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享受到优先用血的权益?

即日起,凡是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简称受益人),需要临床输血救治时,一律给予优先安排。

献血者及受益人可以享受什么样的用血权益呢?

无偿献血者本人累计献血量达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优先用血;累计献血量在1000毫升以下的以及相关受益人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献血者及受益人应当如何办理呢?

办理流程非常简单,献血者本人及其受益人在急需临床输血救治时,可拨打爱心热线6261635,告知血站工作人员献血者具体信息。经核实无误后,后续的事情交给泰安市中心血站来协调办理。血站将会尽最大努力,保障献血者的优先用血权益。

我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时有什么优惠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
(1)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曰起五年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2)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夫妻)自献血三十曰起五年内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两倍的血液。(3)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终生免费用血。

献血优先用血规定

法律主观:

献血者用血政策: 1、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按照《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中的下列规定享受免费用血优惠: (一)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 (二)累计献血超过一千毫升的献血者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三)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2、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享受用血优惠政策时,献血量按照一个机采单位折合全血四百毫升计算。

献血者家属用血的政策

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用血费用减免的优惠待遇。用血费用的报销按下列规定执行: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的累计报销用血量按献血量血费的5倍计算,5年后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等量计算。
公民医疗临床用血时,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用于血液的采集、检测、分离、储存等费用。
无偿献血者自初次献血30日起,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
(一)5年内,可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
(二)5年后,可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
(三)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600毫升以上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四)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以上的,15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五)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享用所需血量。无偿献血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及配偶或直系亲属免费用血时,先交付用血费用,凭《无偿献血证》、用血结算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原采供血机构报销。
申请材料: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驾驶证。
(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
3.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及所在单位证明中任何一种即可);
4.确实无法提供与献血者关系证明的,需提交《安徽省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
受理范围及条件:
在我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无偿献血者献血之后用血的,可减免本人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费用。
办理流程:
医疗机构直免。我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省内用血(包括献血地和异地用血)可在用血医疗机构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按要求向用血医疗机构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材料后,由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时直接减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无偿献血几次,直系亲属才可以免费用血?

各个省市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例如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不享受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待遇的直系亲属,因病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全部或部分免费用血。《献血法》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也就意味着公民献血是无偿的,公民临床用血时需要支付血液采集、检验、储存等费用。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国家对献血中用于采集血液的有关材料都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其中接触人体或血液的针头、血袋等是不可以重复使用的,只能一次性使用,用后销毁。

献血健康检查时有少数人血液检验不合格,而到医院检查,发现检验是正常的。正确的解释是为了血液安全,血站与医院的检测标准不一致,出现不合格,不一定就是身体有病。《献血法》规定,各级红十字会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职责是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