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的补种原则

应尽早进行补种,尽快完成全程接种;

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者,应根据年龄、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疫苗补种原则进行补种;

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可以在不同接种部位同时接种;

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接种程序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

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快速建立免疫屏障,有效地预防传染病的传播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