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津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强制性减排措施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和会商结果,预计3月5日起天津市将出现连续重度污染过程。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0〕22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3月5日12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按照2022年底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2.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

4.未安装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6.各区应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本行政区域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

7.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