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乘用车消费券领用常见问题解答
如果3月11日申领了消费券,但是当天没有去核销消费券,还能再次申领消费券吗?
官方解答:本次活动采取日放日结、滚动投放模式,消费券当日9时至24时有效,当日未核销则失效作废,失效券于次日上午9时再次投放,每人每天限抢1张,因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抢完为止。当天抢到消费券没有去核销的市民朋友们,如系统内还有剩余券,那么在第二天还有机会再次抢券参加活动。
如果3月11日申领并核销消费券,但是4S店没有现车,需要等到3月31日才能交款开发票提车,还能享受消费券权益吗?
官方解答:可以享受。市民朋友们不必担心,只要在3月31日前取得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4月10日之前完成车辆挂牌,且通过“云闪付APP”上传相关材料并经审核通过的,是可以享受消费券相关政策的。
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在烟台市开展乘用车消费券活动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具体情况如何?
官方解答:2022年,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在烟台市政府和商务局的指导支持下,通过云闪付APP在省内率先开展了乘用车消费券活动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本年度,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将继续发挥云闪付平台能力,积极配合烟台市政府开展此次乘用车消费券活动,具体在消费券发放和核销、消费券申领平台建设、以及商户和消费者服务方面做好支持,让广大市民获得更好的购车体验,将政府促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烟台国庆期间有什么消费券可以领?去哪领?
烟台文旅消费券
为进一步激发文旅市场活力,拉动金秋消费市场,在国庆、重阳节来临之际,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于即日起至10月10日期间,持续推动“惠游仙境·荟享鲜美”文旅金秋惠民消费月活动,继续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
领券时间: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为定向券,采取电子虚拟券形式通过网络平台发放,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每天上午9点准时开抢。
领券平台:消费者可通过搜索“烟台文旅”公众号,或搜索“烟台文旅云”小程序抢券消费。
抢券流程
消费者参加烟台文旅金秋惠民消费月抢券活动,有以下两种抢券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具体流程是:一是通过搜索“烟台文旅”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文旅服务→惠民消费季→进入领券中心进行实名认证→点击抢券;二是通过搜索“烟台文旅云”小程序→点击专题区“文旅惠民消费券”轮播图→进入领券中心进行实名认证→点击抢券。
友情提示:抢到的优惠券自动进入卡包,通过现场购买相应的产品,点击使用惠民券,平台自动抵减,抢券后24小时内有效,过期无法使用,过期后的消费券将回流到下一个发券日,直到活动结束。
2023年温州龙湾2667万元消费券发放领取指南
2023年温州龙湾2667万元消费券发放领取指南
为有效缓解疫情影响,全力推动我区消费高质量发展,激发我区市场活力,提升消费水平,结合温州市“温享生活”迎春消费券发放活动,龙湾区重磅推出“通用消费券”“专用消费券”“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共发放金额2667万元,其中“欢乐迎春过大年”住餐消费券、“龙行天下”迎春汽车消费券等专用消费券发放活动,分别于2023年1月15日、2月1日开始发放和申领!
一、通用消费券
通用消费券可在批零住餐、文旅、体育、娱乐等行业消费。120元券包,券包设置3种面额的消费券。其中,“满25元减10元”2张;“满58元减20元”2张;“满168元减60元”1张。
二、数字人民币消费券
本次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面值为66元,可在规定商家无门槛使用。
注意:温州市区通用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将于1月15日启动首轮发放,市民可提早下载“温度新闻”APP,通过点击活动链接,进入支付宝平台领取消费券,先到先得,抢完为止。
三、龙湾区专用消费券
“欢乐迎春过大年”住餐消费券发放100万元;“龙行天下”迎春汽车消费券发放消费券1100万元;欢欢喜喜过大年,1200万元等你来领取!
01“欢乐迎春过大年”住餐消费券
发放对象:全体在龙人员(包括区外来龙人员)
券面设置:住餐消费券设置3种面值,每轮活动期间,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每种券包仅能选择其中一种面值领取且仅限领取1张。先领先得,领完即止。
(1)50元券包。满250元减50元;
(2)100元券包。满500元减100元;
(3)200元券包。满1000元减200元。
发放时间
第一轮:1月15日上午10:00发放至1月17日24:00止
第二轮:2月1日上午10:00发放至2月3日24:00止
领券方式
1.消费者下载注册“建行生活”APP。
2.进入“建行生活”APP平台领券。
3.点击“我的”→“我的钱包”→完成绑卡。
4.点击“我的”→“票券”→选择优惠券去使用→选择商家→买单→完成支付。
使用规则
消费者领券后,可在活动参与商家进行消费,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时,如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每轮消费券有效期7天(含当日),不可提现,逾期自动失效。本消费券可与参与商家自身优惠活动重复使用,参与商家不得拒绝使用。如发现参与商家或消费者涉嫌采用伪造凭证及其他违规方式套取利益的,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或追回已发放的消费券资金,并保留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权利。本活动由龙湾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二、“龙行天下”迎春汽车消费券
即将于2月1日-2月28日期间开始投放,消费者购车手续齐备后,登录“阅龙湾”客户端在线申领,先来先得。
发放对象:全体在温人员(包括市外来温人员)。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在龙湾区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7座(含)以下的新车(不含营运车辆、货车、特种用车、7座以上的其他客车),并在温州市范围内缴纳车辆购置税并上牌(车辆上牌地不限)的购车消费者(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下同)按车辆价格(含增值税)分四档给予补贴,购买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2000元;购买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4000元;购买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6000元;购买30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8000元。活动具体商家名单以及其他详尽事宜将于活动正式开始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