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签约期限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征收补偿集中签约期限为15天,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9日。

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征收补偿集中签约期限为30天,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

其他事项

(一)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和有关规定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搬迁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搬迁。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四)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本次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