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孟子故里·惠购邹城”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者领券前填写旧机回收单,准确填写置换旧机信息(包含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旧机地址、旧机类别等),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负责登记并核实购买人置换旧机信息资料,商家人员上门送新家电、同时回收旧家电,消费者要保证交售旧家电主要零部件完整性。
2.活动期间,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收款台使用云闪付现场扫码领券,同一购买人本次活动期间最多可领用1张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每张“以旧换新”消费券限用于单件(台)家电。
3.个人消费者需使用云闪付APP内的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完成付款,并将云闪付支付信息截屏交与收银员。
4.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有效期7日内有效, 以券面显示时间为准,到期未使用则自动失效且不予补发。
5.购买人在领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企业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
6.家电销售企业需提供具备回收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家电销售企业委托第三方回收企业的,需提供相关合作协议。
7.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售卖。
8.使用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消费者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家电消费券部分不退还。
9.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不弄虚作假,邹城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整个活动进行审计工作,审计费用在活动执行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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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消费券可以在哪些地方用
商场消费券可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场所。
消费券在微信支付商户使用时将自动核销,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才能核销。
第一轮至第三轮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仅限于在各自对应的消费场景使用,各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按在服务平台备注的行业类别仅适用某一类消费券;从第三轮第二批开始,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取消类别限制,改为通用券,可在三类场景打通使用。
第一轮至第三轮第一批消费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仅限于在各自对应的消费场景使用。
消费券的发放主体:
1、政府发放的消费券:
政府发放的消费券也称转移性消费券,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内需、促消费、保就业、促民生;各地因地制宜、积极灵活施策。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广东、山西、贵州等多地相继发放消费券。特点:使用财政资金发放的公益性、红利性消费券。
2、商户发放的消费券:
部分商户为了宣传新产品或鼓励刺激消费,从而自行发放的消费券;一般情况下有两种目的,第一种一是新产品宣传推广,如地推,这种一般可以免费领取或以极低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服务;第二种是为了鼓励刺激消费,发放的优惠券,如满减优惠券、满赠优惠券。
山西省消费券政策去哪儿使用
2021山西省级政府数字消费券怎么使用?为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和财政资金安全使用,线下实体门店使用仅限“被扫支付”方式核销。消费者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消费券核销和支付。用户通过“云闪付APP”扫描商户收款码的主扫方式,或者向收银员提供“付款码”截图,均不支持核销通用消费券。
活动细则:
1、山西省常住人口及在晋工作学习、观光旅游人员,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山西省即可申领消费券。用户领取政府数字消费券后,票券有效期内在参与活动的商户处使用云闪付APP付款码支付可享受优惠。票券有效期7天,过期失效作废。仅限用户本人使用云闪付APP生成的付款码付款,受理商家不得将单次消费交易分单操作。
2、 参加本次活动的商户须是经营地须在山西省辖内,并办理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登记的家电入统企业。参与活动商户名单可在“去哪儿用券”活动主页查看。
3、如果发生退货交易,用户实际支付金额退回扣款银联卡中,且已使用过的政府数字消费券将不再返还用户。由于用户自身电子设备不支持或其他系统问题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等情况与活动主办方无关,后续不补发。
4、支付卡号、APP注册手机号、银行卡预留手机号、设备号、身份证号码等任一条件相同视为同一用户。
5、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参加活动时,需将APP升级到最新版本。领券后在云闪付APP “我的票券”中查收消费券。有效期内票券可在参与活动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消费结账时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付款码”,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抵价相应金额。
6、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严肃性,保障广大消费者合理权益,活动主办方及承办方将对违规领取的票券进行冻结。
7、更多活动细则请拨打中国银联客服热线95516,或关注“云闪付”APP内本地专区“政府数字消费券”及“银联山西”官方微信公众号相关内容。
2023湖北消费券发放时间表附领取方式
就在今天,从湖北省商务厅那里获悉,我省将于3月16日开始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2023年首轮“惠购湖北”消费券,首轮分3批次发放,总额5亿元。那么三批发放的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发放时间第一批消费券于2023年3月16日20:00至3月22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第二批消费券于2023年3月25日20:00至3月31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第三批消费券于2023年4月18日20:00至4月24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2、领取方式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手机应用程序(APP)在各指定服务平台上以抢券的方式领取。
本轮消费券面向省内消费者(指抢券时手机GPS定位在湖北省17个市州地域范围内的人员)发放,用于抢券者本人在抢券所在市州区域内(含所辖县、市、区)活动指定线下零售、餐饮商户使用。
3、消费券面额本轮消费券设置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三种类别。活动期间,消费券需在各指定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餐饮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一)商场券:包括50元、80元、12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钟表眼镜店、珠宝首饰店、体育用品店及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商店;
(二)超市券:包括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药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包括加油站内具备单独收银条件的超市(便利店);
(三)餐饮券:包括30元、60元、10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
本轮消费券活动期间,以上所有类型的消费券均不得用于购买香烟或加注机动车燃油。
3、活动规则(一)领取
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本人手机在指定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上抢领本市州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服务平台抢券,但在同一平台只能从商场、超市、餐饮三类消费券中任选一类消费券的一种面额抢领,即每人每批次在同一平台最多只能抢领1张消费券。
(二)使用
1.地点: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消费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2.时间:活动期间,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个自然日午夜24时,逾期作废。如3月16日2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3月22日24:00。其他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3.核销门槛: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4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单笔消费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80元及以上。
4.退货:本次消费券活动消费者抢领使用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按照退货金额所占比例退还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退还资金自动返回服务平台专门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4、注意事项所有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商户应依法依规领用和核销消费券。活动期间,商户如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假宣传、不遵守活动规则等违规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查处;个人、机构如涉嫌软件套抢及刷单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骗取财政资金,影响和危害消费券正常发放、使用环境,一经发现,将取消该消费者、商户参与2023年首轮“惠购湖北”消费券活动资格,情况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查,追究相应责任。
5、平台客服电话云闪付: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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