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3年第一次招聘)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区编外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看护、巡防、交通管理、接处警等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考聘用计划及职位

详见招聘职位表(附后)

三、招考聘用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3月6日至2005年3月6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三)原则上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因岗位工作需要,原则上警务辅助人员男性身高170厘米(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指数不超过28,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的平方(平方米);无纹身,无精神病史;

(六)具有本市户籍或为本地生源;

(七) 非本区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八)非曾聘用为本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后离职人员。

职位表具体岗位有明确条件要求的,则从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信息可通过以下路径查询:淮安区警方(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考生通过网络报名,由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9:00至3月12日9:00

2.报名路径及材料要求如下(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报名邮箱:1993942717@QQ.com

报名时将电子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登记表后附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所有报名材料合并为一份Word文档发邮件,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例:水警大队勤务岗(警用艇驾驶员) 张三)

(1)身份证、毕业证书(军人退役证、驾驶证);

(2)2寸免冠彩照一张(线上报名插入报名表指定位置);

(3)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用后需提供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材料。

(4)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第一次上传的报名表为准。报名表中未上传身份证、毕业证的,取消报名资格。

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录资格,招聘工作人员有权现场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方式:85840103

(三)笔试及体能、技能测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为100分。

2、技能测试。招聘岗位对驾驶技术有专门要求的,由用人单位进行技能测试。

3、体能测试。报名巡特警勤务辅警岗位的,由巡特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相应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男)、800米(女),4×10往返跑、坐位体前屈、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

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1.参加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另外,需进行驾驶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的人员,测试合格后,方可按笔试成绩的规定进入面试。

2.拟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除了提供毕业证书外,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在线验证”进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打印后提交)。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提供虚假信息、明确表示放弃,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需携带学历证书原件,以及能反映个人计算机、驾驶、文字等特长的证明材料原件。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

1、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汇总考生成绩,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需在县级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时,从本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凡是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结束后,将《体格检查表》及相关检查材料送分局政治处。

(七)政审、公示和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由分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从报本岗位人员中依次递补。2.政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到指定岗位工作。3.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资待遇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参照分局现有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同等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六、咨询电话

报考者对岗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0517)8584010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30-17:30。

七、有关要求与纪律监督

为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杜绝不正之风,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7)85840010、85840088。

  八、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包含本级

九、本公告由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负责解释

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

2023年3月6日

点此下载: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