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一)征收住宅房屋的补偿

被征收的住宅房屋,补偿价值按照其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建筑结构、层次、朝向、新旧程度和装饰装修情况等因素评估确定。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或具备房改购房资格条件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选择安置房屋,其公用分摊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公用分摊面积部分的价款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或具备房改购房资格条件的公有房屋承租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规定结清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和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价款。

(二)征收按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宅房屋的补偿

被征收人与承租人达成协议的,按照双方协议予以补偿;被征收人与承租人未达成协议的,予以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不变。具体可按下列方式补偿:

1.产权明晰的公有非成套住宅房屋(含无不动产证但有直管公房租赁证的),公有房屋承租人符合房改购房资格条件的,可向产权单位申请办理房改手续。房改后,原公有房屋承租人作为被征收人享受相关补偿。

2.公有房屋承租人具备房改购房资格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其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

选择货币补偿且被征收房屋为公有非成套住宅房屋(平房和简易楼房)的,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房屋产权单位申请房改的公有房屋承租人,其货币补偿金额为《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宅房屋补偿价值的百分之九十,对被征收人货币补偿金额为百分之十。

被征收房屋为楼房的,不再进行房改。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金额为《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宅房屋补偿价值的百分之八十五,对被征收人货币补偿金额为百分之十五。

选择房屋安置的,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与房屋征收部门结清其货币补偿金额与安置房屋价值之间差价,结清差价后,安置房屋产权归承租人所有。

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后,公有房屋承租人不再享受房改购房资格。

3.公有房屋承租人不具备房改购房资格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不变。

  (三)在征收范围内利用住宅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补偿

2013年7月20日《办法》实施前,在征收范围内利用住宅房屋从事经营活动,房屋所有权证书、营业执照登记地点一致,且具有1年以上纳税记录的,在住宅房屋评估价格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实际用于营业的建筑面积部分房屋评估价值的5%。《办法》实施后,利用住宅房屋新设立工商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不予增加补偿。

(四)征收非住宅房屋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价格,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征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非住宅房屋,补偿时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政府收益部分)。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确定的货币补偿价格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金。

选择产权调换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项目规划;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如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被征收人应按照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价值与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结算价款。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产权人选择土地收购的,可以在本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后10日内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申请。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日内转交土地收储机构。土地收储机构同意收购的,进入收购程序;不同意收购或者同意收购决定作出之日起45日内未能签订收购合同的,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执行。

  (五)征收按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非住宅房屋的补偿

被征收人与承租人达成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双方协议予以补偿;被征收人与承租人未达成协议且符合产权调换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进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不变,产权调换后的房屋由原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后继续承租。

被征收人与承租人未达成协议且不符合产权调换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予以货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与承租人就货币补偿分配方案达成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达成的协议予以补偿;达不成协议的,暂时按照原有的规定处理。

济南2017棚改旧改拆迁,2017济南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2017,济南市委、市政府提出棚改旧改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并列入全市重点推进的三项重点任务之一,积极创新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狠抓督查落实,城市更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我们了解,1月4日是节后上班的第一天,省委书记姜异康到济南调研旧改棚改工作,对省城改造城市面貌、改善居住环境等工作给予充分的支持和肯定。旧改棚改是济南市确定的“十三五”期间重点任务之一。
济南2017棚改旧改拆迁清单
招商引资:市直区县“领任务”
在招商引资计划目标上,高新区、章丘、历城分别为171亿元、160亿元、140亿元,居前3位;历下、平阴、商河分别为64.5亿元、52亿元、46亿元,排名靠后;在增幅方面,历城、商河、天桥排名靠前。在工作指标上,各县(市)区的指标较计划目标均有所增加。
济南市提出,在内资方面,市直经济管理部门、对外联络部门、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单位)作为招商项目主要推进部门,负有招商项目策划、引进、推动职责,每年至少要引进1个投资过亿元项目或总部企业实现签约,并推动项目落地开工。
其中,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等主要经济管理部门至少引进2个投资过亿项目或总部企业实现签约,并推动项目落地。市直其他部门(除政法、纪检监察部门外,下同)作为招商项目引进部门,要积极引荐客商,每年至少引进1个投资过亿元项目或总部企业并实现签约。
在外资方面,市直经济管理部门、对外联络部门、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单位)要各完成合同外资额不少于1000万美元。市直其他部门每年完成不少于1个签约项目。
在2017的市级重点项目中,高新区承担12个、长清区承担9个、历城承担了11个、天桥区承担13个、槐荫区承担8个、市中区承担11个、历下区承担9个、商河县承担7个、济阳县承担9个、平阴县承担9个、章丘市承担10个。项目建设
宜家6月开工麦德龙12月完工
梳理各区县重点项目,济南西部新城将新增两处大型商业项目。其中,位于槐荫区张庄路辖区的济南宜家商场项目,占地73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上三层的宜家家居商场,总投资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亿元,计划今年6月开工、2017年12月完工。位于腊山街道辖区的锦江麦德龙商场项目占地35亩,主要建设地上大卖场一处,总投资2亿元,计划今年6月开工、12月完工。
鲁能领秀城社区医院6月开工
位于市中区舜耕街道辖区的国华时代广场项目,将建设集酒店、写字楼、餐饮、超市、活动中心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总投资5.69亿元,预计今年6月开工、2018年9月完工。位于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辖区的鲁能领秀城社区医院项目,新设床位280张,总投资1.83亿元,预计今年6月开工、2017年12月完工。
长清黄河大桥明年10月完工
济南长清黄河大桥项目将建设双向四车道大桥,总长8.8公里,总投资15.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亿元,项目从2014年9月开工、预计2017年10月完成。
齐鲁制药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占地961亿亩,总投资6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亿元,预计于2019年12月建成。中国航天科技园(济南)占地97.5亩,主要建设用于航天软件研发和应用服务、机器人研发和服务办公,总投资2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亿元,计划7月开工、2019年6月建成。
2016年,各县(市)区棚改旧改(征收拆迁)清单也出炉,以下是市内五区及高新区详情。
历下区
棚改安置房开工项目(含货币化安置,下同)有:机床四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刘智远城中村改造项目、丁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零星危房改造、CBD二钢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计划任务包括:机床四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海晏门棚户区改造项目、铁道技术职业学院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鲁艺剧院东项目A和B1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CBD二钢片区棚户区改造、刘智远城中村改造项目、丁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十里河棚户区改造项目、山东教学仪器厂棚户区改造项目、CBD姚家片区拆迁、轨道交通R3号线一期工程、轨道交通R2号线一期工程、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园林绿地系统建设项目及千佛山风景名胜重点区域环境整治、京沪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二环南路东延)、济南绕城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二环东路南延)、南水北调济南市区续建配套工程。
市中区
棚改安置房开工项目有:经四纬一棚户区改造项目、四里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北康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兴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搬倒井城中村改造项目、小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魏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山凹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零星危房改造、房产大厦西侧项目、济南宾馆及中山公园扩建项目、公立街平房区项目。征收拆迁计划任务包括:经四纬一棚户区改造项目、四里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重汽党家庄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北康片区、搬倒井城中村改造项目、兴隆片区拆迁收尾项目、小岭城中村改造项目、文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双龙棚户区改造项目、山凹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魏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大庙屯城中村改造项目、房产大厦西侧项目、公立街平户区项目、济南宾馆及中山公园扩建棚户区改造项目、九曲老村拆迁项目、柏石峪片区石青崖拆迁项目、顺河高架南延工程(英雄山南段高架桥工程)、玉符河综合治理工程、京沪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二环南路东延)、济南绕城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二环东路南延)、南水北调济南市区续建配套工程、济南市轨道交通R1线、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园林绿地系统建设项目及千佛山风景名胜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济广高速济南连接线南段地面道路(二环西路南延)工程、轨道交通R2号线工程、九曲C-1地块及C-2地块、双龙片区X2地块、大庙屯旧村改造B4地块、文庄片区B10及B14地块。
槐荫区
棚改安置房开工项目有:五里牌坊棚户区改造项目、广友茶城南棚户区改造项目、路港棚户区改造项目、槐荫街117号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段店片区变压器厂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西沙王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零星危房改造。征收拆迁计划任务包括:五里牌坊棚户区改造项目、广有茶城南棚户区改造项目、槐荫街117号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段店片区变压器厂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二药北危房改造项目、二药东危房改造项目、西沙王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张刘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铅笔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槐荫35中20中片区改造项目、锦江麦德龙商场项目、济南轨道交通R2号线工程、玉符河综合治理工程、城区外河道治理工程、济南市轨道交通R1线、济南市220千伏变电站建设工程、海慕法姆加油站地块、段店A5地块、纬十二路绿地新城项目2号地块、西客站片区安置二区B、C地块,西客站片区腊山河西侧6号地块、齐鲁之门东A地块、西客站片区高铁合围合北地块、西客站片区腊山河生态住区B6地块、西客站高铁沿线地块二地块三、西客站片区会展中心南侧及二环西路西侧地块A、西客站片区生态社区南侧地块C、西客站片区原军区防化团地块、西客站片区腊山河东、经十路北侧地块。
天桥区
棚改安置房开工项目有:标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北湖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零星危房改造。征收拆迁计划任务包括:国棉三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市警校B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北湖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柳云城中村改造项目,沃家城中村改造项目、金牛城中村改造项目,毛巾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诚通纺织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北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边庄国有土地棚改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棉一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河套庄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济南国际汽配城(轻型汽车配件基地),济南轨道交通R2号线工程,济青高铁济南段,石济客专济南段,邯济-胶济铁路联络线,城区外河道治理工程,火车站北站场一体化建设项目,济泺路穿黄隧道(道路加地铁),北湖B-1、B-2、B-3、B-4-1地块,赵庄C3、D地块、徐李C-4地块。
历城区
棚改安置房开工项目有:西彩石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零星危房改造。征收拆迁计划任务包括:将军烟厂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西彩石六村整合城中村改造项目,华山片区安置房项目,新东站片区安置三区项目,雪山片区章灵四村整合项目,唐冶七村整合项目,神武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大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华山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鸿翔路东棚户区改造项目,山东闽鲁建材名品物流仓储产业园项目,济南高压天然气外环网工程,工业北路快速路建设工程,济青高速改扩建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济南轨道交通R3号线一期工程,济南轨道交通R2号线工程,济南新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玉符河综合治理工程,济青高铁济南段,石济客专济南段,邯济-胶济铁路联络线,京沪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二环南路东延),济南绕城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二环东路南延),城区外河道治理工程,南水北调济南市区续建配套工程,济南东部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供应基地项目,华山北片区地块4,大辛庄旧村改造统征储备土地A-1及A-5地块、雪山片区A07、A10、C01、C02、C03地块。
高新区
棚改安置房开工项目有:埠东安置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章锦片区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

临沂市最新补偿标准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傅庄街道汤庄村集体土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傅庄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汤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地块1拟用于罗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傅庄街道汤庄村土地,位于傅庄街道南部,总面积1.9993公顷,其中:
农用地1.9993公顷(耕地0.6443公顷,林地1.3550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罗庄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V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09.9265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6.3977万元,青苗补偿费1.1460万元,共计37.5437万元。
四、安置意见
经与汤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至汤庄村村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8.1475万元/公顷的标准由罗庄区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56.2753万元。由傅庄街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汤庄村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罗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傅庄街道国土所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1)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汤向兴;联系电话:0539-828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