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在湖南平江的一个小村庄内,一位农村大爷和农村林业局的相关执法人员发生了一次争执:“一没偷,二没抢,我对得起天地良心,凭什么罚我?”

这位大爷是一个老老实实的庄稼汉,已经64岁的大爷,身子骨很是硬朗,依然能够下地干着繁重的农活儿,还有空饲养些家禽家畜。

“这都拖了一年多了,大爷你可不能不讲道理,这法院的判决都下来了,大爷可不能再继续玩赖了,非逼得法院强制执行!”林业局的人员也是百般无奈。

“自家养的猪,还不能杀了,要我们做农民的咋活啊?就靠着这点钱来贴补家用了,还罚我4万块,我一年都赚不了这么多!”大爷不清不楚。

猪肉加工厂/网图

来自平江农村的宋大爷,一辈子都是本本分分的,可没想到到了六十多岁,却摊上了一起官司,状告他的,正是农村林业局。

整个事件的起因在于宋大爷宰杀了自己饲养的大肥猪,就想着送到集市上去换些钱。

可没想到,正是宋大爷这个举动,吸引了农村林业局的注意。

猪肉都还没送到集市上,林业局的执法人员就来到了宋大爷家中,将两头宰杀完成的大肥猪尽数带走,还让宋大爷之后来交罚款。

原本是兴高采烈地杀猪过年,宋大爷因此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宋大爷就一直喊冤,觉得林业局简直是没天理,自己过年杀猪,再去集市上换钱,怎么就犯法了?

整个案件的经过又是怎样的呢?老实的农村大爷究竟所犯何罪?

两头大肥猪惹的祸

64岁的宋大爷,要强了一辈子,辛辛苦苦把自己的儿女拉扯大之后,身强力壮的他还是选择继续待在平江的小村庄内。

儿女们也想着自己的老父亲辛苦为他们操劳了一生,就想着把他接到县城,安心养老。

可是宋大爷却不是享清福的命,他根本不习惯一整天待在家里,啥事儿也不做。

回到老家之后,宋大爷还是觉得这里的环境更为舒适、畅快,他可以想干嘛就干嘛。

一直都没闲着的宋大爷,即便到了六旬,还能下地。

养猪的农民/网图

他也不想拖累自己的儿女,就在老家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平常也不会向儿女开口要钱。

很是热心的宋大爷,还经常帮着街坊四邻,周围的邻居也对宋大爷颇为照顾。

农村的村民们除了关心地里的庄稼长势如何,还经常会饲养一些鸡鸭、猪羊等家禽家畜。

每到逢年过节,宋大爷的子女们都会回到老家来探望他。

宋大爷也很高兴,就准备把自己养的两头大肥猪宰了,来犒劳犒劳街坊四邻和家人们。

兴致勃勃的宋大爷叫上了几个很是熟练的朋友,杀完两头肥猪之后,还分了一大块给街坊四邻,自己也留了一部分下来。

村民合力杀猪/网图

而剩下的那一部分,宋大爷一家也吃不完,就想着送到集市上,换些钱来也好。

集市上的贩子们也认识宋大爷,知道宋大爷为人淳朴,也不是靠着猪肉生意维生,不会去花那些歪心思来偷奸耍滑。

做生意很讲究诚信的宋大爷,养猪也是为了让家人吃上一口放心的肉,所以宋大爷养猪没有用饲料,全部都是吃不完的红薯、南瓜喂养。

摊贩们因此很欢迎宋大爷,宋大爷家生产的猪肉品质很高,一斤猪肉的价格也极其可观。

这一次杀猪,按照宋大爷的打算,把这批猪肉全部卖出去,至少可以获得上万元。

宋大爷想着,有了这笔钱,儿女们自然也不用再为他担心。

村民合力杀猪/网图

靠着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不需要儿女供养,宋大爷也很是自豪。

计划好所有的事情之后,邻居张大爷在凌晨就赶到了宋大爷家帮忙。

正当宋大爷忙活着准备将这批猪肉全部卖出时,意外却突然发生了。

宋大爷过年杀猪的习惯已经延续了几十年,可这一次却不知道被谁举报了,农村林业局的执法人员随后就赶到了现场。

“大爷你们违法了,知道吗?”下了车之后,执法人员便耐心地向着宋大爷一行人解释。

宋大爷则一头雾水,自己没偷没抢,更没有伤天害理,究竟犯了哪门子的法?

随后,老实的宋大爷就交代了自己杀完猪之后,打算运到集市上贩卖。

林业局的执法人员在得知这件事后,当即就把宰杀完的两头猪带走,留下了宋大爷一行人傻愣愣地站在原地。

觉得莫名其妙的宋大爷,心里很是过意不去,觉得农村林业局说他犯法简直是无稽之谈。

宋大爷说什么都要将属于自己的两头肥猪要回来,身为庄稼汉,辛辛苦苦一两年的心血,可不能就这样毁于一旦了。

原因为何?

可还没等到宋大爷上门找林业局,林业局就又下达了对宋大爷的处罚决定。

经过林业局的鉴定后,工作人员认定了这批猪肉按照市价,涉嫌的违法金额超过了1万元,情节已经较为严重了。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农村林业局的工作人员随后下达了一份通知书。

林业局解释得很清楚,宋大爷私自屠宰生猪,没有向相关部门报备,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这项管理条例又有着什么内容呢?此前我们似乎都没有听说过!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着以下的规定:

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宋大爷私自屠宰生猪,还准备送到集市上买卖,自然是违法行为。

同时,林业局还要求宋大爷尽快将4万元的行政处罚款交纳过来。

其实他们已经对宋大爷法外留情了,4万元的罚款在宋大爷看来或许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但同法律规定相比,已经削减了不少。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

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至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至20倍罚款。

按道理,宋大爷应该服从林业局的处罚决定才对,但是宋大爷却不服气,坚持认为他没错。

根本不清楚还有这样一条法律的宋大爷说着:“我都这样做了好几十年了,这项法律合理吗?还要不要我们农村人活了?”

养猪的农民/网图

因此,宋大爷虽然接到了林业局的处罚决定,但是迟迟没有执行。

不懂法律的宋大爷,在面对林业局下达的处罚时,也根本没有想到,他可以进行行政诉讼。

但是,宋大爷却一气之下掉头走人,根本没有到专业的地方进行调解。

加上近两年断断续续的疫情影响,林业局的工作人员也迟迟没有抽出时间来解决宋大爷的问题,宋大爷就一直拖着。

面对林业局的多次催缴,宋大爷已经见怪不怪了,没收了他老长一段时间的劳动成果不说,居然还要被罚款。

这是宋大爷一直想不通的事情,明明用自己的双手吃饭,怎么就违法了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难道真的顾及到农民们的生活吗?这项条例又有何意义?

告上法庭

2021年6月25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经过了第四次修正,从2021年8月1日正式施行。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也是根据中国的国情应运而生的。

政府看到生猪作为一种家家户户餐桌上的肉类,每天中国人消耗掉的猪肉更是一个天文数字。

但是猪肉行业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行业内部却存在许多乱象。

注水猪肉、僵尸肉、边角料、鸡肉鸭肉来冒充猪肉等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发生。

国家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猪肉的质量,解决当今日益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从1997年就开始执行。

其中还有这样一项规定:

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

如今在市面上流通的猪肉产品,都是经过严格的检查,排除了各项疫病的。

所以我们也时常会看到,在猪肉的外皮上,市场会有一个蓝色的检疫标志,表示这头猪已经通过了各项筛查,准许流入市场。

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大家逢年过节杀猪,也仅仅是供着自己人食用,吃不完的肉大家都会封存起来做成腊肉。

生猪集中检疫/网图

很少有农民在杀完之后,还会将多余的猪肉私自送到集市上去贩卖。

这项举动要在合常理的同时,兼顾法规的话,需要有一个前提,就是到当地的农业部门报备。

否则生猪市场不就一团乱糟了,什么人都能随便打乱市场秩序。

或许在农民伯伯们眼中,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自家生产的蔬果,平时吃不完的话,他们也会到乡镇上的集市去摆摆摊,也好补贴一些家用。

这样的传统已经延续了几百年的时间,也没有人说是违法的。

但是猪肉、牛肉等产品,并非像一把青菜那样简单,其中的利润颇丰,猪肉的价格近些年来也在慢慢上涨。

所以就有许多抱着侥幸心理的违法分子,用尽各种手段降低成本,为了自身利益,酿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

国家实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也是大势所趋,完全不是为了让农民们活不下去。

农民们也可以靠着养猪发家致富,只需要将生猪送到屠宰场就行,不亲自宰杀,不参与猪肉产品的买卖过程,同样可以获得很高的收益。

对于这一项大家还比较陌生的法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应当多多普法,让广大农民知道,私自贩卖猪肉属于违法行为。

屠宰生猪的场所也要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持有相应的牌照,才能拥有资格。

然而宋大爷一直生活在湖南平江的小村庄里,他哪里懂得这些大道理。

宋大爷只知道,自己做事凭借着天地良心,从来没有对不起他人过。

加上这些年来他都是如此,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不懂法律的宋大爷这才在法律的边缘来回试探,触犯法律也毫不知情。

为此,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教育,让更多的农民伯伯知道,生猪自行屠宰自食可行,但都要到市场上贩卖就违法了。

农村林业局在拖了一年多之后,终于打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他们的权威,便将他们眼中的老赖宋大爷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网图

法院因此也对宋大爷进行强制执行,4万多元的罚款拖了快两年,终于被宋大爷缴纳了。

这件事情之后,林业局人员也对宋大爷进行了批评教育。

林业局看在宋大爷年老又不懂法律的份上,加上也没有酿成什么严重性的后果,这才对宋大爷网开一面,从轻处罚。

宋大爷也并不冤枉,近一年来,像宋大爷一样,不了解法律就任意妄为的人可不在少数。

上海一位老人私自修剪自己种下几十年的樟树,被林业局罚款14万元。

还有来自湖南耒阳的一位农民也是因为砍掉了几棵长在自家地里的树,就被罚款三万六千元

相信这些老人们并未带有主观上的任何恶意,但是却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不知者无罪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的法律观念不清晰,在关键时刻,极有可能铸成大错。

所以,也希望我们能够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不要以我们的标准来揣度万事万物,而是严格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约束自己。

相信宋大爷有了这次的经验教训之后,肯定会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不敢再这么做什么了。

最后,也希望当正当权益被侵犯的时候,我们能够正确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完-

编辑 | 不误小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