小时50分钟、4小时28分钟、4小时18分钟、2小时32分钟、4小时35分钟、4小时16分钟、4小时29分钟、4小时01分钟、5小时29分钟、5小时22分钟。

2015年9月22日,公司就王某长时间停留厕所事宜同其沟通,并对沟通过程作书面记录。在征得公司工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于当日做出《惩罚解雇通知书》,以《员工就业相关规则》第一部分“就业规则”第79条第1款第(3)项“迟到、早退、未经允许因私离岗一个月内累计达15次或一年内累计达25次时”的规定,决定2015年9月23日解除同王某之间的劳动关系



公司根据就业规则解除同王某之间的劳动关系(网络图)

王某于2015年10月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双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公司属违法解雇,裁决公司继续履行同王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定:

超出正常生理需求范围,解雇合法!

一审

对于长时间停留卫生间是否影响工作的问题,庭审中王某表示其接受总经理的直接领导,工作内容是一些临时性任务。法院认为,待岗亦是一种应有的工作状态,长期长时间脱离工作岗位,势必造成在有临时任务时无法对王某进行分配的结果,“没有工作内容”不能成为不遵守规章制度的理由。

且一天工作时间有8小时,在厕所停留的时间,已脱离了正常上厕所的范围。

综上,法院对王某长期长时间停留卫生间的行为属于因私离岗,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所依据的《员工手册》已经过民主程序,且公司已向王某送达,判决公司解除与王某之间劳动关系的行为合法有效。

法院判决后,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法院作出判决(资料图)

二审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对一审法院判决依法予以维持。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某仍不服,向天津高院申请再审。

高院

2015年9月7日至9月17日期间,王某每日在公司卫生间停留时间,已超出合理正常生理需求范围。在公司拟对王某进行处罚前与王某沟通中,王某亦未对其在工作期间长时间停留于卫生间予以合理解释

故公司依据其《员工手册》中“就业规则”对因私离岗的定义及处罚规定,经该公司工会同意,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原判决认定公司解除合同行为并不违法,是正确的

综上,高院裁定,驳回王某的再审申请。

来源:申工社、劳动法库

我被开除了没有任何补偿,还扣除满勤合法吗?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劳动法规定,员工被解雇时是否有权获得补偿金和满勤工资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员工被解雇,并且此解雇违反了劳动法或合同规定,则员工有权获得一些形式的补偿或赔偿。然而,如果员工被解雇是因为他们的表现或行为违反了公司的政策或合同规定,那么公司可能不会给员工任何补偿或赔偿。
关于满勤工资,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员工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出勤率出勤时,才有资格获得满勤工资。如果员工被解雇或被辞退,公司可能会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其工资。因此,如果您被解雇了,那么公司扣除满勤工资可能是合法的,取决于当地的法律和合同规定。
如果您对公司的决定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顾问或工会代表,以了解您的权利和权益。

员工因给客户倒水太满被开除,合理合法吗?

合情合理,但不一定合法。
1、给客户倒水的员工一般是接待人员或行政管理人员,都代表公司的形象和公司的软实力。在招待客人(客户)行为不当或有失礼数,一定会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可以说是重大过失,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说是合情合理。
2、公司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其合法性有待商榷。如果有公司管理制度支持或劳动合同约定作支持的,则合法。反之,缺少合法性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为防止员工“带薪拉屎”,公司想出的损招是什么?

认真对待工作是我们作为员工,承诺为公司做出相应的贡献和义务,付出相应的时间和劳动,完成相应的工作安排。

但是公司也有相应的义务,就是付给我们薪水的同时,允许我们去实现自己的权利,比如为我们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比如给我们吃饭、喝水、如厕的时间。至于每个公司,确实存在一些浑水摸鱼之人,那就另当别论。每个人的出身不一样,人生追求也不一样,有的人可能就是为了养家糊口,有的人是为了混日子、打发时间。

那只管好自己就行了,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承担自己需要承担的那份责任即可。其他的暂时不要想太多,付出努力与否,身边的人都不是瞎子。

打工人,上班时最爽的摸鱼时刻,莫过于“带薪拉屎”。每天在工作期间蹲坑20分钟,一个月就算22个工作日,那就是整整440分钟18个小时,全年就是216小时。再按照每天8小时工作时长合计一下,“带薪拉屎”一年下来,就相当于“拉”出了9天带薪年假!

众所周知,完整的“带薪拉屎”是由“来去厕所+上厕所”组成的。

一、为防止员工“带薪拉屎”,公司想出的损招是什么?

如何节约这部分时间?答:把员工坐的地方都变成马桶

想要如厕,随时解决。把“带薪拉屎”扼杀在摇篮里!

有些公司的“损招”,整理如下:

把员工坐的地方都变成马桶,想要如厕,随时解决; 工位上安装食物传送带、把吃饭时间也节省出来; 每日限量供应“如厕券”,和春运抢票类似,抢到才能去厕所,让每个拉屎名额都弥足珍贵! 抢到又拉不出可以当黄牛,高价转给急迫的同事,让资源的利用最大化; 共用一个坑位,增进同事感情; 完成工作KPI,获得额外拉屎时间; 厕所每小时开放一次,一次10分钟,绑定办公软件,并贴心进行如厕提醒,集中如厕,既能提高效率,又能让员工适度活动,避免久坐,一举两得!

二、总结

看到别人带薪拉屎中的愉悦,很多年轻人搓搓手指,欲欲跃试。然却在进行后体力不支,出现腿软、晕眩、低血糖等症状,运气不好,甚至夺去年轻的生命……

因为每次带薪拉屎,都是巨大的体力活,当你下蹲超过5分钟时,小腿由于承重而产生过量的乳酸,此时一股酸胀的疼痛会在你小腿蔓延开来。蹲坑超过15分钟,体力不支的情况就像你进行了一次半程马拉松。

所以,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带薪拉屎」这项游戏不适合弱鸡,是一项冒险者的游戏!带薪拉屎,请勿随意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