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邢家渡引黄灌溉管理处以东、以北,G220以西,郑家村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徐家村

地块2范围:邢家渡引黄灌溉管理处以东,周孟村以西,G220以南,徐家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徐家村

地块3范围:兰家村以东、以南,周孟村以西,徐家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阳区崔寨街道徐家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地块2拟用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黄河体育会展及科技智造园区基础设施(黄河大道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3拟用于智慧物流园区配套道路、管网及综合管廊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