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成品油价格调整(2023年5月30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3年5月30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00元和95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 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元/升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国
VI(A)
汽 油
89号
6.96
9050
9003
92号
7.49
9611
9561
95号
8.04
10172
10120
国
VI
车
用
柴 油
0号
7.10
8025
7983
+5号
6.96
7859
7818
-10号
7.50
8525
8480
-20号
7.83
8941
8895
-35号
8.11
9274
9226
-50号
8.33
9524
9474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标VI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8610元和758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