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能线上申请。具体申请时间及方式如下:

  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方式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至海州区劳动就业管理处(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一号窗口)申领。

》》》申请材料: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48号。

联系方式:85317016

  推荐阅读: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海州区范围内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与海州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是指具有非本地户籍,且于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在市内企业首次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绍兴市留绍过年政策

距离2023年春节还有一个多月,为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鼓励新市民就地过年,浙江绍兴市率先出台全省首个留工政策“大礼包”。
据“绍兴发布”12月8日消息,此次推出的政策“大礼包”共十条举措,福利发放力度空前。其中包括一次性发放价值800元的“新绍兴人”消费券、“留绍过年”流量、“年货邮到家”温暖礼包及其他减免、奖励等。
“绍兴发布”微信公号 图“出台稳岗留工相关政策是为了做好‘留、返、引、招’等就业服务,缓解春节前后企业用工成本上升、阶段性用工短缺等问题,保障春节期间经济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绍兴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引导企业抢占先机、持续生产,“十条”新政对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纳入电力保供“白名单”,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连续生产企业给予环保指标结转。同时,对企业招用首次来绍就业人员给予招工奖励,对企业接回市外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不低于70%的补助,员工自行来绍就业的也可获得最高500元的交通补助。对招聘或返岗人员较多、区域较集中的来绍务工人员,将开展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
为鼓励新市民就地过年,绍兴明确将对在春节期间留绍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非绍兴户籍员工(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两批次共800元的现金券,同时提供每月10G至20G的免费流量包,并开展文旅惠民、走访慰问、“年货邮到家”等活动,国有景区、场馆、场所全部向留绍员工和家属免费开放,全市外来务工人员可免费领取电影票。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2023年江西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和政策,发放到账时间

大学生就业补助金是“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和“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针对大学生就业给与的一种补助政策,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拿到。2021年江西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和政策有哪些?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往年大学生就业补贴相关内容!
1、一次性求职补贴
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大学、各类非学历教育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同时具备多个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发放。
2、职业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培训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等,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 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根据培训工种、技术等级、培训时间、培训项目等内容在500元/人—6000元/人范围以内确定。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由培训人员缴纳培训费用的,由个人或委托培训主体申请补贴并支付个人;培训主体垫付的,由培训主体申请培训补贴并支付培训主体。
3、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间的高校毕业生和职业院校学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含劳务派遣人员),通过参加转岗转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技师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具体标准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5元/人、初级(五级)260元/人、中级(四级)310元/人、高级(三级)350元/人、技师(二级)56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公益性岗位补贴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对在公益性岗位招用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单位(企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6、就业见习补贴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参加见习首月时年龄在16-24岁的人员享受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留用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见习综合保险据实予以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7、创业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创业培训,且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非毕业学年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对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间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项目制方式由政府向具备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为培训对象提供免费创业培训。
按培训种类给予300元/人至1500元/人的补贴,或实施免费创业培训。
8、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
9、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